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力倡导环保新风 促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议案

发布时间:2018-05-21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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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人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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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力倡导环保新风 促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议案
类别: B
案号: 10
议案领衔人: 葛德成
附议人: 10
案由: 关于大力倡导环保新风 促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议案
内容摘要:

近年来,受海洋环境污染,我县岛礁岸边渔港遍布不少垃圾,看起来让人触目惊心。而在我县有一名来自台州椒江的杨世钗热衷于近海海域生态环境保护,自己经营嵊泗腾达船务清仓有限公司,他先后投资60多万元,更新改造清理漂浮垃圾和油污物的环保船,并配备了一辆垃圾运送车等相关设施。从事近海海域垃圾打捞及清淤。范围涉及中心渔港防浪堤,李柱山,小洋山客运码头附近以及绿华和枸杞,嵊山近海海域。截至2017年12月,累计出航435次,清理垃圾2069立方左右,年费用投入70多万,收集起来的垃圾数量是惊人的。

垃圾包围鱼类现象时有发生,使海洋生物受到致命危胁,给近海渔民生产带来了较大影响。所带来的海洋环境问题,也成为各级政府多年来需破解的一个难题,因此加强近海海域生态环境保护刻不容缓。为此建议县人民政府:

1、进一步强化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通过立法保护,组织开展海洋环境保护特色主题活动,挖掘海洋经济新模式等途径。在全社会培育保护海洋生态共识,倡导"人海和谐"文明风尚。通过政府主导,用法律为海洋保驾护航。

2、建立海洋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制度。尽快设立保护区管理科,加强人员配备,加快落实推进《舟山市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条例》和相关《办法》,组织开展保护区日常巡护管理。推进智慧海洋建设,强化海洋环境监管,持续开展陆源入海排污口和海洋环境监测等工作。扩大近海垃圾打捞及清淤船队,必要的话可将杨世钗清淤船收编至船队,提升我县近海海域垃圾打捞及清淤力量。改变人才短缺,从业人员业务素质总体偏低,装备落后的局面,确保有充足的人力物力从事近海生态保护,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我县近海海域生态环境,确保将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3、加大宣传力度深植海洋环境保护文明理念。运用多种形式和途径,开展海洋环境保护相关主题活动。通过宣传身边人与事如杨世钗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的先进事迹等,进一步教育和引导广大渔民群众,自觉树立海洋环境保护文明理念,在广大渔民群众中形成维护海洋环保为荣,污染海洋环境为耻的良好风尚。建立近海海域生态环境保护激励机制,对热衷于近海生态环境保护并有突出表现的应给予相应的激励,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我县近海海域生态环境,形成全民关心海洋,认识海洋,保护海洋的良好社会风尚。

 

主办单位: 县海洋与渔业局
类别标记: B
复函:

葛德成等11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大力倡导环保新风,促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议案》已收悉,现将议案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我县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大力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编制了《嵊泗县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规划》,围绕加快产业结构优化与调整、加强污染物入海排放管控、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与建设、培育海洋生态文明意识四项主要任务,科学开展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嵊泗县获批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成为浙江省唯一一个列入第二批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名单的海岛县,我县海洋生态文明创建工作走在了全市前列。近年来,我县“一打三整治”、海洋生态资源修复、马鞍列岛海洋特别保护区建设、海水生态养殖等诸项工作成效显著,建立了“生态岛礁”工程、蓝色港湾综合整治工程、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等生态修复项目库。

二、加强海洋环境保护力度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目前,我局保护区管理科正式设立并开始行使职能。该科室具体负责制定和实施保护区管理制度、保护区总体规划和保护与适度利用计划;落实保护区生态补偿、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组织建设保护区管护、监测、科研等设施;组织开展保护区海洋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评价、科学研究活动;组织实施保护区保护、利用、权益维护等各项活动。二是开展海洋环境监测。今年继续安排专项资金开展海洋环境监测和陆源入海排污口监测,综合分析和评价海域环境质量调查、监测和监视结果及相关资料,编制并发布《嵊泗县海洋环境公报》。三是强化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在嵊山、枸杞、花鸟和绿华岛以及领海基点海礁等设置了9个监控点,基本完成了海上重点监控区域的全覆盖。局信息中心和各乡镇监控中心24小时监控,一旦发现破坏海洋环境的行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

三、加强海洋环保意识教育。我局积极组织“全国海洋宣传日”“海洋防灾减灾日”等活动,通过以全民参与的社会活动为载体,以媒体宣传报道为介质,构建海洋意识宣传平台,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宣教活动,提高群众“保护为主,适度利用”的意识,增强群众保护海洋资源的自觉性和责任感,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今年,我局开展了“6.8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活动,通过净滩公益活动、珍稀海洋生物放归活动、“小海鸥”海洋守护主题课程等系列宣教活动,向全社会倡导海洋保护新风,培育全民海洋保护意识。同时,深入贯彻落实《舟山市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条例》及相关《办法》,充分利用电视、网站、微信、短信等平台,让群众深入了解和熟知《条例》内容。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嵊泗县海洋与渔业局

                                  

 

 

 

 

(联系人:方伦益    联系电话:0580-5083355

A-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已解决;

B-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

C-所提议案建议问题因条件、政策所限,近期尚不能解决;

D-所提议案建议未被采纳或留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