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切实保障改善民生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8-01-15 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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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切实保障改善民生的建议
年度: 2015
案由分类: 社会保障方面
类别: 大会重要建议
案号: 75
议案领衔人: 陈燕波
附议人: 12名代表
案由: 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切实保障改善民生的建议
内容摘要:

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切实改善民生的关键,其根本目的就是提高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生命质量,让广大弱势群体共享美丽海岛建设和海洋经济发展的成果。

一、目前现状

我县社会救助工作主要面向最低生活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特困残疾人。低保居民除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外,还享受临时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节日救助、廉租住房保障等多项救助优惠政策。目前全县有低保家庭784户,低保人员1242人,低保边缘家庭428户,低保边缘人员876人,重度残疾人280人, 2014年累计发放各类救助金1318.88万元。

二、存在问题

(一)救助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目前对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的救助比较全面,但对部分低保边缘家庭的救助还显不足,有些家庭因疾病或其它突发性意外,其生活状况比低保家庭还要困难,急需社会救助。为此消除救助死角,让阳光救助惠及每一个需要帮助的群体是社会救助的实质意义。

(二)救助标准有待进一步提高。近年来,社会救助总体水平逐步提高,但是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物价上涨等因素,大部分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的生活仍较困难,特别是大病、重病无力就医及子女就学等问题尤为突出,因此在学有所教、病有所医等方面社会救助标准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救助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的各项规定是明确的,程序是规范的,但在实际操作中缺乏足够的公开、公正、公平,使社会救助各项政策未能落到实处,未能发挥其积极的作用。

(四)救助统筹有待进一步规划。目前工、青、妇、残、老龄、慈善、红十字等救助资源相对分散,没有统筹规划、整合资源,救助资源未能发挥最大的救助效益。

(五)救助队伍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县、乡镇、社区(村委会)三级救助管理服务体系都已建立,乡镇有民政助理员,社区(村委会)有劳动保障和社会救助管理员。但基层工作人员大多是兼职的,专业化培训不足,特别是缺乏专业素质和职业操守,这制约了社会救助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几点建议

(一)发挥现有救助机构作用,加大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加强县、乡镇、社区(村委会)社会救助平台建设,建立社会救助公共服务网络,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通过现代信息技术,及时、准确、动态地汇集县域内各类困难群众的基本信息,反馈各种帮扶救助情况,实现服务网络和工作程序的便民化和规范化,使全县的救助工作做到统筹整合,保证各有关部门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使救助对象不被遗漏,得到的救助相对公平。

(二)加强社会救助工作队伍建设,增强基层救助工作力量。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根本是加强乡镇、社区(村委会)干部队伍建设。首先将一些政治素质好、热心服务群众工作、具有公正心、正义感强,在当地有一定威望的乡镇、社区(村委会)干部充实到社会救助队伍中;其次通过业务能力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地提升救助工作人员的职业化、专业化水平。

(三)整合救助资源,形成社会救助合力。建立科学的联动运行机制,有效的把民政救助与卫生、教育、司法、住房、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慈善、扶贫等救助政策进行衔接,搭建互动信息平台,最大限度地整合资源,使社会救助向统一、归口、综合的模式转变,将原来分散在各个部门的救助资金纳入统一规划、统一安排,以增强救助资金使用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实现救助效能的最大化。

(四)强化社会救助政务公开的责任意识,完善救助政务公开机制。开展以“阳光救助暖万家”的社会救助宣传活动,使社会救助的政策措施深入人心,让社会救助真正能够“托底”。多渠道、多形式公开社会救助工作,方便群众参与和监督,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对社会救助工作的认知度和社会救助工作机构的公信力。

(五)扩大救助渠道,增强救助实力。进一步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力度,确保民政事业费与公共财政实现同步增长,为社会救助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有效地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切实发挥好慈善在政府救助中的补充作用,最大限度地发挥慈善资金的社会效益。

(六)加强对社会救助对象的服务,增强自救能力。首先把找上门来的申请救助变为迎上门去主动救助,要让每一个参与救助的社会工作者都具备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对被救助者拥有爱心和耐心,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宗旨;其次把授人以鱼”转化为“授人以渔”的救助形式,通过组织劳动技能培训,提供合适的工作岗位,安排劳动就业等办法,让他们获得一技之长,增强自强自立意识,引导有劳动能力的社会救助对象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主办单位: 县民政局
协办单位: 县人力社保局
类别标记: A
复函:

陈燕波等12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切实保障改善民生的议案》已收悉。对于你们建议中提出的有关问题,县政府高度重视,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研究落实。在听取你们的意见之后,现将建议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建立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制度,并完善了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等专项救助为辅,以临时救助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截至2014年底,我县共有低保和低保边缘对象(以下统称困难对象)1212户2118人,其中低保对象784户1242人,低保边缘对象428户876人,困难对象人数占我县总人口的2.71%,困难对象所占比重在全市各县区中是最高的。2014年累计发放各类救助资金进1300万元,通过救助与帮扶,困难对象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极大改善。   一、发挥现有救助机构作用,加大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的建议   2013年开发的社会救助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实现了社区—乡镇—县民政局三级联审的信息化管理。同时,依托社会救助管理综合信息平台,与社保、公积金、车管、住房、金融等部门联手进行城乡居民收入比对工作,实现基本信息对接和共享,为实现救助便民、即时、准确、科学化奠定了基础。实行网上审批制度以来,城乡困难群众申请救助不用来回跑,直接到所在地的社区或乡镇申请救助即可,大大缩短困难群众救助的时限。2015年全市统一的“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和“社会救助服务系统”正在抓紧开发建设,将采用自动和手工核对方式与全市各县区相关部门实现信息对接,实现准确核对与施救,准确汇总全市社会救助信息,以提升社会救助透明、公正和均等化。   二、加强社会救助队伍建设,增强基层救助工作力量的建议   不断完善基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建立了县社会救助领导小组(县社会救助中心)—乡镇社会救助管理服务站—社区社会救助管理服务室三级社会救助管理服务平台,基本实现了社会救助工作“一口受理、一口发放、一口统计”和基层救助机构全覆盖。实行社会救助管理“两级管理、三级联审”的审批机制。把过去社会救助受理工作由社区上移至乡镇集中受理,社区协助进行信息采集和政策咨询,有效提高救助审批效率。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乡镇和社区民政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组织送政策下乡活动,发放社会救助政策汇编,并邀请相关专家对基层民政救助工作人员进行政策授课,提高基层社会救助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整合各类救助资源,形成社会救助合力的建议   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各有关单位为成员的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全县救助工作的指导。建立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联席会议、通报有关情况、协调工作矛盾、研究解决棘手问题,逐步推进社会救助“一体化”。以助学救助为切入点,着力整合民政、工会、团委、残联、慈善、红会等各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各类救助资源,制订综合性救助政策和统一救助标准,坚持管理衔接,做到全面建档、信息共享,既避免社会救助“碎片化”,又避免重复救助、多头救助等现象的发生。   四、强化公开责任意识,完善救助政策公开机制的建议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救助原则,严格规范社会救助的流程。从2014年起,开始实行低保对象长期公示制度,向社会公开社会救助咨询和投诉电话,增加社会救助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举报投诉的,坚持举报一起,查处一起,让群众满意。坚持每年按不低于30%的比例对低保和低保边缘救助对象上门进行复查,跟踪管理救助对象家庭收入及人员变化,不定期地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巡回宣讲,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政策上网等多种形式对社会救助政策进行广泛宣传,提高普通群众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率。   五、扩大救助渠道,增强救助实力的建议   1998年我县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收入型”困难对象纳入低保救助。2005年我县建立低保边缘对象救助制度,将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1.5倍以内、家庭人均收入减去医药费支出后在低保标准1.5倍以内和家庭人均收入减去教育费支出后在低保标准1.5倍以内的“支出型”困难对象纳入低保边缘救助。2008年我县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将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等“临时性”困难对象纳入临时救助。为提高救助标准,缩小城乡救助水平差距, 2011年1月起我县率先在全市范围内实现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从原来的农村低保标准为城镇标准的70%提高到与城镇低保标准一致,目前城乡低保标准为588元/月,2013年开始低保边缘对象参照低保救助标准的20%每月发放生活救助金,困难对象的基本生活得到明显改善。2011年将城乡孤儿从低保中脱离,享受孤儿基本生活补助政策。2014年开始实施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发放政策,目前标准为169—421元/月不等。2011年开始推行“一站式”医疗救助服务,使困难群众能及时便捷地享受医疗救助,减轻医疗负担。以上这些措施极大地缓解了困难对象就医难、就学难的问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六、加强对社会救助对象的服务,增强自救能力的建议   通过加强与劳动就业部门的联系,不断挖掘和推出适合困难对象就业的政府公益性岗位,尽可能推荐和安排困难对象就业,改善家庭困境,通过帮扶,2015年上半年使104名就业困难人员重新走上了工作岗位。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中共嵊泗县委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23日        (联系人:阳章稳,联系电话:136****2324、674232)

反馈意见: 满意

A-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已解决;

B-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

C-所提议案建议问题因条件、政策所限,近期尚不能解决;

D-所提议案建议未被采纳或留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