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5-18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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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人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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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嵊泗县学前教育资源投入的建议 | |
类别: | B |
案号: | 84 |
议案领衔人: | 刘 东 |
附议人: | 10 |
案由: | 关于加大嵊泗县学前教育资源投入的建议 |
内容摘要: |
一、当前形式 学前教育与儿童发展学前阶段是儿童神经系统迅速发展的关键期。这一时期的教育对儿童发展起着重大的决定性作用,也是其发展智力,潜力的必要条件。幼儿如果能在学前教育中得到很好的发展,那也就为他日后的学习奠定了基础。学前教育与儿童发展是一个复杂、动态的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过程。环境教育还能促进新生儿的发展,如果能适时而恰当地给新生儿提供丰富的环境(教育)刺激,则能显著地提高和促进他们的发展,环境和教育能诱导学前儿童的发展。
近年来,学前教育在县政府的重视下,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从总体看,却仍是教育发展中的薄弱环节。特别是学前教育的实际投入与社会需求相比差距巨大,成为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主要“瓶颈”。主要体现在: 1、现有公办托儿所数量满足不了社会需求,很难满足嵊泗人民的需要,成为教育不公平的突出问题。 2、幼儿园(托儿所)师资力量严重不足,且城乡区域分布不平衡。 二、建议: 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为此建议:
1、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占合理比例。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用于支持幼儿园(托儿所)建设、教师培训等,通过以奖代拨、以培代补的方式,支持学前教育发展。 2、扶持非营利幼儿园(托儿所)提供公益普惠服务。按国家、省有关精神,扩大公益普惠服务作为学前教育发展方向,协调有关部门,出台普惠性幼儿园扶持政策,通过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教师社会保险和生均定额补助等方式,引导和扶持普惠性低收费民办幼儿园和城市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幼儿园,提高普惠性学前教育覆盖率,努力解决“入园贵”问题。 3、募集社会资金发展学前教育。组建县学前教育发展基金会,以政府投入和基金会运作相结合的方式来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即:充分利用基金会募集社会无偿捐助资金的功能,动员全社会为学前教育发展贡献力量,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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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 县教育局 |
类别标记: | B |
复函: | 刘东等12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嵊泗县学前教育资源投入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建议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目前我县共有幼儿园8所,除聪聪幼儿园为民办园外,其余幼儿园均为公办园(含乡镇及部门办园),其中春蕾幼儿园为托幼一体化幼儿园,现设托班5班,小班1班。全县学前教育班级数50个(城区34个,乡镇16个),在园幼儿1263人。幼儿园教职工总人数226人,其中专任教师110人(城区74人,乡镇36人),班级和师资配备基本能满足入园需求。 我县未来三年将结合《嵊泗县发展学前教育第三轮行动计划(2018—2020年)》(嵊党政办发〔2018〕14号)文件精神,计划到2020年全面建成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加大经费投入,完善运行保障机制,一是建立预算内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保障机制,健全学前教育生均经费、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性教育经费在财政性教育经费中所占比例,在原有的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基础上逐年提高,并明确经费使用导向;二是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将提供普惠性学位数量和办园质量作为奖励和支持的依据,建立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生均标准,提高普惠性民办园生均补助标准,对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园,加强其资金拨付使用情况的监管,确保公共财政资金安全拨付,高效使用;三是健全成本分担机制,统筹区域内学前教育资源配置,完善“政府投入、社会支持、家庭合理分担”的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规范幼儿园建设及设施设备配备标准,推进幼儿园师资、设施、设备等均衡配置,逐步缩小县域内各幼儿园之间的质量差距。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沈君霞,联系电话:5089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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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已解决;
B-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
C-所提议案建议问题因条件、政策所限,近期尚不能解决;
D-所提议案建议未被采纳或留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