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基层养老服务体系 推进幸福嵊泗建设的议案

发布时间:2019-03-19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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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基层养老服务体系 推进幸福嵊泗建设的议案
案号: 2
议案领衔人: 郑安平
附议人: 12名代表
案由: 关于完善基层养老服务体系 推进幸福嵊泗建设的议案
内容摘要: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日趋突出,老年社会悄然来临,敬老养老问题越来越成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国家高度重视的重点工作之一。建立和完善渔农村基层养老服务体系,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老年人沐浴改革开放成果、满足老年人物质文化需求的需要,也是市委提出的“四个舟山”建设中“幸福舟山”建设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近年来,市、县政府对基层养老服务工作高度重视,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和精力,一是一大批养老场所先后建立:在菜园城区建立了居家养老配送中心,新建了嵊泗县中心福利院,在渔农村建立了敬老院、托老所、照料中心等;二是养老模式和载体不断创新,先后推行了居家养老模式、银龄互助载体等,受到了老年群众和百姓的欢迎和认可。

这些由政府公共财政投入建立的养老服务机构的日常运作,一般都由所在地的社区负责。由于基层社区工作人员不足、老年人需求多样化、没有较多的运营资金来源等原因,在后续的运作中产生了较多的问题。

一是我县渔农村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滞后。目前,我县的基层养老服务机构日常管理人员,一般由一名社区工作人员(老年协会)负责,招聘一些本村的中老年闲散劳力。他们几乎没有接受过任何养老服务的专业培训,只能对老年人进行最基本的生活照料,无法提供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专业化的养老服务,更无法应对一些应急抢救情况。

二是我县社会养老力量参与严重不足。目前我县渔农村养老服务以政府公共财政投入建设、乡镇(社区村)包办的形式进行运作,社会养老机构和社会团队参与不足。由于渔农村养老市场受传统观念和经济条件限制,这些养老机构投入使用后都是低门坎进入、高成本运行的状态,收入远远低于日常运作经费,大部分是“亏”的状况。

三是我县养老服务机构优惠政策扶持不够。一所社会养老机构的建立投入成本大、回收周期长期,涉及政府方方面面的政策,例如:土地、税收、用水、用电等,而我县对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并没有这些政策上的优惠和倾斜,加之我县人口总量少,养老市场小,导致难以吸引社会力量来参与养老服务行业。

四是我县渔农村养老资源没有得到有效整合。我县各乡镇陆域面积不大,居住在外岛乡镇的老年人总体数量也不多。但政府在有些乡镇以社区村为单位建立了多个的照料中心、托老所,缺乏统一的规划和因地制宜,资源没有有效整合,不仅投入成本多,而且造成后续的运行成本浪费。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基层养老服务建设,加快推进幸福嵊泗建设,因此,我们建议:

一、加强基层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提高我县渔农村养老服务水平。建立养老服务人员职业培训制度,定期对我县各养老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进行上岗业务培训,加强从业人员的养老服务知识和职业道德培训,进一步增强他们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建立养老服务机构专业岗位人员配备制度,按照养老服务机构的规模设置专业岗位人员配备基数,规范基层养老服务机构运行。提高养老服务人员工资待遇,吸引更多的具有一定专业特长和技能人员加入到基层养老服务工作中来。探索政府购买服务与基层养老服务机构相结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定期为基层养老机构送去便民、文化、健康等服务,提高我县基层养老服务机构的质量。

二是建立社会养老服务机构优惠政策制度。政府要在土地、税收、用水、用电、就业等方面建立相应的优惠扶持政策,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来我县兴办社会养老机构或参与基层养老服务工作,让我县的基层养老走出依赖政府包办模式,走向市场化运作,满足老年人群多层次、多元化的需求。

三是加大对基层养老服务机构运行投入。建立运行资金激励补助机制,通过工作考核、职业比武、优秀案例评选等制度,采用保底补助、考核激励金等形式,对我县基层养老服务机构日常运行经费进行相应的补助,促进工作的规范化运行。增加专业设备投入,在目前保障老年人吃、住基本条件下,应适当增加文化娱乐、康复、健身等设施的投入,使季岑个养老服务机构功能更齐全。

四是整合资源提高基层养老服务机构的使用效益。民政部门应对各乡镇的养老(照料)需求情况进行摸底排查,按照需求、区域和土地(场所)等实际情况,有效整合各类资源,进行整体规划,做到统一配置、合理利用、共建共享,杜绝遍地开花、各自为阵、资源浪费的现象。


主办单位: 县民政局
类别标记: A
复函:

郑安平等12名代表:

你们好!你们在嵊泗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之中提出的“关于完善基层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幸福嵊泗建设的议案”,经嵊泗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核后,已将该议案作为大会建议转交民政局给予办理答复。我局在看了你们对加强和完善基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所提出的建议后,对此建议非常重视。为提高建议的办理质量,经局党组讨论后,由局长牵头负总责,分管副局长具体负责此建议的办理与答复工作。现将建议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议案中所涉问题的答复

