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嵊泗贻贝产业健康发展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8-05-22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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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人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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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嵊泗贻贝产业健康发展的建议
类别: A
案号: 10
议案领衔人: 金友定
案由: 关于嵊泗贻贝产业健康发展的建议
内容摘要:

 “十二五”期间,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嵊泗东部地区贻贝主导产业给予了大力扶持和引导,给东部乡镇经济带来了快速发展。同时,贻贝产业链的不断扩张也给滞后的发展理念造成了种种困惑和阵痛。

一、养殖产业方兴未艾,矛盾重重不容乐观

1、抢先向深海区发展的贻贝养殖大户与减船转产、年老体弱渔民争夺养殖海区之间的矛盾。一个是经过10余年经济囤积实力雄厚的养殖合作社(养殖大户),一个是势单力薄的“弃渔涉养”和年老体弱的渔民。在日趋紧张的有限养殖海区与无序失范的圈海扩张桁地之间矛盾尤为激烈,使减船转产弃海渔民增加了重新再就业的难度,年老体弱渔民得不到一定经济来源保障,给民生产业带来了一些不和谐的基调。

2、紫贻贝与厚壳贻贝养殖产量比例失调。“十二五”前及初期,紫贻贝与厚壳贻贝养殖比例约为8:2,给伏休期间部分城市提供了鲜美的海产品,为出口冻煮贻贝颗粒和国内贻贝干市场销售夯实了生产加工基地,使贻贝加工企业经升级换代“机器换人”可以淋漓尽致地充分发挥其生产效益。而近几年,养殖户为了追逐厚壳贻贝比紫贻贝高出2至3倍的经济利益,不惜大量资本的投入和养殖风险的增大,无序扩张厚壳贻贝养殖面积。目前,紫贻贝与厚壳贻贝养殖产量比例已成“倒三七”,且还有在继续蔓延的势头。使一年一季的贻贝加工企业“无米下锅”,加工机械设备在“饥饿”状态中闲置着。

3、贻贝养殖专业合作社(养殖大户)与贻贝鲜销户之间的市场争夺和价格比拼之战愈演愈烈。他们凭借身后的养殖基地和新老客户走南闯北,南征两广闽南省市,北战辽宁、山东贻贝主产沿海城市纷纷抢占“嵊泗贻贝”销售市场,给之前仅在周边城市销售的“短腿”插上了“风火轮”,使之嵊泗贻贝的知名度不断扩大,消除了养殖户的后顾之忧。但同时,随着粗犷型市场经营理念的泛滥,厚壳贻贝不分季节长年收割到外地市场倾销,其价格受制于肉质的肥瘦、壳体的大小和当地贻贝价格的起落及数量的猛增,往往是货到地头烂甚至比产地收购价格还要低,且仍有较大一部分陈年累积的赊欠资金难以收回。优质品牌厚壳贻贝在外地市场低廉抛售,价格倒挂违背了市场经济价值规律,给“嵊泗贻贝”知名品牌掴了一记重重的“耳光”。

4、厚壳贻贝增量不增效。近几年,由于厚壳贻贝大面积的盲目投放和有限养殖海区的制约,厚壳贻贝养殖桁区和串绳间距不断缩小,养殖密度迅速膨胀,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贻贝营养不足,生长期延长,成熟期缓慢,使之壳体瘦小,肉质贫瘠不饱满。再加上一年四季不分生长、成熟期常年收割鲜销,养殖户投售厚壳贻贝往往是没到成熟季节就“忍痛割爱”早早地被鲜销户收割掉了,每串厚壳贻贝的产量和经济收入比往年或成熟期正常收割相差三分之一,甚至之多。

5、品牌意识淡薄,品质下降是“嵊泗贻贝”自我“毁容”所致。嵊泗东部地区由于海域辽阔,水质肥沃,温、盐度适中,饵料丰富,贻贝鲜美的味道是其他沿海省份无与伦比的,可谓是“独一无二”的“贡品”,在国外也享有一点的知名度。然而,由于贻贝养殖专业合作社(养殖大户)和贻贝鲜销户的逐利驱动,他们不分季节和品质优劣长年向外地加工厂家和市场狂倾乱销厚壳贻贝,给外地加工企业和外地经销商有了可乘“嵊泗贻贝”品牌 “借船出海” 之机。由于在未成熟期间加工瘦瘠不符合规格的厚壳贻贝,使销售到国内外的冻煮半壳贻贝失去了往日“嵊泗贻贝”的光耀和风采。

二、贻贝产业发展步履艰难,需科学规划加以引导

1、贻贝加工原料紧缺,生产周期缩短,品质下降。一是紫贻贝养殖产量逐年急剧下降,使企业加工贻贝干和出口冻煮贻贝颗粒的原料成为紧缺,收割季节不足半月就“无米下锅”草草收场;二是厚壳贻贝由于长年收割鲜销外地市场,到成熟收割期加工时壳体大肉质饱满的厚壳贻贝已所剩无几,加工的冻煮半壳贻贝由于个体趋小肉质瘦脊品质下降,使之冻煮半壳贻贝品质和价格严重受挫,本地加工企业处于亏本(保本)或提前停产的临界状态。动植物都有一个生长成熟期的过程,贻贝也不例外。厚壳贻贝的收割鲜销能否做到象紫贻贝一样,强制性地统一规定一个适宜的收割时间和收购鲜销基准价格,关系到厚壳贻贝的品质、嵊泗贻贝品牌的优劣和经济附加值的高低,关系到贻贝产业链良性发展的可持续性。

