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适应人口政策调整需要 加大乡镇学前教育力度的议案

发布时间:2018-01-15 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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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人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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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适应人口政策调整需要 加大乡镇学前教育力度的议案
年度: 2017
案由分类: 科教文卫方面
案号: 36
议案领衔人: 韩淑君
附议人: 11名代表
案由: 关于适应人口政策调整需要 加大乡镇学前教育力度的议案
内容摘要: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关系到千家万户。近年来,随着我县第一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落实,我县学前教育事业取得长足发展,但从整体和长远来看,发展情况不容乐观,学前教育资源不足和诸多结构性矛盾,依然是我县学前教育的薄弱环节和“短板”,成为困扰有关部门和家庭的不解之病。根据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我国实施“全面二孩”政策,我县将迎来新的生育高峰,这个新的生育高峰具有突发性强、集中度大的特点,将会对已有的这些问题和矛盾造成更大的冲击,如不抓紧采取有力措施,将使我县学前教育特别是乡镇学前教育面临前账未还,后债更大的危险。另外,我县幼儿教师水平整体薄弱,能力参差不齐,由于工资待遇低,招聘教师队伍很不稳定,尤其是乡镇幼儿园,受城乡地域差别和待遇差别的影响,存在着招聘优秀教师难的尴尬境地,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乡镇学前教育健康持续发展。这样的现状,给我县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造成了极大的困难。因此,必须未雨绸缪,及早采取积极对策。

一、当前全县乡镇学前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

1、乡镇幼儿园编制过紧,配备严重不足。

  我县大多数乡镇幼儿园每班二个教师的现象相当普遍,无法达到省规定的最低要求“半日制幼儿园每个班须配备2名教师,全日制幼儿园须配备2名教师、1名保育员”的要求,其他的勤杂人员的配置几乎没有,园长、教师身兼数职的现象比比皆是,这对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和幼儿园可持续发展极为不利。

2、乡镇政府经费紧张严重阻碍了乡镇幼儿园的发展。

学前教育不属于义务教育范畴,没有硬性指标的制约,乡镇幼教事业的发展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乡镇党政领导的认识程度和乡镇经济实力,这就直接导致县、乡镇幼儿园之间发展极不平衡。且幼教投入成本的逐年增加,特别是人员经费支出和设施设备投入的逐年增大给乡镇政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3、乡镇学前教育出现滑坡现象。

教师队伍不稳定是导致我县乡镇学前教育滑坡的重要原因。由于外围乡镇因“小岛迁大岛建”入口极具下降,规模不断萎缩。非在编教职工的待遇太低,工作、生活不稳定,乡镇在职幼儿教师近几年来一直没有转编,对长期从事乡镇幼教工作的老教师造成了很大的心理伤害,致使乡镇优秀幼儿教师大量流失,专业学校毕业的幼师不愿来,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乡镇学前教育滑坡。

4、乡镇幼儿教师待遇低,生活无保障。

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明确规定“中小学教师,是指幼儿园、普通中小学……以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也就是说国家已经把幼儿教师纳入到了中小学教师行列,这其中当然也就包括乡镇幼儿教师。但由于种种原因,乡镇幼儿教师是否是“教师”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幼儿教师既不属于民办教师(原来的民办已经转正),也不属于公办教师,身份不明,工资自然就有很大的随意性。第二个问题是前途未卜,广大乡镇幼师普遍有后顾之忧,目前还看不到任何转正的希望,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幼儿教师工作的积极性。

幼儿教师工资偏低,远远没有达到省教育现代化县的要求“幼儿园非在编教师人均年收入达到当地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以上”。其他非在编人员的收入只达到全市最低工资标准。

二、建议与思考:

1、提前布局,制定我县学前教育资源的发展规划。充分考虑人口阶段性反弹和新政的叠加影响,做好人口发展预测,尽快制定我县与人口发展相适应的学前教育发展规划,特别是菜园城区学前教育的布局调整,确定发展目标、规划建设项目,安排专门资金,尽快实施启动,坚决做到不折不扣按照规划实施,不断扩大普惠性的学前教育资源,逐步构建一个“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以缓解我县学龄前儿童激增带来的“入园难”的问题。

