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健全我县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和处置体系的议案

发布时间:2018-01-15 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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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人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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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健全我县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和处置体系的议案
年度: 2017
案由分类: 其他
案号: 98
议案领衔人: 贺财智
附议人: 11名代表
案由: 关于建立健全我县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和处置体系的议案
内容摘要:

农药废弃包装物的产生大多是由农民在施药过程中将这些包装物随意丢弃在田间地头,这些残留农药的包装物构成了无数个污染源,遇到降雨或浇水,残留的农药会被稀释并释放,通过渗入土壤和水源,对我县农业生态环境和居民群众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安全隐患。

2015年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专门印发《浙江省农药废弃物回收和集中处置试行办法》[2015]82号文件,这既是省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更是优化农业生产环境、美化农村田园景观的重要举措,我市定海、普陀、岱山2015年起相继开展农药废弃包装物规范回收和处置工作,产生了很大的社会效应。我县已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国家卫生县城,为此,做好农药废弃包装物规范回收和处置工作,对于加快建设我县美丽海岛、大力发展海洋经济,打造两美新家园具有长远影响和现实意义。

我们建议:

一要抓好宣传引导,营造舆论氛围。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介,印发宣传资料、张贴标语等多种宣传方式,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工作。主要加强对农药废弃包装物乱丢乱弃危害性和安全处置重要性的宣传,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农业生态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要建立长效机制。要加强属地管理责任,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将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与各类涉农扶持政策、农业销售经营政策等制度挂钩,按照谁产生、谁处理的原则,农业销售、农业生产主体作为责任主体人,应切实负起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的责任,通过建立奖惩机制促进回收和处置工作有序开展。       

    三要全面放大全省美丽乡村和农村精神文明现场会效应,打好“打造整洁田园建设美丽农业行动”、“五水共治”组合拳,着力整治目前村庄田间、景区周边乱扔农药肥料包装物、废旧农膜等突出问题,切实保护农田土壤、水体安全,保持田园清洁常态化,进一步巩固和改善我县田园生产、生态环境。

 

 

主办单位: 县供销社
协办单位: 县农林水利围垦局
类别标记: B
复函:

贺财智等11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我县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和处置体系的建议》已收悉。感谢你们对我县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和处置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建议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和处置工作是扎实推进我县农业水环境治理,优化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和集中处置试行办法》(浙政办发〔2015〕82号)和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理工作的通知》(舟政办发〔2015〕53号)文件要求,我县供销社已和县农林水利围垦局联合制定了《嵊泗县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与处置实施方案》,并将于近期上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进行公布,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宣传教育。我们将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采用农民信箱短信发送、告示、横幅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工作。加强对农药废弃包装物乱丢弃危害性和安全处理重要性的宣传,切实提高全民对随意丢弃农药废弃包装物危害性的认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农业生态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明确回收范围。农药废弃包装物是指在本县范围内因农业生产产生的、不再具有使用价值而被废弃的农药包装物,包括农用塑料、纸板、玻璃等材料制作的与农药直接接触的瓶、桶、罐、袋等。农药废弃包装物属于危险废物的,应同时遵守有关危险废物处理的法律规定。    三、建立回收体系。建立健全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网络体系。科学合理地设置回收点,回收点原则上设在农资经营店,由农资经营店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并备案。农药废弃包装物集中收集箱式样与回收标识将统一设计确定,发放给集中回收点使用。回收点收集的农药废弃包装物将统一进行收集、储存和运输。    四、落实无害化处置。鉴于农药废弃包装物有毒有害的特殊性,将落实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对全县农药废弃包装物实施集中无害化处置。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反馈意见: 不满意

A-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已解决;

B-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

C-所提议案建议问题因条件、政策所限,近期尚不能解决;

D-所提议案建议未被采纳或留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