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尽快解决原转制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的议案

发布时间:2019-03-19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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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尽快解决原转制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的议案
案号: 12
议案领衔人: 周海龙
附议人: 10名代表
案由: 关于尽快解决原转制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的议案
内容摘要:

二十世纪末,我县许多原国营集体企业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服从社会发展的大局安排,转换机制、改变身份,转成为适应当时社会需要和市场需要的股份制企业。但由于种种原因再加上原企业体制上的诸多弊端,有不少转制企业无法适应社会变革和时代进步,慢慢脱离市场直至倒闭破产,导致大量员工失业,生活窘迫,并且企业的运行和发展也越来越困难。为解决这部分企业的实际困难,尽快解决我县转制企业历史问题迫在眉睫。关于企业强烈要求解决转制企业借贷困难的议案已在2017年、2018年的县人代会上提交,县领导十分重视。经信局与国土局进行协商,并给予了书面答复,但目前落实状况几乎毫无进展。故此再次建议:

(一)企业转制是为了响应国家号召,缓解国家负担,目前银行对没有抵押物(不动产证)借贷行为无法保证,故强烈提议县政府尽快落实,以切实解决企业实际困难,使企业能够正常运营,为我县地方经济发展再做贡献。

(二)从今年开始的五至十年内,原转制企业职工面临“三证合一”办理的困难:随着国家法律法规越来越完善,2016年8月1日起实行的不动产证明,提出要求企业办齐房产、土地、契税“三证合一”,如证书不齐将无法向银行融资,房产不能过户等,所以企业面临压力越来越大。

(三)企业难运营,效益难保证,退休职工的晚年生活得不到最基本的保障。因此,他们纷纷要求企业向政府诉求。我们认为退休职工原本收入少,待遇低,一旦因病致贫也会成为家庭和社会的负担,如果政府解决了企业的上述实际问题,即能缓解企业的实际困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退休职工的经济收入,也等于保护了他们的生存权益,享受了党和政府给予他们的关心和温暖。

鉴于上述种种原因,我们第一代表团的代表们,在2017年、2018年人代会上提出此议案,政府及相关部门已经详细调研,并作出了书面答复,却至今没有实际落实和解决。为此,我们再次呼吁,改革开放已经四十年,转制企业及企业员工期待政策落实,共享改革成果,安心创业,该让艰苦一生的老员工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希望,再也不要让百姓伤心,让企业灰心,望加快付诸实施!


主办单位: 县经信局
协办单位: 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类别标记: B
复函:

周海龙等10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尽快解决原转制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的议案》收悉。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县转制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的关注,你们提出的建议对我县解决转制企业历史遗留问题,保障新建企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意义。根据办理工作责任分解要求,明确我局主办此议案。在邀请协办单位一起参与,与领衔人进行了面对面的沟通后,经研究,现将议案中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针对代表反映的问题,我局近年来针对性地开展了摸底调查核实工作,对情况基本了解和掌握,并按照先易后难、轻重缓急的原则,于2017年以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的形式明确了转制前企业建造并已出售的住宅用房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处置方案。我局主要配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国土资源局)开展调查、核实及有关证明等工作,目前此项工作正在逐步受理登记中,有些遗留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

2000年左右,全县国有集体企业大批转制时,普遍存在土地未进行出让或土地未纳入资产处置范围(未进场)的情况,造成企业改制后房地不一。随着2016年8月1日我县落实不动产登记制度以来,企业因房地不一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也无法进行融资抵押,对企业经营活动造成了影响。

针对这一情况,2018年已启动了相关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订了《嵊泗县改制企业遗留土地问题的处置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初步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下步将要求县政府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形成成果后提交县委县政府讨论研究。

我局将持续关注此项事情的进展情况,再次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嵊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6月13日   

(联系人:夏燕波,联系电话:5089465 / 660260)

 

反馈意见: 基本满意

A-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已解决;

B-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

C-所提议案建议问题因条件、政策所限,近期尚不能解决;

D-所提议案建议未被采纳或留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