(一)、加强基层养老服队伍建设,提高我县渔农村养老服务水平建议的答复

养老服务队伍人员结构不合理、年龄老化、服务能力和水平低下的问题确实是我县养老服务工作开展中一个短板,如何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队伍素质能力建设已是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一个急需解决的关键因素。一是要加强对卫健、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民政、教育、残联等部门的协作,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探索依托职业培训中心和嵊泗县中心福利院开展护理型专业服务人才的职业培训模式,通过3-5年时间来培养和储备一批专业的护理型养老服务人员,满足居养型1:15、助养型1:10、护养型1:4的护理人员与机构入住老人的最小配比。二是认真做好向社会正面宣传养老服务领域就业观念的引导工作,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类人员充分利用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和资金,主动参与到养老服务领域。三是合理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标准和护理岗位政府补贴额度,将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最低工资标准和护理岗位补贴作为行业管理的一项硬性指标进行设定,从而激励养老服务护理人员的参与积极性。四是积极引入外来养老企业落户嵊泗开展居家养老照护和家政服务,参与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行为,形成市场竞争、护理服务与护理人才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提高长期护理服务的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建立社会养老服务机构优惠政策制度建议的答复

积极发挥养老服务业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职能,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方针,完善部门协调、共管和社会参与机制,提高养老服务发展合力,健全养老事业发展中的融资、土地供应、税费优惠、补贴支持和人才培训就业等优惠政策。统筹规划城乡养老服务设施,进一步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的有效融合,通过打造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完善城乡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建设,培育和引入社会组织、家政、物业等行业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功能完善、布局合理、规模适度、服务优良、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为老人提供多元化社会养老服务。

(三)、加大对基层养老机构运行投入建议的答复

贯彻落实《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舟山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市级专项资金补助实施细则》文件精神,加强与县财政部门的协商机制,规范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加快制定《嵊泗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在明确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使用范围、资金分配使用和补助原则基础上,按规范程序对基层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照料服务中心的建设改造、设施购置、运营扶持、从业人员岗位补助等相关方面进行相应补助。合理统筹乡镇内优势养老资源,围绕综合老年食堂和配送餐服务中心打造综合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全乡内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短期托养、老年活动、康复护理、心理慰藉、助洗助浴、器械租赁等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提升乡镇机构和居家综合性养老服务能力。

(四)、整合资源提高基层养老服务机构的使用效益建议的答复

养老机构小而散、设施条件简陋、管理服务水平低、床位空置率高、资源综合配置能力差等现象是当前我县养老工作开展中一个急需解决问题,2019年3月份开始林琳副县长就组织我局相关人员对全县各乡镇社会养老工作进行了调研,重点梳理我县目前社会养老服务社会资源和运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调研中对如何根据实际需求,探索养老服务社会化运营提高服务质量,健全完善服务监管体系、规范长效运营机制,有效整合资源、增强区域辐射能力等方面的内容作了细致分析,将开放养老服务市场,探索居家养老社会化运营连锁化、规模化模式,开展全岛域、全天候、零距离居家养老服务作为今后社会养老的重点,破解社会养老政府一包到底,但社会效益不明显、真实需求无法满足的困局。在5月份邀请上海海阳互联网养老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专家对我县养老工作和规划布局进行综合性调研,协助我县准确定位海岛特色的社会养老服务发展规划,更加合理地做好统筹整合,避免各自为阵、资源浪费、养老服务实效不明显的现象。

二、补齐短板解难题,持续优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及养老机构区域布局

(一)聚焦服务功能,扎实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吸取2018年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的经验,从满足6大服务功能,坚持专业与运营的任务要求上下功夫,充分考虑居家服务中心实用性与效益性服务相结合,切实推进洋山镇、黄龙乡和花鸟乡3个乡镇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项目。目前,洋山镇和花鸟乡都已经实施项目施工,着手进行设施采购;黄龙乡现已申请发改立项并提交县人大要求增补进入政府实事项目,完成地质勘探、施工方案设计、工可审批,着手进行项目施工场地平整,赶进度、争时间,力争在规定时限内迎接检查。

(二)聚焦合理布局,优化岛域养老发展规划。针对我县社会养老区域发展不平衡,机构运营管理能力弱,养老资源综合利用率差,服务内容单一,养老服务社会资源缺乏,政府资金投入社会效益体现不明显等问题,在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下,认真开展乡镇养老工作调研,研究岛域养老发展规划。

一是巧运营,积极推进养老机构共建民营工作。以围绕新建福利院市场化运营,提高县本岛社会养老服务能力为重点,加强社会养老市场考察,在2月份与上海海阳集团签署公建民营协议,5月份正式对外进行运营,现入住老人71名。在运营过程中着力推进医养融合发展模式,在设立护理站基础上,积极筹建养护院工程,提供院内外老年康复护理服务,提升养老照护服务水平。

