关于要求黄龙乡峙岙村单独设立社区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8-01-13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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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要求黄龙乡峙岙村单独设立社区的建议
年度: 2013
案由分类: 其他
案号: 7
议案领衔人: 徐存仕
附议人: 13名代表
案由: 关于要求黄龙乡峙岙村单独设立社区的建议
内容摘要:

峙岙村位于黄龙乡最北端,区域路线长,是黄龙乡第二个渔业大村,全村总户数805户,总人口2424人。从事渔业捕捞各类渔船75艘,村内个体水产品加工户8家,娱乐活动场所、家庭宾馆和各类饮食经营户十余家,村外来务工人员二百余人。村内的元宝山风景区闻名遐迩。

2005年,黄龙乡北港社区由峙岙村、北岙村、大岙村三村联建,社区建立后,对北岙村、大岙村的群众办事带来一定的便利,但对峙岙村的群众到社区办事带来诸多不便。因峙岙村与社区之间路途很远,步行大约半个多小时。在群众眼里,到社区办事还是找自己本村的领导。社区干部又兼村干部,有事两头跑,心有余而力不足,即使上级下达的任务也是按各村做,然后各村数据合并为社区数据,各种工作分分合合,带来了一定的麻烦。对此群众反响十分强烈。

同时,随着“美丽海岛”建设的推进,黄龙乡峙岙村“东海石村”的打造步伐将进一步加大,元宝山风景区和悠然村文化景点将相继保护开发,旅游专项招商引资工作将全面铺开,“旅游富民”工作将全面启动,并将成为黄龙旅游的一个新亮点。对此,为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提高社会公共服务水平,共享社会服务成果,方便广大群众办事需要,努力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和谐、协调发展,全面提升“美丽海岛”建设水平。根据实际情况,着眼未来,迫切要求建议上级等有关部门给予解决峙岙村单独设立社区,满足群众的强烈愿望,真正为民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主办单位: 县新渔农办
类别标记: B
复函:

徐存仕等13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要求黄龙乡峙岙村单独设立社区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建议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渔农村发展尤其是基层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自2005年我县建立渔农村社区以来,通过7年的实践,渔农村社区促进了基层组织由被动管理型向主动服务型转变,提高了渔农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文明程度,加快推进了城乡一体化进程,成效明显。但社区创建是一项全新的探索工作,并受当时设置数量限制,社区设置不尽合理,渔农村社区运行过程中,虽取得了明显效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2012年,我办组织力量深入嵊山、枸杞、花鸟、五龙、菜园等各乡镇社区进行调研,并形成了《关于完善全县渔农村社区设置调整的意见》提交县委人大常委会会议供领导参考。我们在《关于完善全县渔农村社区设置调整的意见》中提出对于区域较分散的联村社区,视人口规模、群众认同感等具体情况作适当设置调整。如:黄龙乡北港社区由峙岙、北岙、大岙3个村联村组建。峙岙村现有人口2435人,距社区所在地较远,考虑因地域观念、群众认同感、干部融合度等种种因素,可考虑峙岙村以单独设置社区为宜。    县委、县政府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列为2013年“攻坚克难”社会发展落实课题。由县委组织部、县新渔农办具体落实。年初以来,我们及时制定工作计划,稳步推进此项工作:一是由组织部牵头召集渔农办、财政局相关人员召开了工作碰头会,对工作细节进行了梳理,并就相关工作进行了责任分解;二是与有关乡镇进行了对接,指导乡镇拟定调剂方案;三是对涉及调整社区的资产、场所设施进行了再次复核。    在4月份市农办主任工作会议上,市委有关领导介绍了市委、市政府即将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改革,加快群岛新区城乡发展一体化的若干意见》,强调近期将出台1+8的配套政策,其中政策4《舟山市城乡社区规范化建设暂行办法》将从组织设置、职能事务、规章制度、阵地建设、队伍建设、经费保障、资产管理等多个方面提出规范化的指导意见,并建议嵊泗社区机构调整工作暂缓,待市里相关政策出台后再行实施。 会议后,我办及时向县有关领导进行了汇报,决定本项工作待市里相关政策出台后再行实施。    以上就是对该建议的答复,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县渔农村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也希望你们能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3年6月3日

反馈意见: 非常满意

A-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已解决;

B-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

C-所提议案建议问题因条件、政策所限,近期尚不能解决;

D-所提议案建议未被采纳或留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