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加强全县院前急救队伍建设的议案

发布时间:2018-01-15 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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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加强全县院前急救队伍建设的议案
年度: 2017
案由分类: 科教文卫方面
案号: 94
议案领衔人: 郑晓芬
附议人: 10名代表
案由: 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加强全县院前急救队伍建设的议案
内容摘要:

院前急救是医疗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安全保障的重要内容。建立一支作风过硬、技术精湛、稳定高效的院前急救队伍,对保障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维护城乡居民生命安全具有十分重要意义。现就建议进一步稳定和加强县医疗机构院前急救队伍建设等有关情况做一个汇报。

一、目前全县急救情况

(一)全县院前急救服务体系初步建立。目前全县仅有1个县人民医院“120”急救机构,实现从无到有,救护车辆装备逐年改善,院前急救服务总量逐年递增,各类突发事件医疗救援及时有效处置,院前急救公共服务职能明显发挥。

(二)全县院前急救技能水平有效提升。多年来,全县医疗机构组织单位人员逐年多次参加了舟山市急救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全县院医疗机构院前急救人员水平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二、存在的问题

1、院前急救人员从业环境恶劣,人才紧缺,收入普遍低下。全县仅有的“120”急救中心是县人民医院急诊科,且并没有真正的急救医生,都是有内外科骨科儿科等科室值班人员担当急救医生,院前急救医生每天面对的患者各种各样,“ 单枪匹马的独立作战”方式, 需要比医院医生承受更大风险和心理压力。不论刮风下雨,还是酷暑严寒,院前急救人员都必须紧急出车。以最快速度赶到各种复杂、陌生的环境中,各种情况都会遇到。院前急救人员不仅承担着救人的责任,同时还承受着极大的心理负担和压力。

同时分诊靠拨打“120”人员描述病情及急诊科护士的简单分诊,有时难以明确具体什么科室出车急救,易耽误病人治疗抢救。由于院前急救医生要全面掌握各医学学科的知识,专科人员难以处理多种疾病并发,另因人员缺乏,救护车上缺少急救护士,无法共同参与抢救;医学院毕业生选择从事院前急救的热情和积极性很不高。而目前,院前急救人员的待遇水平在卫生系统中并没有提高,工作压力与待遇水平极不相称。长此以往,也很难保障院前急救队伍的稳定及发展。

2院前急救与非院前急救混杂,其人力资源浪费。近年来,院前急救人力资源(特别是院前急救医生)紧缺已成为各地“120”的共性问题,2016年度我院急诊出车次数为500车次,转运病患出车次数为300余车次,一些患者康复出院、慢性疾病患者到医院复查、夜间偏远,难以叫到出租车等非院前急救服务,也经常拨打“120”进行转运,挤占了“120”紧缺的人力资源。院前急救与非院前急救混杂现象,也逐渐影响到一些真正需要急救的急危重病人呼救“120”得不到及时院前急救。

三、建议

1、设立急救中心:目前我县院前急救和院内急诊是同一套人马,医护人员既要顾着医院内的工作,又要担负出诊急救工作,忙起来两头难以兼顾,影响急救效率和质量。为此,呼吁以政府为主导,建立院前急救专职队伍,结合120来承载对不同性质的急救情况进行分类处理,确保县民生命得到最有效救治。

2、设立院前急救人员专项津贴、待遇,提升院前急救人员工作热情。不断改善院前急救医师队伍的从业环境,提升职业收入,打造相应的职称晋升渠道和优先条件的晋升、破格晋升的条件来吸引有爱好和志趣的年轻人,努力建成一大批作风过硬、技术精湛、稳定高效的院前急救队伍,对保障社会和经济持续发展,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意义重大。根据院前急救行业的特殊性,在卫生部门中设立“120”院前急救人员岗位津贴,使院前急救人员与承担的社会职责、劳动强度相符合,同时建立稳定的收入增长机制,只有提高待遇,体现价值,才能真正的招聘到优秀院前急救医生,并且留得住人才,成立真正的急诊科,只有人员够用,才能成为规范的院前急救机构。也只有待遇提高,才能调动院前急救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稳定院前急救队伍。

3、有效剥离非院前急救服务,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效应。针对一些非院前急救服务挤占当前紧缺的院前急救公共资源现象,出台相关政策,积极开展院前急救与非院前急救分类管理,或积极有效引导非院前急救服务转向社会市场化服务,建立专门转运的车队和相关的服务。让“120”一门心思做“院前急救”,充分释放院前急救机构压力,切实发挥人力资源效应,保障院前急救服务公益性有效性。

 

主办单位: 县卫计局
类别标记: B
复函:

郑晓芬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加强全县院前急救队伍建设的议案》已收悉。首先感谢各位代表对卫生计生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对你们提出的建议,我们作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院前急救是医疗急救的一个子系统,是急救过程中的首要环节,也是院内急救的基础。它不是处理疾病的全过程,而是把工作重点放在救治伤病的急性阶段,为病人接受进一步诊治创造条件。准确、合理、快速的院前急救措施,对挽救病人生命,减少伤残率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我县高度重视县域内院前急救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提高县域内紧急医疗事件发生后的海上交通保障水平,切实维护我县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014年制定了《嵊泗县紧急医疗事件海上交通保障方案》,对县域内陆地、海上紧急医疗事件发生时,县应急办、县卫生和计划局、嵊泗海事处、县海洋与渔业局,县交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各部门各乡镇各自的职能及如何协调处理配合作了进一步明确规定,同时成立紧急医疗事件海上交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了我县的院前急救体系。    2015年初,为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和对急危、重伤病员的医疗急救水平,建立医疗急救绿色通道,县卫计局向县编办提出《关于要求设立“嵊泗县院前医疗急救站”的请示》,5月县编办作出了《嵊泗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嵊泗县院前医疗急救站的批复》(嵊编〔2015〕12号),同意设立嵊泗县院前医疗急救站,为相当于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委托县人民医院管理,核定编制3名,院前急救站从无到有实现转变。    为提升基层各医疗机构院前急救能力和水平,组织开展了全县基层医疗机构院前急救能力培训和演练。2017年,为加强东部乡镇的院前急救能力和水平,政府投入35万元资金购置救护车并配备相应抢救设备,进一步提升了东部乡镇的院前急救能力。    我们相信,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在各医疗机构及广大医务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县的院前急救能力建设和服务水平会更上一个台阶。    再次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反馈意见: 满意

A-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已解决;

B-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

C-所提议案建议问题因条件、政策所限,近期尚不能解决;

D-所提议案建议未被采纳或留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