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进程 提升渔农村老年人幸福感的议案

发布时间:2018-01-15 00:59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县人大办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关于加快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进程 提升渔农村老年人幸福感的议案
年度: 2016
案由分类: 社会保障方面
案号: 52
议案领衔人: 陈利宽
附议人: 10名代表
案由: 关于加快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进程 提升渔农村老年人幸福感的议案
内容摘要:

被征地农民是指因政府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而导致失去全部或大部分土地,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共建共享的具体行动,是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紧迫要求。

全市对被征地农民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一直非常关心和重视,给予了一定的扶助。但是由于我县处于特殊的地理环境中,在具体开展工作的过程中遇到以下几个问题:1、认识不到位,参保意识差。由于我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起步较晚,加之相关政策宣传不够,被征地农民对社会保障制度缺乏足够认识,参保意识还较差,有的群众认为土地被政府征收征用,养老保险应由政府承担,存在着“等、靠、要”的依赖思想。2、生活负担重,缴费能力弱。一是早期被征地农民获取的补偿标准低,按现在的统筹标准缴纳养老保险较为困难。二是家庭人口较多的被征地农民,生活负担重,长期没有稳定的收入,无钱缴纳养老保险费。

为切实解决被征地农民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难题,现提出如下建议:

    广泛宣传,提高认识,增强被征地农民参保意识。一是劳动社会保障部门要继续加大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政策法规,做到家喻户晓,让失地农民逐步转变“养儿防老”的观念和“等、靠、要”的依赖思想,增强参保意识。二是要提高各级干部的社保认识,统一思想,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人民群众渴望办理的事情办实办好。

发展经济,扩大就业,增强个人缴费能力。一是要千方百计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再就业。要专门制定适合被征地农民特点的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结合企业用工需求,有针对性地设立培训专业和工种,落实培训资金,切实提高被征地农民的就业竞争能力,应明确规定用地者在用工方面应优先安排失地农民就业,做到与其他员工同等待遇或安排部分人员到用地者的其他产业工作。二是要进一步强化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及时向被征地农民提供各类岗位用工信息和劳务信息,合理引导其就近就地就业或外出就业。三是鼓励和支持失地农民自主创业,要出台一系列相关政策,对失地农民创业相应减免两到三年税费,金融部门要放宽信贷条件,降低门槛,鼓励和扶持被征地农民发展生产。


主办单位: 县人力社保局
协办单位: 县国土局、县发改局
类别标记: B
复函:

陈利宽等十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进程,提升渔农村老年人幸福感的建议(意见)》已收悉。根据议案的内容,我们有针对性地进行了讨论研究。现将建议(意见)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实施的范围和对象(详见舟政发〔2009〕51号、舟人劳社险〔2009〕141号文件):经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核准的我县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耕地全部被征用的农户中,征地时年满16周岁以上的农民列入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对象,部分土地被征用的农户由所属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确定的劳土比例确定家庭参保人数。已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符合按月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列入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范围。    二、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的程序(详见舟政发〔2009〕51号、舟人劳社险〔2009〕141号文件):1、先由行政村填报《嵊泗县被征地行政村参加基本养老保障审批表》(表一);2、乡镇人民政府核准后报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批准确定土地征用人数;3、被征地行政村根据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确定的土地征用人数,在征地范围内确定具体名单;4、具体名单在本行政村范围内公示7天;5、再由行政村填报《嵊泗县被征地行政村土地征用农民情况汇总表》(表二)、《嵊泗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障审批表》(表三)、《嵊泗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障人员汇总表》(表四),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社保经办机构。6、县社保经办机构根据参保人员的年龄和缴费档次核定应缴纳的养老保障费。行政村将上述各表随同参保人员一寸免冠近照一张和身份证、户口簿,统一到县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领取《嵊泗县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手册》。    三、被征地农民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范围和对象(详见舟人社发〔2014〕211号文件):1、2014年7月1日前已按《舟山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实施办法(试行)》(舟政发〔2003〕54号)、《舟山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实施意见》(舟政发〔2009〕51号)参保的被征地农民,均可在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参保地申请从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转轨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也可继续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2、2014年7月1日后(含)新征地产生的被征地农民,按照“即征即保”的要求,可直接选择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也可先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后,再转轨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四、被征地农民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程序(详见舟人社发〔2014〕211号文件):1、被征地农民应以行政村为单位,申请办理转轨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手续;2、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行政村上报的相关材料,经审核无误后,按不同人员和险种进行处理。 针对你们在议案中反映的要加大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各项政策宣传的建议(意见)非常中肯。去年在洋山地区推进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转轨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中,我们专门选派工作组进驻洋山地区,分社区包干进行宣传动员和培训指导,得到了洋山群众的一致认可和好评。今后我们在各被征地的乡镇、行政村(社区)一定会加大宣传力度、丰富宣传方式,尤其把参保范围、参保登记方式、缴费标准、缴费方式、政府补贴、养老金待遇标准等群众最关心的重点问题给群众讲透、讲明,提高相关政策的群众知晓率,同时,我们会努力做到各项政策更加公开透明,以便群众可以随时在中国嵊泗政府门户网站、嵊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以及“嵊泗人力社保”手机APP等地方随时随地了解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各项政策,切实把各项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各项政策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反馈意见: 非常满意

A-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已解决;

B-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

C-所提议案建议问题因条件、政策所限,近期尚不能解决;

D-所提议案建议未被采纳或留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