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渔农村社区安装充电桩式电瓶车停车位的议案

发布时间:2019-03-18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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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人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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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渔农村社区安装充电桩式电瓶车停车位的议案
案号: 20
议案领衔人: 王琼芬
附议人: 12名代表
案由: 关于在渔农村社区安装充电桩式电瓶车停车位的议案
内容摘要: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几乎家家户户都置办了一至两辆电瓶车,电瓶车成为了渔农村群众的主要代步工具。目前菜园城区已安装多个充电式电瓶车车位,有效解决了各类问题。但渔农村还未安装仍存在诸多问题:

1、电瓶车乱停乱放现象严重。因渔农村地理因素,空地较少,基本以山地为主,村民多将电瓶车停至道路两旁、山路弯道及家门口等。严重影响交通出行安全,对整个区域整体环境造成了影响。

2、私拉电线充电存在安全隐患。因渔农村民房多位于山地等高处,对村民电瓶车充电级不方便。便出现高空随意私拉电线现象,此现象愈演愈烈,遍布各个区域,轻则影响社区村美观,重则若遇天气炎热或刮风下雨易造成漏电、火灾等安全隐患。

为此,我们建议在渔农村安装电瓶车充电桩,提供村民对电瓶车进行充电,既方便附近村民合理停车,同时防护村民的电瓶车不被日晒雨淋,解决乱停乱放现象;杜绝各种安全隐患,规范停车,提升村庄美化。


主办单位: 县农业农村局
类别标记: A
复函:

王琼芬等12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渔农村社区安装充电桩式电瓶车停车位的议案》已收悉,感谢你们对我县渔农村民生实事的关注和关心。你们在议案中对目前渔农村普遍存在的电瓶车乱停放、充电线私接乱拉现象提出了看法和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现就有关事宜答复如下:

2018年,我县开展了渔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和整洁村庄专项行动,对电瓶车乱停放和充电线私接乱拉开展了集中整治,并把这项内容列入每月的督查内容之一,取得了一定成效。你们提出的在渔农村安装电瓶车充电桩的建议,确实对改变电瓶车乱停放和充电线私接乱拉的现象,美化渔农村环境和消除安全隐患很有针对性,但是我局没有在渔农村安装电瓶车充电桩的职权,在今年的美丽海岛专项上也没有安排此项工程的预算资金。如果村庄自然条件允许(主要是指有场地),群众也确实有需求,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一、争取发改立项。可以通过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向县发改局提出民生实事项目立项申请,争取列入下年度县政府实事项目。

二、由所在地乡镇政府解决。目前我县已完成乡镇财政体制改革,县里已下放政府性投资项目安排了乡镇年度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由乡镇政府根据资金额度分轻重缓急自行安排,也就是说各村可以向乡镇政府打报告争取乡镇支持,安排解决安装资金。

三、社区村自行解决。各村可以顺应村民意愿,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集体讨论协商,利用村集体资金在渔农村社区安装充电式电瓶车停车位。

根据你们提出的希望今年能在青沙社区村安装充电桩式电瓶车停车位的建议,我局与菜园镇政府协商沟通后,已将青沙社区村列为电瓶车充电设施在渔农村大规模扩面安装前的试点社区,计划今年先投资20万元在村委对面停车场及广润公司园区入口安装充电设施2组,新建充电桩雨棚20米,同时整治周边环境,新增部分绿化等。目前项目已完成基础修复及周边绿化新建,预计在6月中旬完成停车棚搭建和充电设施安装。项目完成后能停靠大约30辆电瓶车,可同时为15辆电瓶车充电。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县渔农村民生实事的关心与支持,希望今后能继续给予关注,多提宝贵意见,共同提升渔农村品质。

 

 

2019518

 

     (联系人:应诗莹,联系电话:5593305

 

反馈意见: 满意

A-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已解决;

B-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

C-所提议案建议问题因条件、政策所限,近期尚不能解决;

D-所提议案建议未被采纳或留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