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变旧面貌,拆出新空间,扎实推进我县无违建县创建工作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8-01-15 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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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变旧面貌,拆出新空间,扎实推进我县无违建县创建工作的建议
年度: 2014
案由分类: 生态、基础设施方面
类别: 大会重要建议
案号: 3
议案领衔人: 刘立峰
附议人: 11名代表
案由: 关于改变旧面貌,拆出新空间,扎实推进我县无违建县创建工作的建议
内容摘要:

三改一拆行动是省委、省政府在准确把握省情、深刻分析当前发展形势的基础上,以宽广视野作出的一项战略性、全局性决策,旨在改善环境、促进发展、提升品质。三改一拆打的是攻坚战,啃的是硬骨头,必须集中力量,突破重点,发扬亮剑精神,打出气势。                              

去年以来,我县按照“先抓重点、突破难点,以点带面、拆改结合”的方法和思路,敢于亮剑敢于攻坚,坚定不移推进“三改一拆”行动,坚持用铁的决心、铁的手腕,对违章建筑实行零容忍的态度,努力把三改一拆与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城市建设联动推进,把三改一拆作为拓展城市发展空间、优化功能规划布局、提升岛城整体品位的重要途径,围绕建设美丽海岛和特色村落,把“拆、建、用”结合起来,消除了脏乱差,进一步改善了城乡面貌,优化了人居环境。如2013年我县菜园镇共拆除辖区违章建筑5万平方米。                        

通过一个阶段的攻坚作战和重点突破,我县三改一拆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大部分的违章建筑被拆除。但依然还有一些重点的区域和部位的违章建筑存在。为此,建议县政府必须要统筹考虑,拆改结合,标本兼治,长效管理。

一、要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在推进“三改一拆”工作中,需要安排足够的人力财力,以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一是保障正常的工作经费。在拆除违章建筑时,针对有些体大结构牢固的违章建筑,需要动用一部分机械设备进行拆除,必要时还要雇用人员进行人工拆除,这些都需要经费来保证。同时,为加快推进拆违的速度,针对部分积极配合、工作好做的拆违对象,要给予一定的奖励,使其尽快拆除违章建筑。二是保证拆后的建设经费。在拆除后,需要加快对这些区域进行环境的美化绿化,开展空间的整体利用和综合改造。因此,要安排一定的建设经费,巩固拆违的成果。三是安排以奖代补资金。为扩大拆违的成果,进一步激发乡镇、社区的工作积极性,对拆违成绩突出、工作推进有力的乡镇和社区,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加大专项工作的奖励力度,促进拆违工作的更好开展。   

二、要加大人力支撑力度。拆违工作量大面广、情况复杂,涉及的政策性比较强,需要各种相关的人力作支撑。一是要配备强有力的行政执法队伍。及时充实行政执法工作力量,抽调一部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能打硬战、依法办事的人员充实到一线的行政执法队伍中去,确保再难的违章建筑也能及时拆除。二是要配备专业的政策法律队伍。聘请一部分能把政策讲明、道理讲透、要求讲清,思想政治工作容易被群众接受、又熟悉政策法律的人员担任专业的政策法律顾问,及时解答拆违的政策法律问题,减少信访矛盾案件的产生,推动拆违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要配备作风优良的基层工作队伍。抽调那些能直面矛盾、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机关、社区干部专做拆违工作,使拆违工作情况明、底细清、定位准,牢牢掌握工作的主动权,能够拆的快、拆的清,确保管的住、建的好、惠民生。

三、要建立长效机制。违章建筑的形成既有利益的驱动,也有管理方面的原因,必须建立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杜绝新的违章建筑的产生。一是坚持综合治理。把“三改一拆”行动与土地执法、安全隐患治理、环境治理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坚持拆违与省级文明示范县城创建、美丽海岛建设和重点工程建设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二是坚强巡查监管。推行县、镇、村三级互动巡查制度,运用技术监管、群众监督、部门巡查等多种途径和方式,依托行政执法队伍、国土部门和村干部力量,利用数字城市管理等先进技术网络,构建“防违、控违、拆违”的动态监控机制,有力遏止各类违建行为的发生。三是重视拆后利用。按照“拆绿结合、拆建结合、科学规划、高效利用”的原则和思路,针对拆违后空间区域的大小和利用价值,结合土地利用规划定位,把拆违后的空间规划好、建设好、利用好,确保“拆一片、建一片、美一片”。特别是像金沙社区等旅游核心景区,对近期受规划控制难以开发的土地,原则上应种树绿化,因地制宜用于休闲绿地、生态公园、文化广场等公共设施建设,真正让群众得便利、得实惠。

 

