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基层法治,推进依法治县进程的议案

发布时间:2018-01-15 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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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基层法治,推进依法治县进程的议案
年度: 2015
案由分类: 社会保障方面
案号: 1
议案领衔人: 刘立峰
附议人: 11名代表
案由: 关于加强基层法治,推进依法治县进程的议案
内容摘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开创了法治中国新天地,绘就了法治中国新图景。当前,我县正处于机遇叠加期、矛盾凸显期、艰难爬坡期,建设法治嵊泗,推动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全面实现小康,迫切需要法治精神、法治力量和法治保障。虽然,我县的依法治县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和积累了一定经验,但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基层干部群众法治意识缺失。随着信访制度不断完善,信访部门不再受理涉法涉诉案件,而广大渔农民群众习惯于上访、调解处理纠纷和矛盾,这给基层社会增加更大的压力和社会不稳定性。如当自身权利受到侵害时,有的人没能以正当法律手段,而采取越级上访、聚众闹事等不理性行为来解决,从中说明了基层法治意识的缺失。同时,一些渔农村基层干部法治意识并不强,对法治的认知与一般群众并无差异。

二是基层干部依法治理能力缺失。基层干部实际工作中处理涉法问题的能力还较为欠缺,个别基层干部注重凭经验和人情往来解决问题,讲究摆平搞定,以权代法和走样的“和谐处理”方式解决,少数基层干部的法治思维扭曲,造成社会管理的不公平。如重点工程项目落地引发了矛盾冲突,基层干部基于稳定未从法律程序合法性而引导群众理性诉求,违反了法治精神,有的因处置不当,进而引发了更大的群体性事件,损害了政府公信力。

三是基层依法自治的执行力缺失。当前,渔农村普遍制定的村规民约、自治章程、村民参事议事机制,村级民主决策和议事程序、“五议二公开”等民主法治制度,存在不够完善、知晓率不高、法理依据不充实、落实不到位的情况,有的制度甚至在制定出台后就一直停留在“纸面”上,没有付诸实施,成为一纸空文。

为此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举措,加强干部群众的法制教育、法治意识,推进基层法制建设,切实加快依法治县进程。我们建议:

第一、抓宣教,树立依法治县新理念。基层法治推进是依法治国的根基,需要行政部门正确引导。一是大张旗鼓开展法治宣传。要加大基层法治的研究,找准法治缺失的根节点,消除依法自治误区和盲区,指导帮助基层组织建立完善法治制度。加大基层干部群众法制教育,通过以案说案、模拟剧情、现场法庭等直观宣传形式,宣扬基层社会依法自治精神。二是开辟法治宣教阵地。建立城市社区、渔农村社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开设法治教育讲堂,有计划的组织群众及新居民学习法律法规和自治规定,剖析典型案例,解答涉法问题。三是法治宣传突出工作重点。基层依法自治宣传教育要与县里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要事项决策有机结合起来,既要保障县里重大决策的落地,又要保障基层群众合法利益,在基层自治基础上,处理好基层干部群众参与管理社会事务,重视发挥基层法治的规范作用,重视发挥法治宣传的教化作用。

第二、抓重点,开创依法治县新局面。基层依法自治管理体系,需要行政部门把握及破解。一是建立基层自治权力清单制度。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大改进基层自治领导方式和执行方式,推进依法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坚持自治职责必须为,自治无权不可为,建立健全基层自治权力清单,完善执行程序,严格执行责任,全面树立起基层自治权威,使基层群众认识到自治既是保障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也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培育基层社会成员依靠于自治的良好环境,自觉抵制违治行为,自觉维护自治权威。二是坚持基层自治合法性原则。司法行政部门加强对渔农村工作的指导和帮助,对基层自治的决策共同参与调研,建立良好的议事制度,确保基层自治主体不违法。三是坚持居民自治的管理模式。深入推进科学自治、民主自治,健全完善自治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发挥村民代表、社员代表在自治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增强基层依法自治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及时反映基层社会发展要求,提高基层依法治理水平。

第三、抓指导,推进依法治县新实践。基层依法自治提升,需要行政部门强有力法律支撑和保障。一是强化指导。建议相关部门针对自治领域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执行力难问题,正面回应基层社会各方面关切,指导于法有据的村规民约、自治章程等制度,解决基层自治领域的突出问题。二是强化培训。邀请信访、政法、基层一线干部授课,以经验介绍交流等形式,提高依法自治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倡导运用说服教育、民主协商等方式,及时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思想工作,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纠纷不激化。三是强化考核。将依法自治纳入基层党员干部政绩考核评价机制,与年度考核相挂钩,并作为干部选拔使用和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促使基层党员干部自觉学法规、知法规、用法规,加快推进基层社会的进步。

