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燃料公司煤场靠东山坡进行治理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8-01-13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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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燃料公司煤场靠东山坡进行治理的意见
年度: 2013
案由分类: 批评、意见
类别: 意见
案号: 5
议案领衔人: 陈坚
案由: 关于对燃料公司煤场靠东山坡进行治理的意见
内容摘要:

今年政府投资几十万给予燃料公司煤场山坡进行治理,环境面貌大为改观,安全系数也大为增加。但靠东面方向还有一块山坡没有得到整治,希望政府部门能将其列入今后的计划,将这块山坡进行治理。

主办单位: 县国土资源局
类别标记: B
复函: 陈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燃料公司煤场靠东山坡进行治理的建议”已收悉,根据嵊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工作安排,该议案由我局办理,对这份议案,我局十分重视,专门召集有关人员认真进行了分析研究,并对该情况进行了深入摸底调查。现将建议(意见)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灾害点情况 该崩塌灾害点位于嵊泗县菜园镇海滨东路238#燃料公司煤场内南侧山体,因切坡建厂房形成高约6~20m的边坡,该边坡长100.0m左右,局部为倒坡。在长强降雨风化的影响下,该边坡于2011年6月15日曾发生崩塌,崩塌体积约30m3左右,崩塌体岩性为钾长花岗岩,崩塌岩体崩落后堆积在坡脚仓库前,个别岩块散落在仓库顶部,幸未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当时我局聘请专家对该边坡进行了勘查评估,并建议有关单位和乡镇对其进行治理。2012年,县住建局对其实施了部分治理,取得了一定效果。 二、治理计划 我县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的实施流程是由灾害点所处区域内的乡镇政府或有关部门作为业主,向县政府申请实施治理,县发改局经审核后列入县重点或实事项目计划后,安排治理资金,由业主单位实施治理。由于该灾害点区域现归县住建局管理,经我局与县住建局联系,县住建局表示对该区域已有治理计划,准备请资质单位编制治理方案,并向县人民政府申请列入县重点项目计划。我局作为地质灾害防治监管单位,将跟踪该事项的进程,进一步建议对该区域进行治理。 我局将努力向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争取资金,并配合县住建局争取早日把该灾害区域的治理列入计划,确保周边区域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如您有更好的意见,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反馈意见: 非常满意

A-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已解决;

B-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

C-所提议案建议问题因条件、政策所限,近期尚不能解决;

D-所提议案建议未被采纳或留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