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大对国有集体资产(危旧房)改造力度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8-05-22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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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人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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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对国有集体资产(危旧房)改造力度的建议
类别: B类
案号: 6
议案领衔人: 潘 洁
案由: 关于加大对国有集体资产(危旧房)改造力度的建议
内容摘要:

2017年,洋山镇积极推进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以及风貌改造以来,镇区面貌焕然一新,小镇特色逐渐凸显,群众和谐幸福感不断提升,但由于一些危旧房(国有集体资产)的存在,给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的进一步推进带来了一些困难和问题。

从洋山镇的情况看,我镇的小城镇建设刚刚起步,在快速推进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我镇国有集体资产下还存在好多危旧房,这些危旧房主要分布在我镇圣大路、钥匙码头、环岛公路等,目前有些房屋已经出现了墙体开裂、倾斜、倒塌、房顶透亮,瓦片脱落等,不但严重影响了我镇小城镇建设的进一步发展,而且有些房屋位于人行道旁,对来往行人存在安全隐患,已到了必须综合治理的境地。

因此,为了加速推进我镇小城镇建设,和谐统一小城镇改造风格,提升洋山整体形象,建议对国有集体资产下的危旧房进行翻新和改造。特建议:一是对本镇集体资产下的危旧房进行排查,建设部门负责收集危旧房数据,拆除部分危旧房屋;二是研究制定相应的改造方案,实施大整改。三是结合本镇小城镇实施方案,做到统筹谋划,有机融合。

 

主办单位: 县财政局(县国资办)
协办单位: 县住建局、洋山镇政府
类别标记: B类
复函:

潘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要求加大对国有集体资产(危旧房)改造力度的建议》已收悉。经我局与县住建局、洋山镇人民政府共同会商,现将建议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洋山危旧国有房屋资产基本情况

洋山镇社会事务办联合嵊泗县振洋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对洋山镇的国有房屋土地资产进行了清查。经调查,圣大路3处,共建路3处,小水埠头3处,钥匙路3处,新宫南弄2处。这些资产中属于闲置危房的有5处,分别是一队罐头厂厂房、一队冷冻厂房子、原二队冷冻厂房屋、原三队老办公大楼和原三队机修间及仓库。根据“三改一拆”的政策要求,2017年洋山镇已经对原三队机修间及仓库进行了拆除。

二、下一步整治措施

为加速推进洋山的小城镇建设,和谐统一小城镇改造风格,不断提升洋山整体形象,下一步将结合该镇的小城镇实施方案,统筹谋划,有机结合,进一步对这些危旧房进行翻新和改造。

根据《中共嵊泗县委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和加强全县国有房屋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嵊党政办发〔2017〕90号)要求,我局将积极配合洋山镇小城镇建设工作,通过资产托管、资产划拨、招商等方式,盘活国有资产。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建筑,我局将会同洋山镇采取房屋封堵、拆除等措施。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嵊泗县财政局

 

 

(联系人:夏伟海,联系电话:0580-5071011)

 

 

 

A-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已解决;

B-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

C-所提议案建议问题因条件、政策所限,近期尚不能解决;

D-所提议案建议未被采纳或留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