2、创设良好的工作氛围,营造尊师重教的环境。良好的工作氛围是教师身心愉悦,减轻工作压力,激发爱园敬业的热情。因此应呼吁主管部门和社会给与乡镇幼儿园教师多一点关爱,关注她们的生存状态,倾听她们的心声,要搞好乡镇学前教育需要我们营造一个尊师重教、关心支持乡镇幼儿教育的良好氛围。

3、充实力量,提高乡镇幼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积极完善乡镇幼儿园岗位编制补充机制,配足配齐乡镇幼儿园各岗位人员,对公办幼儿园非在编人员实行人事代理,择优录用。强化教师资格管理,对所有在职教师进行资格认定,实行持证上岗。通过资助购买保险、专项补助等,将公办园中符合国家规定任教资格的非在编教师工资和社会保障纳入财政预算,缩小工资差距。还要注意调动乡镇教师的积极性,提高乡镇教师的政治地位,对自学成才、工作出色的教师应给予一定的精神与物质奖励,让各方面条件合格的教师有“转编”的机会,工资待遇不低于我县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参照义务教育阶段人均培训经费预算幼儿园培训经费,认真落实乡镇幼儿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幼儿教师的全员培训计划,夯实教师的业务素质,加强基本功训练,提高广大教师综合素质。

4、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切实解决乡镇幼儿园的办园经费。将幼儿教育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加强幼儿园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教育教学总体环境。

  

 

主办单位: 县教育局
类别标记: A
复函:

韩淑君等11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适应人口政策调整需要,加大乡镇学前教育力度》已收悉。经我们办理,现将议案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目前我县共9所幼儿园,其中乡镇中心幼儿园6所,在园教职工110名,其中专任教师56名(含非在编专任教师36名)。 一、制订布局调整规划。结合我县学前教育现状,充分考虑二胎政策实施、户籍制度改革和城镇化进程的需要,已于上半年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有关学前教育补短板督查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在调研基础上制订了《嵊泗县学前教育布局调整专项规划》,这为优化我县幼儿园布局,扩充学前教育优质资源奠定了基础。目前该规划已经县政府审核上报省教育厅。 二、提升乡镇幼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一是优化帮扶结对。建立以县中心幼儿园为主体园,乡镇中心幼儿园为成员的学前教育共同体,充分发挥县中心幼儿园的专业引领和辐射作用,依托共同体发展平台,着力开展反思研究及园本教研工作,深化幼儿园教育教学改革,规范幼儿园课程和教学管理,全面提升幼儿园办园水平。二是实施专业培训项目。将学前教育教师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培训体系。实施教师培养计划,通过送教下乡、名师结对等途径,加快优秀教师成长。三是提高教师培训补助经费标准。从2016年起,我县在安排学前教育专项资金中着重提高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补助经费标准,并向黄龙、嵊山、枸杞、洋山等外岛幼儿园倾斜,以进一步保障教师专业发展。 三、落实乡镇幼儿园教师待遇保障。目前我县乡镇中心幼儿园除五龙幼儿园外,其余均达到双倍工资,并依法落实了社保。但非在编专任教师年平均总收入与我县当地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仍存在一定差距。为切实保障幼儿园教师待遇,提高非在编教师收入,拟订了《嵊泗县幼儿园非在编教师收入增资补助方案》,拟定了补助办法,提出对乡镇公办幼儿园按照当地社平工资和全县乡镇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平均工资差额为依据实施补助,在县财政增加学前教育专项经费总额的基础上,按年度纳入学前教育专项经费补助范畴,不足的幼儿园由乡镇予以解决的方案。目前该方案已报县政府审核。 感谢你们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7年6月13日 (联系人:沈君霞 ,联系电话:5089616)

反馈意见: 满意

A-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已解决;

B-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

C-所提议案建议问题因条件、政策所限,近期尚不能解决;

D-所提议案建议未被采纳或留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