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加大对渔村“银龄互助”居家养老照料服务中心扶助力度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8-01-15 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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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人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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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加大对渔村“银龄互助”居家养老照料服务中心扶助力度的建议
年度: 2015
案由分类: 社会保障方面
案号: 78
议案领衔人: 陈利宽
附议人: 10名代表
案由: 关于继续加大对渔村“银龄互助”居家养老照料服务中心扶助力度的建议
内容摘要:

开展“银龄互助”目的是引导和鼓励老年人发挥余热,用实际行动传播文明、服务社会、互帮互助,倡导全社会“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新风尚。要通过这种互帮互助,建立和完善为老服务网络,丰富服务内容,拓展服务形式,形成帮扶机制,从而缓解老年人养老难题,减轻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压力,推动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的开展。居家养老照料中心,是指是指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依靠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依靠,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

我县对老年人工作一直非常关心和重视,给予了一定的扶助。但是由于海岛处于特殊的地理环境中,近几年渔业资源逐渐衰退,年轻人都不愿意下海捕鱼,大部分都到外地去工作。因此海岛老年人比例大大提高,所以对于老年人关心是当前海岛宜居和稳定社会的一件大事,政府必须要更加关心和支持老年人事业,真正让他们老有所居、老有所乐、老有所帮。

目前各照料服务中心普遍存在着资金缺口大、专业队伍建设滞后等问题。为切实解决养老服务难题,提出如下建议:

要建立完善服务网络。养老服务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社会、社区、家庭的共同努力和参与。要大力营造尊老助老和为老服务的浓厚氛围,并积极鼓励民间公益组织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发挥民间公益组织的优势。将政府购买服务、社会志愿者服务、社区互助服务、市场有偿服务有机的结合起来,构建起居家养老服务网络。

要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机制,由社区居家养老照料服务中心提供以日常生活照料为主的上门服务和全托服务。同时,对经考评合格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资助一定启动资金,并对具有“全托”服务功能的给予专项补贴。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服务专项资助经费应列入各级财政年度预算。

要加强对照料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逐步推行持证上岗制度。由劳动保障部门和民政部门负责开展培训工作,政府财政给予适当的培训经费补助。同时加强对社工专业人才的吸纳与培养,改善和提高服务队伍的整体素质。此外,要大力发展社区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进一步调动社会志愿者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积极性。


 

主办单位: 县民政局
协办单位: 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
类别标记: A
复函:

陈利宽等10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继续加大对渔村银龄互助居家养老照料服务中心扶持力度的建议》已收悉。主要涉及渔农村居家养老照料服务中心扶持力度的有关情况。现将建议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关于要建立完善服务网络问题。嵊泗县人民政府印发嵊政发(2014)24号文件,关于《嵊泗县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在通知中明确提出全县城镇、渔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布局更加合理,建立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三级管理服务网络进一步健全,基本形成20分钟左右居家养老服务圈。到2015年、2017年全县分别建成居家养老服务站13家、21家以上;到2020年,基本实现城乡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    关于要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机制,由社区居家养老照料服务中心提供以日常生活照料为主的上门服务和全托服务。舟山市人民政府出台了舟政发(2014)37号文件,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在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强化城镇、渔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完善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乡镇要单独或依托养老机构建立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城乡社区(村)老年人口集聚地和离岛社区必须建设具备托养功能的居家养老服务站。市财政根据不同标准和规模给予每家新(改、扩)建的居家养老服务站不低于1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县财政根据不同标准和规模给予每家新(改、扩)建的居家养老服务站5-8万的一次性补贴。同时市财政对考核合格的居家养老服务站每年补助运行经费2-5万;县财政对考核合格的居家养老服务站每年补助运行经费2-5万元,县乡(镇)二级财政按2:1比例承担。    关于要加强对照料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逐步推行持证上岗制度。在文件中明确提出要提升养老服务人员专业技能。加强在职养老服务人员技能培训;对本县就读养老护理专业的学生给予补助;通过定向委培、引进专业养老护理人员,提高养老服务人员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提高养老护理人员收入待遇。公办养老机构养老护理月工资标准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50%。建立养老护理人员特殊岗位津贴制度,对取得《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并从事养老护理岗位工作的人员,按初级、中级、高级、技师不同等级,养老机构分别给予每月100元、200元、300元、500元的岗位技术津贴,县财政每年按实际发放额给予50%的资金补助。    感谢你们对我县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嵊泗县民政局                                                             2015年6月19日 (联系人:吴定康,联系电话:5595952)

反馈意见: 非常满意

A-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已解决;

B-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

C-所提议案建议问题因条件、政策所限,近期尚不能解决;

D-所提议案建议未被采纳或留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