2、贻贝加工企业各自为政,没有形成抱团经营的良好氛围。贻贝加工企业担负着为养殖户排忧解难和贻贝产业链精深加工、产品研发、品牌创新、国内外市场销售的艰巨任务。从枸杞嵊山规上贻贝加工企业现状来看,其生产经营上都各自为营,我行我素,没有捏紧拳头抱成团闯练国内外市场,没有发挥互助互盈、共同生存发展创新驱动的团队精神,没有利用优势资源来凸显一种底气十足的拳头产品,去彰显“嵊泗贻贝”特色品牌的强劲势头,制约了贻贝上下产业链的进一步发展,使之贻贝产品价格一直徘徊在低迷的门槛之间。

嵊泗贻贝产业链理性发展关系到东部乡镇经济的可持续性,加快修复提升传统产业新的增长功能,发挥其对新产业、新业态、新功能的孵化孕育催生作用,支撑实体经济提质增效;保障“弃渔涉养”渔民和谐生产,促进海洋有限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和集约利用;着力提高贻贝加工企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提升扩展“嵊泗贻贝”品牌的知名度,改变现阶段贻贝产业链无序失范的状况,迫切需要政府部门充分发挥其职能属性的运行和管理手段,对目前东部地区贻贝产业链亟待解决的棘手问题进行系统决策、严密组织、积极协调、充分控制,加大监督功能,切实加强嵊泗贻贝产业链发展理念的完善配套,推进融合化、集聚化、精深化、特色化、品牌化,和灌输这一“五化”理性概念发展的紧迫性,使之嵊泗贻贝传统产业“新故相推,日生不滞”。

 

主办单位: 县经信局
类别标记: A
复函:

金友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嵊泗贻贝产业健康发展的建议》收悉,正如您所言,贻贝养殖已经成为当地渔民主要经济收入来源,是其增收致富的主要途径,也是其转产转业的重要出路;但当前贻贝养殖仍存在着诸多问题制约着贻贝产业的健康发展。自收到建议以来,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并联系农林局和海洋与渔业局等有关单位,也对您提的建议进行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依法有序管理和使用海域

我县海域使用许可证书,是由县海洋与渔业局发放给各个乡镇,再通过乡镇分配或养殖户租赁的方式,允许拥有养殖许可证的养殖户进行海域养殖。目前,县海洋与渔业局正在对我县养殖户数量进行普查,对养殖户进行实地考察,来决定养殖许可证的发放,现估计我县养殖户数量约有1000户。为确保养殖的合法性与科学性,县海洋与渔业局实地测量根据养殖户的能力划定,合理分配养殖海域范围。对于乱占养殖现象,一旦发现,县海洋行政执法中队将以最快的速度依法进行清除,若发现乱占养殖长达三个月及以上,则将对养殖户依法处以行政处罚。到目前为止仅发现一起马关围垦违法养殖的事件,也已经在第一时间予以清除。

为进一步杜绝乱占养殖,违法养殖等事件的发生,海洋行政执法中队将加强对于海域沿岸的巡查,确保能在第一时间发现并劝导养殖户清除,若养殖户不予以主动清除,将会采取进行强制性手段依法予以清除。

二、实施准入制度、对贻贝养殖、加工、经营实行规范管理

贻贝养殖专业合作社是一种贻贝养殖户互助合作性质的经济组织,通过联合生产、规模经营、统一销售、民主管理,可以有效地将分散的资金、劳动力和市场有机结合起来,是贻贝产业化的重要基础。加强对贻贝专业合作社的规范管理相关部门的职责所在,如县农林水利局在重点培育省、市、县示范性专业合作社,通过创建和认定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机构健全、财务规范、生产标准、产品安全、品牌经营、信誉良好、技能突出等方面作进一步的规范和提升,更好的发挥专业合作社的产业带头作用和集聚示范作用;县海洋与渔业局在“大力发展、加强规范、提高质量”的前提下,每年评选一批产业基础牢、经营规模大、产品质量优、市场竞争强、服务设施全、内部管理严、带动作用广、社会效益好的省、市、县级示范合作社,通过典型带动的作用,促进全县养殖专业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县供销社则坚持“开发办社、项目兴社”战略,有选择性的领办专业合作社,重点发展那些在产业引领方面作用发挥明显、有一定的种养规模,内部管理规范的专业合作社;同时加大对专业合作社的业务指导和培训,以选配、培育专业合作社带头人为重点,每年组织系统学习培训,突出抓好组织建设的业务培训和经营管理能力的提高。

三、制定贻贝产业政策,培育和扶持产业龙头企业

目前我县特定的贻贝产业政策虽尚未制定,但各相关部门对贻贝产业的健康发展一直以来相当重视,在贯彻、落实省、市等上级部门的扶持政策上从未松懈。如海洋与渔业部门对评选为省、市、县级示范合作社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农林部门对获得各级示范性合作社优先安排各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优先推荐“政银保”等金融信贷服务;我局每年安排的300万财政专项资金也大部分用于贻贝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拓展国内外市场,品牌工作、研发新产品等工作,同时对企业有较大投入的,我局也积极帮助企业向省、市等相关部门争取项目资金扶持。今年,我局将对《嵊泗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进行重新修订,重点对我县的贻贝产业进行扶持。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系和支持。

 

 

 

 

 

 

 

嵊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冯武,联系电话:5089720

A-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已解决;

B-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

C-所提议案建议问题因条件、政策所限,近期尚不能解决;

D-所提议案建议未被采纳或留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