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加强居家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的议案

发布时间:2018-01-15 00:59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县人大办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关于要求加强居家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的议案
年度: 2016
案由分类: 社会保障方面
案号: 66
议案领衔人: 郑安平
附议人: 10名代表
案由: 关于要求加强居家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的议案
内容摘要:

近年来,嵊泗县坚持“县域规划、乡(镇)村实施;因地制宜、就地养老;居家为主、机构辅助”原则,着力构建家庭赡养、医疗保健和养老服务“三位一体”的海岛城乡养老保障体系。如,以菜园镇为例,2015年底该镇户籍总人口数32558人,其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7749人,占全镇总人口的23.80%;70周岁以上老年人3328人,占全镇总人口的10.22%。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迅速增长的严峻形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养老事业,已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辅助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同时开展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但其地域广、村落散、经济欠发达的现状仍使该体系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少。公办养老机构主要满足城市“三无”、农村“五保”老人特定服务对象。嵊泗县唯一一家养老机构,养老的总体上规模小、床位少、覆盖面偏窄,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养老服务需求。而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尚未起步,以社区(村)为主的托老所正处于试运行阶段。所以目前我县养老服务机构供求失衡现象仍然存在。

二是养老服务专业队伍缺乏。一方面由于老年人护理工作脏、累、风险高且责任大,一般人都不愿意从事这个职业;另一方面由于养老管理服务人员的福利待遇低、社会歧视存在,致使社会养老服务机构招工难、队伍稳定性差。我县现有社会养老服务队伍总体素质不高,从业人员因没有接受过社会养老服务的专业培训,只能提供日常的生活照料,难以进行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专业化的养老服务,高素质的老年人管理人才和专业化服务人员紧缺。

三是社区居家养老发展艰难。社区养老机构运行资金的成本高。据调查,要确保一个照料中心正常运行,一年投入经费至少要15万(尚不包括每年运行成本的增加)。现阶段虽然财政给予一次性的建设补贴以及每年2-5万元的运营补贴,即使其余的资金由乡镇、社区来承担,照料中心的运营还是缺乏长效的经费保障机制,势必造成运营困难。

四是老年群体固有观念传统和实际生活费用少。一方面很多人仍持传统的养儿防老观念,认为进养老院养老或由政府购买服务是儿孙不孝的表现。另一方面,由于机构养老的收费标准远远超过渔农村老年人的生活开支,对老年人而言支出大于收入,造成一部分老年人不愿意到养老机构生活。

要建立一套符合我县县情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必须通过政策支撑、财政保障、体系完善等多方面驱动,破解居家养老难题。下面就如何加快我县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提几点建议:

一、注重队伍建设。建好“三支”队伍,力促养老队伍规范专业。一是建好养老工作人员队伍,乡镇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要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落实专项经费。二是建好养老护理员队伍,推行养老服务员持证上岗制度,与人力社保部门携手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并进行护理员职业资格考评,经培训合格后颁发相应职业资格证书,逐步实现养老服务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实施养老护理员特岗津贴补贴制度,解决待遇偏低问题,稳定从业人员队伍。三是建好养老志愿者队伍,重视发展壮大各类志愿服务组织,组织建立专业技术服务志愿队伍,建立健全志愿者服务活动长效机制,使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覆盖城乡社区。

二、落实政策保障。一是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要积极出台优惠政策,加大对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在场地、土地等方面的扶持和保障力度,放宽市场准入条件,使更多的社会资源投入到养老服务建设中来。二是探索科学合理的养老模式。坚持“因地制宜、统一规划、政府引导、统筹推进”的原则,给予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集中就餐、生活照料、健康保健”等服务的同时,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如菜园镇绿华村将社区托老所与居家养老照料中心有效衔接,为老年人居家养老提供条件。三是进一步提高政府购买服务的效果。出台更规范、更科学、更亲老的关于政府补助的服务券使用办法,重点解决优质为老服务和提高政府补助服务券使用率的问题,让广大老年人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对老年人的关心。

三、加强财政投入。加强资金保障,设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养老服务补贴、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鼓励发展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等,进一步提高对公办养老机构建设以奖代补建设经费的补助比例,提高对民办养老机构的建设运营补助标准,完善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运营的经济奖励办法等,努力改善养老服务环境。完善财政补贴制度,对凡是进入养老机构或选择居家养老的,均由财政将补贴发放给为其提供照料服务的机构。

因此,建立和完善立足县情、尊重群众意愿和需求的居家养老标准化保障体系,是主动适应老龄化发展规律的客观要求,也是促进老龄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根本保证,使海岛城乡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逐渐过上“衣食无忧,起居无虑”的幸福晚年生活。


主办单位: 县民政局
协办单位: 县财政局
类别标记: A
复函:

郑安平等12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要求加强居家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的议案》已收悉。我局在接收到此建议,看了您对我县居家养老保障工作上的三条建议后,对此建议非常重视。为提高建议的办理质量,经局党组讨论后,由分管社会救助科的副局长具体负责此建议的办理与答复工作。在答复之前,通过与您电话约谈沟通并听取意见之后,现将建议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注重队伍建设的建议。一是在县社会养老事业领导小组领导下,加强与卫计部门的协作,探索建立一支“医养融合”的稳定人才队伍,建立多领域的医疗服务和养老服务人才联动机制,加强对医疗工作者的老年医学和康复护理知识教育,提高老年医疗康复水平,鼓励各专业的医师到养老机构内的医疗机构中开展多点执业。二是重视为老服务人才队伍培养计划,落实人才队伍激励政策。积极探索养老机构内的医疗机构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建议加大财政支撑保障力度,贯彻执行《嵊泗县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中的“提高养老护理人员收入待遇,公办养老机构养老护理员月工资标准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50%,建立养老护理人员特殊岗位津贴制度”的规定,不断提升护理员工资待遇,从提高护理人员收入待遇来优化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年龄、文化和素养结构;吸收具有护理专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提高从业人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探索财政出资重点培养和引进医生、护士、康复治疗师、社会工作者等具有执业或职业资格的专业为老服务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的人才保障方案,建立并不断壮大为老服务人才队伍的长效机制。三是鼓励入职医疗机构护理岗位的养老护理员积极参加技能培训并取得人力社保部门颁发的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县民政局、县卫计部门、县人力资源部门探索在县级医疗机构建立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基地,承接全县养老护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到2020年,实现所有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持有初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养老护理员比例达到60%以上,从而建立、培养和打造一支专业知识好、职业素养好,工作热情高的养老服务队伍。四是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加入养老服务行列,培育和挖掘为老服务人才资源,以无偿与有偿相结合的方式努力吸纳社会服务志愿者、社工,结合社区及社会服务团体,为老年人提供志愿服务,对表现突出的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给予表彰和奖励。五是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制度,由政府向专业化的社会组织、企业等购买养老服务;专业社工(义工)进机构、养老服务补贴、养老机构公建(公办)民营和服务外包等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目前已经有菜园镇农村社区、洋山镇城镇社区、五龙乡和黄龙乡已在尝试通过政府向社会或个人等用组团式打包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定期若干上门居家养老服务照料等服务,并取得一定成效。六是继续深化“银龄互助”活动,到2017年,建立“银龄互助”机制的社区(村)实现全覆盖,发挥社区(村)自治组织或老年协会管理居家养老服务站的作用。    二、落实政策保障的建议。一直以来,我县对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行为持高度重视和支持态度,为鼓励和扶持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2014年嵊泗县人民政府出台《嵊泗县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嵊政发〔2014〕22号),实施意见第七条中明确了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用地及建设床位补助若干相关扶持政策。2016年,为确保民办养老机构相关补助政策有效落地,舟山市民政局舟山市财政局又联合出台了《舟山市民办养老机构重点项目奖励实施细则》(舟民福〔2016〕9号)文件,对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奖励范围及标准、奖励方式、申报审批程序、资金筹措拨付、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表述。但在对民办养老机构创办扶持与鼓励的过程中,我局仍牢牢遵循把握规划与规范的要求,在安全管理上不松口,在政策引导上不偏路,尤其是对某些游离在带有宗教性质且场所安全无法达到要求自发集居场所,加强与县统战部和所属乡镇的沟通,严格报批手续,决不“带病”审批过关。    积极营造快乐养老文化氛围,坚持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点面结合,促进家庭自助与社区互助养老相融合。一是合理布局,不断夯实我县基层的养老服务硬件基础。2013年-2015年,全县共完成了21家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投入运行的有21家。照料中心以社区为载体,根据老年人基本服务需求与计划为家庭养老的老年人提供餐饮及配送餐、家政服务、护理等服务项目。今年预计将进行5家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二是因地制宜,结合海岛特色及海岛局限性,以三种养老模式满足全县老年人养老需求。菜园镇城区内整合现有资源,以菜园镇东海社区为主打造集生活照料、餐饮配送、家政服务等日间照料和老年活动为一体的城市社区综合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辐射菜园镇四个城市社区需要助老服务的老年人提供免费与低偿互补的全方位养老服务项目。洋山、嵊山、枸杞大岛乡镇依托乡镇敬老院,打造功能基本齐全、设施基本完善的综合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在满足五保老人的基础上向社会开放,确保老年人能够享受基本居家养老服务。花鸟、绿华、滩浒、壁下等边缘小岛为主,打造“乐龄岛,大力建设日托、半托、全托形式的托老所,依托网格化管理服务,建立多支服务团队,来满足“老人岛”的养老服务需求突出问题。三是文化支持营造快乐养老氛围。在每年春节、中秋、重阳节等传统佳节,经常性开展节日慰问;整合社区(村)老年活动中心、“星光老年之家”等为老服务设施资源,发挥渔农村基层老年人协会作用;以结合“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为载体,开展“银龄互助”活动。    规范和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由政府向专业化的社会组织、企业等购买养老服务;民政要加强与卫计部门的协商,研究医疗机构到养老机构设点可行方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低偿自费服务模式提供有偿医疗护理服务,使特需老人不出社区不出家门就能享受到专业的照料、护理、保健等服务;不断总结目前菜园镇、洋山镇、五龙乡、黄龙等乡镇开展实施的居家照料为老服务,认真制定、拓展、优化服务项目与服务形式,探索专业社工(义工)进机构、养老服务补贴、养老机构公建(公办)民营和服务外包等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方案,进一步提升政府购买服务的成效,实施精准有效的点单式居家为老服务。    三、加强财政投入的建议。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4〕13号)和《舟山市财政局舟山市民政局关于印发舟山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舟财社〔2015〕28号)等文件精神,2016年民政局加强与财政的对接,探索制定《嵊泗县社会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专项资金在遵循“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公开透明、绩效优先”的原则基础上,用于全县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养老服务补贴、公办养老机构编外从业人员岗位补贴和入职奖补、各类养老机构运营补助、鼓励发展民办养老服务业、集中供养的城镇“三无”和农村五保对象的生活医疗补助等,从规范资金使用管理上扶持和推进我县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保障养老服务机构有序建设和健康运行。    最后,感谢您对我县居家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方面问题的关注及提出的宝贵意见,希望您今后能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民政工作。                                                                                              嵊泗县民政局                                                                        2016年6月17日

反馈意见: 满意

A-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已解决;

B-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

C-所提议案建议问题因条件、政策所限,近期尚不能解决;

D-所提议案建议未被采纳或留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