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原乡、村办破产水产冷冻企业老危旧房进行整治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8-05-22 14:37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县人大办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关于对原乡、村办破产水产冷冻企业老危旧房进行整治的建议
类别: B类
案号: 9
议案领衔人: 陈 燕
案由: 关于对原乡、村办破产水产冷冻企业老危旧房进行整治的建议
内容摘要:

五龙乡于80年代初起陆续利用村集体土地,新建了五龙黄沙冷冻厂、会城冷冻厂和边礁冷冻厂等乡、村办水产冷冻厂。随着渔业资源的衰退和集体企业的转制,到目前为止均已宣告破产清算。企业老危旧厂房等资产也由抵押银行剥离后转为国有资产所有,并且长期闲置无人管理。

但由于该部分原水产冷冻厂厂房均建造于70年代末到80年代初,历时40余年,部分房屋已经成为危旧房屋。由于无人管理,并且无法找到直正的产权所有者,造成危旧厂房长期被用作仓库、商店,甚至作为生活起居场所。这样不但严重影响了村庄的环境卫生,阻遏了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及美丽海岛打造。而且面对随时可能发生建筑碎块坠落的危旧厂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都无法保障。

为此建议:

一是对原乡、村办破产水产冷冻企业老危旧房进行危房等级鉴定,并进行安全警示公告。

二是在鉴定的基础上对,对危旧厂房进行整治或部分厂房的拆除,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三是对危旧厂房存在人员居住、店面开设、储藏使用、出租等现象明确管理的责任主体。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四是由厂房资产所有者负责厂房及周边的环境卫生整治和风貌改造,以适应美责村庄建设和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

 

主办单位: 县财政局(县国资办)
协办单位: 五龙乡政府
类别标记: B类
复函:

陈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原乡、村办破产冷冻企业老危旧房进行整治的建议》已收悉。经我局与县五龙乡人民政府共同会商,现将建议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五龙乡水产加工企业废旧厂区基本情况

五龙乡原4家水产加工企业,分别是嵊泗华磊海洋开发有限公司、嵊泗县五龙水产实业有限公司、嵊泗县万友水产品冷冻厂和会城冷冻厂。

嵊泗华磊海洋开发有限公司位于五龙乡边礁村沿边路,占地面约为

会城冷冻厂位于五龙乡会城村渔港东侧,占地面积约为、建筑面积约为,原企业所有人为虞全根,土地为村级所有集体土地。目前资产情况不明。

嵊泗县五龙水产实业有限公司位于五龙乡黄沙村外渔山,占地面积、建筑面积。企业已于2014年底被县国资办收购,土地和建筑归国有。

嵊泗县万有水产冷冻厂位于五龙乡黄沙村渔家乐码头内侧,占地、建筑面积,原为个人资产,2014年底被县国资办收购,土地和建筑归国有,现交县土地储备中心管理。

随着海洋资源的衰退和渔业的转产转型,4家企业因收购源缺乏全部停产,厂区已基本处于荒废状态。由于多年无人管理和自然侵蚀,厂区内生产用房多数已呈C、D级危房,设施设备已空,厂区内乱堆物品、垃圾,乱草从生,多年未修的建筑物破旧不堪,且有人员进出、占用成为渔用仓库、临时住所的现象存在,从而存在安全隐患,与美丽海岛建设格格不入。

二、整治措施

对水产加工企业废旧厂区的处置当前已是我县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一项重要的整治内容。目前,五龙水产实业有限公司厂区已对外招商引资,并已进入进驻企业规划设计阶段,有望年内进行旅游相关产业建设。万有水产冷冻厂现由县土地储备中心管理,建筑物保全情况良好。另华磊海洋开发有限公司和会城冷冻厂将从以下三方面入手整治:

1.由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建筑物进行安全评定,评定为D级的危房采用拆除的方法消除安全隐患;

2.与企业所有人、银行、土地所有村等相关资产方理清产权关系,通过托管、招商等形式盘活资产;

3.所在地乡、村对企业厂区进行环境管理,清理杂物和乱堆物,对有安全隐患的区域实行封堵和设施必要的警示标志,联合有关单位全面实行厂区断水断电。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嵊泗县财政局



(联系人:夏伟海,联系电话:0580-5071011)





A-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已解决;

B-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

C-所提议案建议问题因条件、政策所限,近期尚不能解决;

D-所提议案建议未被采纳或留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