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出租房管理 保障外来人员居住安全的议案

发布时间:2018-01-15 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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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加强出租房管理 保障外来人员居住安全的议案
年度: 2016
案由分类: 社会保障方面
案号: 68
议案领衔人: 李海平
附议人: 10名代表
案由: 关于切实加强出租房管理 保障外来人员居住安全的议案
内容摘要:

这几年来,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创业人居环境的改善,有越来越多的外来人员来嵊经商、创业发展,2015年底,光菜园镇就有近万名外来人员。他们为嵊泗建设发展作出了一定贡献,同时也带动了我县房屋出租业。

目前,有相当一部分外来人员租住在基湖、青沙、马关等地,且租住的也都是些低矮、陈旧及简陋的老房子。不仅租住秩序混乱、环境卫生脏乱,而且还存在着众多安全隐患。如基湖村现住有600多名外来人员,租住的也都是些低矮陈旧的老房子,没有基本厨卫等生活设施,有的根本不具备人员居住的条件,有的还在租住房屋周围用木板搭建简易用房,安全隐患突出,外来人员居住安全难以保障。每逢台风、寒潮等恶劣天气来时,村干部都要花去一定时间三番五次上门走访探望和劝导转移,这无疑增加了村干部的工作量,而且效果甚微。对于外来人员出租房存在的诸多问题,村里也多次与公安等相关部门取得沟通,请求相关部门拿出具体的措施予以解决。但由于权责不明,则结果往往是不了了之。

为此,建议政府对出租房存在的乱象及问题予以高度关注和重视,并采取有效手段切实加强出租房管理,并作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和打造美丽海岛建设升级版的重点工作来抓。制定出台出租房管理的相关意见和措施,明确房屋出租的条件、要求及管理职能,什么样的房子可以出租,什么样的房子不能出租,出租方与承租方应承担的义务,谁负责管理出租房等,使出租房管理有章可循。进而有效规范房屋出租,让外来人员在嵊安居乐业,乐享好生活。

 

主办单位: 县住建局
协办单位: 县公安局、县流动人口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菜园镇
类别标记: B
复函:

李海平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切实加强出租房管理,保障外来人员居住安全》的建议(意见)收悉。经我们办理,现将建议(意见)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外来人员出租房的安全管理问题,牵扯到许多部门,需要公安、城管、消防、国土、住建、乡镇等多部门齐心协力共同解决,建议建立联合机制。 二、建议公安机关统一制作“出租房许可证”牌,村民需要对外出租房屋,或对已出租的房屋中途转租他人的,都应事先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并在社区备案、签订“责任书”后方可出租。社区要与公安建立互通机制。 三、乡镇应建立健全配合机制,实行常态工作,固定专人作为情报信息员,加强情报收集。及时报送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形成常态化、动态化工作机制。同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四、建议县政府牵头组织进行一次专项检查,乡镇、村委收集出租房信息,住建部门对房屋质量安全进行检查,消防部门检查消防安全情况,城管部门对违章建筑进行拆除,公安部门对流动人员信息进行登记。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嵊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6月17日 (联系人:吴桢,联系电话:5595316) 抄送:县委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县公安局、 县流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菜园镇人民政府。

反馈意见: 满意

A-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已解决;

B-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

C-所提议案建议问题因条件、政策所限,近期尚不能解决;

D-所提议案建议未被采纳或留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