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对原小洋山特殊困难群体帮扶力度的议案

发布时间:2019-03-19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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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对原小洋山特殊困难群体帮扶力度的议案
案号: 48
议案领衔人: 刘 燕
附议人: 10名代表
案由: 关于加强对原小洋山特殊困难群体帮扶力度的议案
内容摘要:

因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洋山深水港建设需要,小洋人民响应政府号召,全岛1423户3500余名小洋群众离开祖籍、异地搬迁,他们为国家重点工程和洋山深水港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小洋动迁以来,虽然党和政府对小洋动迁居民赋予了极大的关心,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为小洋群众办了许多实事,但是政策惠及的人群始终无法全面,例如:40-50周岁劳动力就业困难;小洋山困难群众在上海租房生活困难;嵊泗籍小洋山居民子女就学困难。

1、建议在小洋港区和上海跨区域实施公益性岗位招工,为40-50周岁劳动力提供相应的公益性就业岗位,由政府提供保险保障,上海方解决工资薪酬。首先先解决在小洋港区就业的零星岗位群体,然后拓展至惠南、大团的原小洋居民群体。

2、针对小洋山住房困难群众,有些群众动迁时赔款因个人债务问题,赔款全部用于银行还贷,没有买房只能租房;还有落户嵊泗居住上海南汇的65岁以上的老年人360人,老年租房户110户。自2017年5月起,上海市对违章和临时建筑物开展了综合整治。当时为节省居住开支,110户老年租房户大多数租用这种临时房,现面临拆除。这些嵊泗籍在上海租房的小洋山群众愿意到洋山镇居住的,建议租赁一定面积的经济安置房,以节省住房开支,缓解住房困难。如果不愿意到洋山居住的,政府补贴一定的租房金。

3、现在居住在上海的小洋动迁居民中,嵊泗籍居民共有1700多人,这些居民的子女有80多名在南汇就读小学(在外围读书的约有50多名)。根据上海市出台的新政:子女要在上海就读的,父母必须在上海交纳社保。导致部分小孩连小学都无法就读,也不能在上海参加高考。希望县里能出台相关政策,让这些孩子能在上海区域就近就读并参加上海高考,解决就学困难。

 


主办单位: 洋山镇
协办单位: 县教育局、县人力社保局、县住建局
类别标记: B
复函:

刘燕等10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原小洋山特殊困难群体帮扶力度的议案》已收悉。主要涉及40-50周岁劳动力就业困难;小洋山困难群众在上海租房生活困难;嵊泗籍小洋山居民子女就学困难三个方面的有关情况。现将议案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40-50周岁劳动力就业困难问题

(1)积极寻求同等化就业服务。配备专管员,收集用工信息、了解就业动态,受理登记就业需求,提供就业指导,多次举办嵊沪两地人社局“真情相助”原小洋动迁居民专场招聘会。

(2)关注小洋港区企业招用工工作。在港区企业四期招工时,预留部分岗位定向招录小洋动迁居民,并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小洋动迁居民;前三期工程各用工单位因人员调离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或需新招人员时,重点解决小洋动迁居民用工需求。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近400人在港区就业。

(3)加强政企沟通,做好就业推介。通过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定向招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现已开发学校清扫、公交保安、居家养老等岗位,共推荐安置6名小洋动迁居民公益性岗位就业。对于招用小洋动迁居民的上海企业,我县以每人每年13000元或上海最低工资和最低社会保险费的两个50%标准给予补助,共计发放“四保”岗位补贴217504.4元。

(4)加强培训,提高求职能力。大力开展创业培训,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场地租金补贴等各项扶持政策,针对小洋山动迁居民专门开设了手工编织、电脑操作、工作礼仪等培训。

(5)持续做好就业补助申领工作。坚持“不漏一户、不漏一人”的宗旨,杜绝多头申领、重复申领的现象,根据我县后续帮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小洋山动迁居民每人每月给予400元的就业补助(我县安置的公益性岗位或者行政事业单位临时工为200元),后续帮扶政策出台以来已向6098人次小洋动迁居民发放就业补贴,总计补贴款1575万元。

(6)走访慰问,实现精准扶贫。针对小洋动迁居民中就业扶贫对象,开展困难家庭年底走访慰问活动。

今年年初,我县与上海浦东新区人社局、港区企业成功召开促进小洋动迁居民就业三方会议。持续做好小洋动迁居民新成长劳动力的创业培训和再就业培训,联合上海浦东新区人社局切实做好原小洋动迁居民劳动年龄段内群体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二、小洋山困难群众在上海租房生活困难问题

(1)争取将剩余经济适用房用于出租。经济适用房作为住房保障房源,是出售给低收入群体家庭,不得用于租赁,只有在满足购房的群体后,经县政府批准同意,将经济适用房转变为公共租赁用房,方可用于出租。洋山镇经济适用房一期建设销售后,又在2018年建设完工经济适用房二期,2019年拟组织销售,在保障具备购房资格的对象全部购买完毕后,将剩余的经济适用房争取转变为公共租赁用房用于出租。

(2)积极争取租金补贴。公共租赁用房政策保障范围的人群可以选择租金补贴和实物配租两种方式。考虑地方财政压力,我县只在菜园镇城区范围内的四个社区执行,其他乡镇均未开展。洋山镇人民政府将积极向县住房保障领导小组申请建设公共租赁用房或进行租金补贴,争取经县政府批准同意后让此类住房保障向小洋山群众扩面。

(3)申请实物配租。2019年嵊泗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政策将其他各乡镇在泗礁本岛从事就业的低保、低保边缘及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也纳入保障范围。因此符合条件的具备嵊泗户籍的在菜园镇打工的原小洋山群众也可申请实物配租。

 三、嵊泗籍小洋山居民子女就学困难问题

(1)学习、生活方面给予补助。对愿意来嵊泗就读的小洋山困难学生在学习、生活等方面提供必要的帮助,并给予一定的补助。

(2)交通费给予补助。来嵊泗菜园就读的,每人每年寒暑假四次交通费给予补助,标准为来回交通费的50%。

(3)实施学生成长导师制。小洋山居民子女需要来菜园就读的,由洋山镇以函的形式发到县教育局,县教育局予以办理。就读期间,学校实施学生成长导师制,为每一位小洋山居民子女安排导师,加强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指导与帮扶。

尽管我们做了最大努力,但离小洋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就业、住房、教育等因受国家政策限制无法达到小洋动迁群众的要求。以后我们会继续加强与上海方沟通联系,一如既往的加大对小洋动迁群众的关心、关爱。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嵊泗县洋山镇人民政府

                                  2019年6月5日

 

(联系人:王华辉         联系电话:0580—***1955

 

 

反馈意见: 非常满意

A-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已解决;

B-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

C-所提议案建议问题因条件、政策所限,近期尚不能解决;

D-所提议案建议未被采纳或留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