主办单位: 司法局
类别标记: A类
复函:

嵊泗县司法局关于 县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1号建议的答复 刘立峰等十一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法治  推进依法治县进程的建议(意见)》已收悉。在此对我们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表示感谢!县司法局对此项建议非常重视,进行了认真办理。现将建议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加强基层法治,推进依法治县进程是一项长期的社会系统工程,县司法局收到建议后,认真研究,积极部署,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传播力、渗透力和影响力,立足本地实际,持续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加强基层矛盾排查调处,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基层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一是创新载体,突出主题。县司法局以“法律七进”为载体,坚持一年一主题,开展法制宣传教育。2012年开展了“服务旅游经济发展,促进美丽海岛建设”专题活动,2013年开展了“法润港口、法润景区、法润船头”专题活动,2014年开展了“关爱新居民,与法同行”专题活动,今年组织开展“送法进基层,和谐新渔村”法制宣传专项活动,增强法制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送法进基层,和谐新渔村”活动为重点,继续深化村“两委”干部和渔农民普法工作,到每个乡镇开展“一台戏、一堂课、一咨询”三个一活动,即一场法治文艺演出、一堂法制讲座和一场法律咨询,满足广大渔农民的法律需求。年内还将组织开展渔农民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继续深化送法到渔船、客运船等活动,提升渔农民法律意识。积极探索具有海岛特色的海洋法治文化,将法治文化建设与渔家文化紧密结合,以东海渔村为试点建立法治渔民画创作基地,在渔家宾馆设置普法宣传栏,将法律知识送到游客和当地渔民身边。先后开展了以“培育法治文化,增强法治理念”为主题的法治文化剪纸作品、法治摄影评展活动。二是拓展阵地、打造亮点。在传统社区(村)业务法制学校、普法宣传栏、法律图书角等宣传阵地的基础上,在县办证中心、就业服务处等6家单位的办事大厅,设置流动普法宣传栏。进一步发挥新媒体优势,通过普法网站、普法微博和嵊泗有线电视台法制栏目,以普法时间、以案说法等形式精心制作劳动保障、船只拆并、伤亡赔偿等与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法治内容,广泛宣传,拓展新的法制宣传阵地。三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三改一拆”和“五水共治” 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在“3·8”妇女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4月税法宣传月、“6·26”国际禁毒日等特定普法宣传日,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上街咨询、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等相关专业法的法制宣传活动。 二、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升依法治理水平。一是加强“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县司法局根据总体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工作,在创建过程中,审核完善《村规民约》和《社区居民自治章程》,建立了法制宣传橱窗、法律图书角、业余居民法制学校和法制宣传员队伍,目前全县有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9个,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12个,五龙黄沙村今年正在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村。二是完善渔农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在全县18个渔农村社区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并进一步落实社区顾问工作职责和考核办法,要求法律顾问定期到社区接受法律咨询,为社区开展法律体检。 三、加强指导培训,提升基层干部依法办事能力。一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县司法局加强基层调解组织体系建设,在完善传统乡镇、村、社区调解组织的同时,因地制宜,研究制定符合当地渔业结构和生产方式的矛盾纠纷调解模式,逐渐形成枸杞以“海上牧场”、嵊山以“海上红星船”、黄龙以“海上网格”、洋山以“洋山阿伯”、五龙以“孙大姐”等调解模式为载体的“海上枫桥”模式。目前,全县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80个,人民调解员387人,专业性调委会7个。并对全县的人民调解员进行等级评定,共评出首席调解员1名,一级调解员12名,二级调解员35名。二是加强调解员业务技能培训。完成对新成立的我县专业性行业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员和基层社区、村调解员的综合知识培训,组织司法所长参加市里司法行政基层业务知识培训,召开全县人民调解案例点评会,提升调处矛盾纠纷的水平和能力,将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加强职能部门联系,共同参与基层依法治理。下一步司法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制定基层民主法治的考核评估机制,整体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发展。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嵊泗县司法局                                 2015年6月16日 (联系人:李文彪,联系电话:138****1186,661146)

反馈意见: 满意

A-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已解决;

B-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

C-所提议案建议问题因条件、政策所限,近期尚不能解决;

D-所提议案建议未被采纳或留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