二是抓重点,统筹规划东部乡镇养老机构资源综合利用。多年来,嵊山镇和枸杞乡机构养老的社会需求、养老机构设施条件、服务综合能力在我县一直处于低下水平,2018年枸杞乡敬老院在原址上进行拆除重建,设计床位30张,目前基本能够满足嵊山镇和枸杞乡两个乡镇的养老机构养老需求。根据省厅“加强敬老院规划调整,压缩敬老院数量,敬老院数量不得超过辖区乡镇数量一半”的精神,在县岛域养老规划方案的指导下,加快嵊山镇和枸杞乡两个乡镇养老机构整合工作,撤销嵊山镇敬老院,实行嵊山和枸杞特困人员一院供养,提高社会服务效益,发挥养老机构综合服务能力。

三是强弱项,全力提升黄龙乡综合养老服务能力。黄龙乡机构养老起步较晚,但实际养老需求在本县区域内却相对较大,2018年末黄龙乡60周岁以上老年人有2523名,占乡镇总人口数的29.17%,有一个乡镇敬老院和社区托老所,机构床位数为72张,实际入住62人。但养老机构因功能设施、收费标准和服务能力等因素制约,只能满足自理老人的基本集中寄养需求,无法开展其他养老服务项目;另外居家照料服务各村为战,村级负担压力大、服务质量差、社会效益体现不明显。2019年计划依托峙岙社区托老所推进黄龙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基础上,通过拓展服务功能,增加护理养老床位,打造黄龙乡综合养老服务体,通过引导改善综合养老服务观念,承接全乡社会养老服务工作,加强区域性综合养老服务能力。

四是提质量,精心制定洋山镇社会养老综合服务体方案。在养老工作调研中,针对洋山镇敬老院目前无人入住只承担老年活动室功能现状和中长期社会养老发展需求的可能,结合2019年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任务,拟定洋山镇社会养老综合服务体分步打造实施计划。即2019年依托敬老院完成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提供短期托养护理,日间照料,助餐、助浴、助洁、康复器械租赁、精神慰藉等居家服务。2020-2022年,围绕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利用周边闲置库房和残疾人阳光庇护中心,统筹打造老年综合文化娱乐活动中心和精神障碍残疾人集中供养中心。在依托敬老院和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基础上,将该区域打造成一个机构养老、短期托养、日间照料、老年文化娱乐、居家服务与残疾人庇护为一体的社会养老综合服务体,满足洋山镇各类老人的社会养老服务需求。

五是重协调,合理规划全县特困老人一院供养方案。根据省民政厅对“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机构床位由县民政局统一调配”指示精神,主动与菜园镇和其他乡镇做好集中供养与供养经费共同承担的协调工作,将菜园镇敬老院作为全县特困老人的集中供养机构,统筹全县特困人员的集中供养资源,提高特困供养服务能力。

六是补短板,倾力打造全县中低收入家庭中长期失能老人照料机构。全县集中建造一个长期失能卧床护理老人的养老机构,解决目前长期失能老人的照料收费高、护理资源不足,造成家庭经济和精神压力大状况,是在乡镇养老调研过程中被多次提到需要政府给与解决的。针对这一热点问题,在县政府的支持下,对原县福利院提出了功能改造方案,建设嵊泗县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计划在2019 -2020年内,通过对现有建筑布局功能进行适当调整,完善部分设施之后,收养照护全县中低收入家庭中失能老人和部分18-59周岁失能肢体残疾人,并承担县城四个城市社区老人的日间托养,通过增加智慧居家养老化管理服务系统,实现对县城区老人的点单式居家照料服务。

通过上述措施和总体布局,基本形成我县“一中两翼”养老全覆盖形态。即:中部以县城区和五龙乡为主,县城以新的县福利院为龙头,加以上述县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辅之东海社区居家养老中心和马关嵊泗县敬老院,可以满足城区所有养老功能并逐步向全县视情开放。五龙乡在会城村机构养老和黄沙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运营的基础上,调整完善运营机制,拟将这两个点由乡镇主导管理,委托村级运营,服务内容和范围覆盖全乡四个村。黄龙乡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成后,后续对原有的服务机构和场所再加以改进和调整,也可以覆盖全乡。东部乡镇嵊山、枸杞主要做好机构整合文章,依托地利融合发展,提高运营效率。西部着重加强洋山养老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和运作,充分发挥小城镇整体发展和全镇融合发展作用。同时我们走访了目前居家养老工作相对薄弱的嵊山和枸杞,和党委政府进行了有效对接,将在2020年全部启动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届时我县的养老服务布局建设基本完成。

最后,感谢你们对我县养老事业发展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今后能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民政工作。

 

 (联系人:陈海明 联系电话:139****1390)

 

反馈意见: 满意

A-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已解决;

B-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

C-所提议案建议问题因条件、政策所限,近期尚不能解决;

D-所提议案建议未被采纳或留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