主办单位: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协办单位: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菜园镇人民政府
类别标记: B
复函: 刘立峰等11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改变旧面貌,拆出新空间,扎实推进我县无违建县创建的建议》已收悉,十分感谢你们对“无违建县”创建工作的支持。现将建议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我县严格按照市政府下达给我县拆除违法建筑的三年目标任务,同时大力开展“无违建县”创建活动指示要求,紧紧围绕“美丽海岛”建设和“省级文明示范县城”创建等工作,及时将工作重心转移到“无违建县”创建工作上来,采取分批实施、先易后难、特殊处理的方法进行创建。目前,全县“无违建县”创建工作正按照总体部署有条不紊地全面展开,第一批花鸟、嵊山、枸杞、黄龙、五龙5个乡镇的创建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得到省“三改一拆”行动第19督查组高度肯定,花鸟乡于2014年4月通过了市“改拆办”的考核验收, 嵊山镇、枸杞乡、五龙乡也完成创建任务,菜园镇因点多面广,任务相对较重,当前正在组织对“一户多宅”等重点难点进行攻坚,争取于6月份完成创建任务,县改拆办目前正对嵊山、枸杞、五龙三个乡镇的创建工作开展检查验收,第二批洋山、黄龙两个乡镇创建工作也正在抓紧进行中,争取到2014年年底实现7个乡镇全面创建成功。重点做好了以下以下几项工作: 一、采取四大举措,全力推进创建工作 (一)绘制一张图推进创建工作。运用“五色管理法”绘制一张“无违建”创建工作推进图。把各乡镇违法建筑分布情况,按照违章性质、处置方式、处置时间等用五种颜色标注在图上,便于对各乡镇、社区(村)现有违章情况、工作进度进行及时掌控、督导。 (二)制作两张表跟进创建工作。制作“无违建”创建工作基本情况一览表。根据“推进图”所列的内容,把违法建筑的基本情况按违章性质、位置、内容等以表格形式进行县、乡、村三级公示,便于详细了解基本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制作“无违建”创建工作进度表。表中按照处置方式、处置时间以百分比进行量化,便于县对各乡镇、社区(村)创建工作完成进度进行考评。 (三)按照三步法促进创建工作。按照“拆除一批、规范一批、改造一批”的三步法开展创建工作。真正拆除一批群众反响大、拆除难度大的违法建筑;对符合暂缓拆除或保留条件的,予以临时审批或以行政处罚的方式进行规范;对拆后土地按照“拆一处,改一处,建一处,管一处”的要求进行改造美化,同时建立完善控新管理机制,确保长效管理落到实处。 (四)出台四项政策保障创建工作。先后制定出台了嵊泗县违法建筑处置实施细则、考核奖惩办法、公示制度、督查方案等政策措施,确保了创建工作有法可依,公平公正,阳光运行,有力保障了创建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立足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一)坚持综合治理,实行长效管理。 将创建工作与“美丽海岛”建设、“五水共治”、市容市貌整治、土地执法、安全隐患治理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水平改造,高标准建设的思路对拆违后形成的土地空间进行科学改造,将拆与改、建、管有机结合起来,统筹规划拆后土地的复耕、还绿等工作,提高拆后土地再利用率,做到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全覆盖,避免出现一拆了之,长期闲置,招来群众非议,影响拆违工作进展等问题的出现。 (二)坚持预防为主, 做好控新文章。 建立了“条块结合、分级负责、综合管理”的控新管理机制,乡镇干部定人挂钩社区(村)、社区(村)成立巡逻队,强化日常巡查,并充分依托数字城市管理等先进技术网络,实施动态监督和防控,做到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督促整改,第一时间解决问题,确保控新的长效管理落到实处。 (三)坚持突出特色,做好拆改结合。 县委县政府在“无违建县”创建工作中,始终突出海岛地域和产业特色,将创建工作与美丽海岛建设相结合、与整治城区市容市貌相结合、与打造精品渔村相结合、与整合城市功能布局相结合,边拆边改,在“改”上寻找突破口,特别是主动在省市率先提出创建“无违建县”,对全县基础薄弱的渔农村,进行“一村、一品、一主题”风貌改造,对危房旧楼进行“散楼改造”等等,不仅美化了环境、促进了“美丽海岛”建设,带动了旅游业发展,使经济得到发展、老百姓得到实惠。 (四)坚持专项督查,力推创建工作。 为高标准完成创建任务,我县成立了由部分县委常委和县处级领导担任组长的7个督查组,采取驻点督查的方式,实行一个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措施,全程参与、督查各乡镇“无违建县”创建工作。县“改拆办”每月召开督查工作会议,分析研究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定期制作《督查简报》,通报各乡镇创建情况和进度,通过专项督查,来力推创建工作。 三、坚持奖优罚劣,优化经费保障结构 我县从紧张的财政经费中拨出1000万专项资金,用于保障创建工作,并制定出台了考核奖惩实施办法,坚持“标准统一、以奖代补、全面挂钩、奖优罚劣、激励先进”的原则,对在创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以奖金形式予以奖励;对在创建工作中工作不力、推进迟缓的单位和个人,一律扣除一定比例的年终考核奖予以惩戒,以此来调动全县各级创建工作的积极性。根据拆改进度、效果,第一批320万元经费已全部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逐批下发到各乡镇,报县长审批后送财政部门核发到了乡镇,第二批320万元经费也正在调配审核中,近期将核发到各乡镇,有力保障了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嵊泗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2014年6月23日
反馈意见: 满意

A-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已解决;

B-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

C-所提议案建议问题因条件、政策所限,近期尚不能解决;

D-所提议案建议未被采纳或留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