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我县精准扶贫工作的建议(和5号议案合并)

发布时间:2018-01-15 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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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我县精准扶贫工作的建议(和5号议案合并)
年度: 2017
案由分类: 社会保障方面
类别: 重要建议
案号: 39
议案领衔人: 马殿雄
附议人: 13名代表
案由: 关于加快推进我县精准扶贫工作的建议(和5号议案合并)
内容摘要:

推进精准扶贫,加大帮扶力度,是缓解贫困、实现共同富裕的内在要求,也是我县“十三五”时期一项重要任务,事关全面建成更高质量惠及全县人民的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一、我县东部乡镇贫困群体的基本情况

我县东部乡镇产业结构比较单一,基本上渔为主”的单一经济格局,多以渔业人口为主,由于渔业资源衰退严重和年龄结构老龄化及其他因素影响,贫困人口逐年增加。以嵊山镇为例,目前全镇共有低收入户275户497人,分别占全镇总户数及总人口的8.5%和6.6%,其中低保户131户181人,低保边缘户55户111人。在这些低收入群体中,因病致贫占低收入户总数的41.5%,因残致贫占19.2%,年老体弱需赡养的占14.2%,因学致贫占6.9%,缺劳力缺能力占5.8%,其余存在多重困难的占12.4%。因病致病成为扶贫救助的主要对象,因灾因病返贫人口也呈逐年增加趋势

二、贫困人口致贫原因分析

通过对低收入户家庭的致贫原因进行汇总和全面剖析,我们认为造成东部乡镇贫困人口贫困的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自然条件恶劣。东部乡镇地处偏远海岛,且岛屿分散,交通不便,受县域经济辐射较弱,渔业、养殖等传统产业得不到增值提升,有效资源不能充分开发利用,没有形成增收致富的支柱产业。

(二)渔农民素质偏低。渔农村劳动力文化素质相对较低,发展家庭经济缺资金,缺技术、缺管理能力,即便是外出打工收入也与非贫困户有很大差距。  

(三)子女上学致贫。渔农村无初高中,只能外出到县城或县外就学,有的家长租住房子照顾子女,租不起房子的只能定期探望,增加了房租、交通等家庭费用支出,无形中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  

(四)因灾因病返贫。一方面,自给自足、靠天、靠海吃饭的渔农业生产,难以抵御各类自然灾害。另一方面,贫困户中有长期生病或重大疾病患者,导致一些渔农民债台高筑,甚至重新返贫。 

三、关于加快推进我县精准扶贫工作的建议

长期以来,扶贫工作存在着针对性不强、扶贫资金和项目指向不准的问题。通过基层的实践操作,我们认为我县精准扶贫工作要围绕以下几方面来展开。

    1.严格程序,精准确定扶贫对象。对全县贫困人口的精准识别进行再调查、再摸底,切实摸清贫困对象底数,找出真正的贫困村、贫困户,了解贫困状况,分析致贫原因,摸清帮扶需求,建立贫困户脱贫台账,制定贫困村脱贫规划,建立信息化动态管理平台,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供科学依据,解决扶贫到户“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2.六个精准,助推打赢脱贫攻坚。建议县政府围绕精准识别扶贫对象、精准安排扶贫项目、精准使用扶贫资金、精准落实帮扶措施、精准做到因村派人、精准保证脱贫成效这“六个精准”,研究制定出台符合我县实际的扶贫脱贫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的推进我县脱贫攻坚各项工作。

3.对症下药,抓住扶贫工作重点。建议县政府抢抓政策机遇,聚焦攻坚重点,精准施策,集中发力,结合东部乡镇贫困家庭实际,突出抓好安居扶贫、产业扶贫、智力扶贫、保障扶贫、金融扶贫、党建扶贫六大扶贫工程,确保贫困户家庭正常性支出能够降低,家庭经济收入能够增加,切实改善困难群众生活。

 

主办单位: 县民政局
协办单位: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类别标记: B
复函:

王海平、马殿雄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全县精准扶贫力度的建议》《关于加快推进我县精准扶贫工作的建议》,经县人大常委会审核后,将两项议案合并作为大会重要建议。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精准扶贫作为今年县委、县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已专门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县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形成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一、严格程序,精准确定扶贫对象。一是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合理确定低收入渔农户标准。我县低收入渔农户认定标准为渔农村居民家庭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两倍左右的标准,包括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和其他经济困难家庭。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由县民政局负责认定,低收入渔农户家庭由县农林水利围垦局负责认定;二是全面开展贫困户普查工作。今年1至5月份对全县低收入渔农户家庭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详细调查了其家庭基本情况、收入情况、支出情况、家庭财产情况和享受政策情况等,并最终确定低收入渔农户对象;三是建立全县统一扶贫信息数据平台,在分析贫困户的贫困状况、致贫原因、帮扶需求的基础上,分门别类认定各类扶贫对象,建立一户一档,并实现各类数据、扶贫开展情况的动态管理、动态调整。    二、六个精准,助推打赢脱贫攻坚。2017年5月9日,县里制定出台《嵊泗县精准扶贫工作方案》,该方案明确了我县精准扶贫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工作,按照精准扶贫的主题,紧扣“扶持谁”“谁来扶”“怎样扶”“如何退”等重点,对下一步精准扶贫和脱贫攻坚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在前期调研基础上,进一步梳理全县扶贫现状,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分类指导、因势利导、实事求是的原则,进一步制定出台精准扶贫实施意见。针对你们提出精准识别扶贫对象、精准安排扶贫项目、精准使用扶贫资金、精准落实帮扶措施、精准做到因村派人、精准保证脱贫成效这“六个精准”的建议已交由县精准扶贫办具体负责,这将为下步制定精准扶贫方案提供参考。    三、对症下药,抓住扶贫工作重点。根据《嵊泗县精准扶贫工作方案》,我们将紧抓扶贫工作重点内容,着力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一是按照“统一调配、合理使用”原则,对全县各口子现有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梳理,重点梳理整合上级扶贫资金、残疾扶助资金、社会募捐资金、福利彩票收益、就业补助资金、节假日慰问金等各项财政性、公益性扶贫资金等,并按各类扶贫对象的不同补助情况进行有效配置。梳理整合现有的就业扶贫资源、医疗扶贫资源、教育扶贫资源、社会救济扶贫资源以及社会组织、群团组织的扶贫资源,统一归口到县精准扶贫办公室,建立全县统一的扶贫资源库,根据扶贫对象实际情况实行合理再分配;二是全面梳理现有的各类扶贫政策,根据扶贫对象的共性问题、扶贫盲区,研究出台适合本地的扶贫政策,针对个案研究制定“一户一策”的扶贫方案,实现一户一个脱贫计划、一户一套帮扶措施、一户一个帮扶组织;三是开展党员干部和单位结对帮扶行动。根据需要帮扶的贫困户情况,动员全县党员干部和单位(包括省市属在嵊单位)结对贫困户开展帮扶工作,按照扶贫对象具体情况、单位资源情况和党员干部个人能力,因地因人实行单位结对、党员结对、领导干部结对、实现一对一精准扶贫。    四、因地制宜,加强对重特大疾病及特殊病种扶贫力度。目前,我县针对重特大疾病及特殊病种的救助主要有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低保边缘家庭救助、临时救助和医疗救助。一是我县从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因患社保规定特殊疾病、罕见病或其他重特大疾病、遭受重大意外事故等情形所产生的医疗费用支出(扣除社保、各类保险及理赔后,由个人支出的医疗费用,不含就医交通费用、住宿费用及雇人陪护费用等)后家庭实际生活水平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下的家庭可享受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支出型贫困家庭中的患病成员按照低保标准全额享受生活救助,并按照低保对象医疗救助标准享受医疗救助,其家庭成员有就读国内大学(含大专、本科)的成员,按照低保贫困大学生助学标准享受助学救助。现有17户家庭列入了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二是我县从2005年起实施低保边缘家庭救助。家庭可支配收入减去家庭成员医疗费支出后实际可支配收入在低保边缘标准以内的可享受低保边缘家庭救助。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同时享受生活救助、助学救助、医疗救助等专项救助;三是我县从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舟山市临时救助暂行办法》。因家庭成员基本医疗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可享受临时救助。临时救助标准比原来大幅度提高,从原来的每户最高救助3000元标准提高到每户救助标准最高可达到每人最低生活保障月标准12 倍。特别困难的可适当提高救助标准;四是我县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修订后的《舟山市贫困群体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各类医疗救助对象门诊救助和住院救助比例统一为70%,门诊救助最高比例为年累计救助最高限额为1500元,住院年累计救助最高限额为80000元。患社保认定的特殊病种的救助对象,门诊按住院标准和封顶额度实施救助,全年门诊和住院累计救助额度不超过80000元。通过以上各类救助政策,极大地保障了我县因病致贫家庭的基本生活。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因病致贫家庭的帮扶力度,确保因病致贫家庭的基本生活水平不降低。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中共嵊泗县委                         嵊泗县人民政府                                2017年8月30日 (联系人:沈四维,联系电话:151****4750)

反馈意见: 非常满意

A-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已解决;

B-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

C-所提议案建议问题因条件、政策所限,近期尚不能解决;

D-所提议案建议未被采纳或留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