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善中小学生在校就餐伙食质量的议案

发布时间:2018-05-18 10:29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县人大办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关于改善中小学生在校就餐伙食质量的议案
类别: A
案号: 79
议案领衔人: 朱成伟
附议人: 9
案由: 关于改善中小学生在校就餐伙食质量的议案
内容摘要:

党的十八大指出:“教育是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的基石,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长期以来,嵊泗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教育事业,始终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位置,在教育基础设施投入、校安工程建设、教育基本现代化县创建、美丽学校打造等方面投入了大量的资金,有效地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健康快速的发展,为我县全面实现省教育现代化县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但目前,我县中小学校的办学还面临着很多困难和问题,尤其是学生在校就餐的伙食质量问题,一直受到家长及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学生在校就餐,由于伙食标准很低,因此学校食堂提供的菜的质量不高,品种与花色的选择上也受到了很大的限制,与学生在家就餐质量相比相差非常悬殊,完全不能满足学生的个性化需求。部分学生由于不喜欢吃学校食堂的饭菜,甚至经常以面包、方便面和外卖充当正餐,导致营养不良,严重影响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长发育。为此,家长及社会对学校食堂一直不满意,每次学校进行办学满意度测评时,家长反映最强烈、最集中的就是伙食质量问题。虽然,学校想方设法调整饮食结构,增加花色品种,但苦于嵊泗物价太高,尤其是5月、6月、9月和10月四个旅游高峰时段物价很高,而学校又不能随意提高就餐收费标准,因此,学生就餐质量问题一直得不到根本解决。

20169月,经学校申报,县教育局同意,县物价局核定,目前,县初级中学、县职教中心、海星中学住校学生的在校就餐标准已由原来的14/天调整为16/天,其中早餐2.2/天(由金冠直接提供),中餐和晚餐各6.9/餐,除去必要的水电、煤气等成本支出外,按入口率85%计算,学生中餐和晚餐的实际饭菜标准约为5.85/餐。这样的伙食标准,在嵊泗高物价大背景下,学生能吃什么?要想全面提高学生的就餐质量,根本就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

中小学生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他们正处在学知识、长身体的关键时期,这一时期营养不良将会影响其一生的健康和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努力让每一个孩子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作为学校、家长、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有责任也有义务关心他们的营养与健康问题,在他们最需要营养的生长发育期,我们有必要大家齐心协力,各方施力,切实提高学生在校就餐的伙食质量。

为此我们建议如下:

1、通过政府补贴的形式,提高学生在校就餐的伙食标准。目前,我县在校就餐的中小学生主要来自城郊和边远小岛,他们的家庭条件大多不是很好,有一部分还是贫困生和贫困边缘生,一些外岛学生来城区就读的成本很高,家庭经济压力很大,学校实在不忍心通过提高就餐收费标准的方式来改善他们的伙食质量。为此建议,在县财政实力允许的情况下,政府给予每位学生每餐一定的就餐补贴,尤其是5月、6月、9月和10月四个旅游高峰季节。

2、提高学校的公用经费标准,将食堂的水电、煤气、部分人员工资等基础成本全部列入学校行政支出,从而将入口率提高至100%。目前,我县中小学公用经费非常短缺,尤其是有住宿学生的初中学校,由于编外用工人数非常庞大(这些编外用工主要为食堂和寝室工作人员),学校不得不把50%以上的公用经费用于编外用工工资支出,有些学校甚至达到了70%左右,剩下的经费只能艰难维持日常开支,学校实在无力将食堂所有基础成本列入行政支出,为此,政府应予以追加公用经费。

3、县菜篮子工程必须降低学校的供货价格标准。目前,我县几所大规模学校食堂的蔬菜主要由菜篮子工程提供,根据以往与县教育局达成的供货协议,菜篮子工程应按市场零售价的90%供给学校,然而,近几年,县菜篮子工程将蔬菜分为特惠菜和花色菜两种,特惠菜不予优惠,且从今年开始,他们将大约70-80%左右的蔬菜品种定位为特惠菜,因此,学校批量购买的价格与市场零售价几乎没有什么区别。说实在,县菜篮子工程提供给学校的蔬菜大部分是一些品相不佳,甚至局部腐烂经加工处理后的蔬菜,这些蔬菜虽不影响其营养价值,也不影响安全与健康,但如果没有学校购买,这些蔬菜根本无人购买,这势必造成巨大的浪费,增加企业的运营成本。为此,我们认为,菜篮子工程将品相不好的蔬菜经加工后打折供应给学校是一项双赢的举措,而菜篮子工程也理应按低价供应给学校食堂。

           4、县物价部门应综合考虑嵊泗物价情况,允许学校适当提高就餐费收费标准,在绝大多数学生家庭能够承受的范围内适当提高就餐收费标准,以提高学生的就餐质量。对于那些家庭经济困难,确实无法承担的学生,县财政应予以补助。当然,学校可以发动全体教职员工,尤其是党员教师,通过结对帮扶等形式予以部分解决。

 

主办单位: 县教育局
协办单位: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财贸办、县物价局
类别标记: A
复函:

朱成伟等10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改善中小学生在校就餐伙食质量的议案》已收悉。经我们办理,现将建议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食堂管理是学校后勤保障的基础性工作,也是事关学生健康成长、事关师生切身利益、事关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近年来,教育部门非常重视学校食堂管理工作,十分关注师生伙食质量,并取得财政局、财贸办等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制订了《嵊泗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办法(试行)》(嵊教〔201516号),采取提高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核定食堂临时用工配置标准、控制成本支出比例和盈亏率比例、建立食堂临时工工资补助机制、实行“菜篮子”采购优惠政策等措施,努力降低学校食堂成本,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和提高了学生的入口率。

你们在议案中所提及的问题和困难,经过调查分析以后,认为事实存在。如您所述,造成学校食堂成本过大、学生入口率低的主要原因,综合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学校公用经费相对比较紧张。自2014年提高中小学预算内公用经费基准以来,尽管生均标准有所增长,但总量未有提高,一直与2014年持平,甚至较2013年前有所下降。但实际学校办学成本逐年增加,学校设施设备更新快、投入大,物价快速上涨,临时用工工资支出比例高,学校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压力明显增大。

二是食堂临时工工资占食堂成本支出比例较大。相对学校其他岗位,食堂临时用工数量确实较多,工资支出较大。尤其是寄宿制学校,师生就餐人数相对较多,食堂临时用工配置比例也高。学校因公用经费使用紧张,不得不将食堂水电、煤气、临时工工资等支出纳入食堂成本,且基本按规定用足20%的成本控制数,尤其是临时工工资支出占比相对较高,是造成食堂成本大、入口率低的主要问题。

三是“菜篮子”工程食材采购优惠力度不大。从上世纪90年代起,我县就实行学校食堂食材在“菜篮子”采购优惠政策,统一核准菜篮子蔬菜采购比市场价优惠10%。但实际在采购过程中,“菜篮子”普通菜确实优惠10%,但近80%的特价菜不予优惠,且质量相对较差。

为此,根据议案中所提的建议,我局积极与财政局、财贸办等相关部门协商,进一步落实相关政策,完善补助机制,尽量降低学校食堂成本,提高学生入口率。

一是提高临时工工资补助标准。自2016年起,实行食堂临时工工资补助经费,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每人每年2万元、非寄宿制学校每人每年0.5万元,高中段寄宿制学校每人每年1万元。2017年,考虑到寄宿制学校公用支出确实紧张,在食堂临时工工资补助的基础上,同时实行生辅临时用工工资补助,义教阶段学校生辅临时工补助每人每年2万,高中段学校补助每人每年1万元。2018年全面提高食堂和生辅临时工工资补助标准,劳动合同制用工补助每人每年3万元、非劳动合同制和公益性岗位(4050类)用工补助每人每年2万元,基本保障了学校食堂和生辅临时工工资支出,切实降低了学校食堂成本。

二是进一步加大“菜篮子”采购优惠力度,确保食材质量。20183月,县教育局会同县财贸办、县财政局组织召开了全县中小学食堂食材采购协商会,并达成一致意见。从日起,对“菜篮子”工程提供给学校食堂的所有蔬菜类(含特价菜)均比当日市场价(零售价)优惠15%,肉类、豆制品、蛋类等其他食材“菜篮子”所属监管摊位采购,必须低于当日零售价格 (具体价格双方协商后按合同执行)。同时在食材质量安全方面达成协议,“菜篮子”工程保证新鲜食材供应给学校,不得把买剩的食材供应给学校。对学校验收后发现不合格的食材,“菜篮子”工程及时回应并接受退货。对于半成品加工必须根据季节界定,有些食材不允许加工,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食材不得加工半成品,如果一定需要加工,学校自己派人到现场监管加工过程。

三是实行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补助机制。2017年秋季学期起,对2所取消住宿费的义务教育初中学校实行经费补助,每年补助45万元,其中县初19万,海星26万元,切实缓解了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紧张的问题。

四是核定学生伙食费标准。学生伙食费标准由学校自行核定,不经县物价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审批,但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根据《嵊泗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办法(试行)》(嵊教〔201516号)第十一条规定,实行包餐制的学校食堂,应综合考虑学生的营养需要、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粮油等原料市场价格、不同年龄段、不同区域等因素,在征得家长委员会同意或全体家长同意后,合理确定不同的伙食费标准和收费方案,并将方案在每学期开学前一周报县教育、价格管理部门备案。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伙食费标准。至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已建有营养餐和生活费补助机制,基本能保障日常生活支出。如伙食费标准提高后有所不足,可争取进一步提高贫困生生活费补助标准。

五是进一步完善中小学食堂管理机制,严格落实食堂临时用工配置标准,规范食堂成本核算和控制比例,加强对食堂收支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切实保障学生利益。

另外,对于你们提出的“通过政府补贴的形式,提高学生在校就餐的伙食标准”建议,我们认为时机尚不成熟。一是政策不允许,目前还没有政府直接补贴中小学生伙食费的政策依据,所以只能采取补助食堂临时工工资、学校公用支出(含食堂水电、设施设备)等措施降低食堂成本,从而提高学生伙食质量和入口率;二是补助额度难以确定,全县各中小学就餐学生人数不统一,餐数不统一,收费标准不统一,还涉及到各校成本核算、收支等运行管理上的问题,落实难度大。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林长栋,联系电话:5089526

A-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已解决;

B-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

C-所提议案建议问题因条件、政策所限,近期尚不能解决;

D-所提议案建议未被采纳或留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