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对城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整治管理的议案

发布时间:2019-03-19 0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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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对城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整治管理的议案
案号: 7
议案领衔人: 毛军红
附议人: 11名代表
案由: 关于加强对城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整治管理的议案
内容摘要:

在2018年我县省级示范文明县城复评中,城市社区作为复评的主阵地,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开展环境卫生清理整治,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在城市社区小区和主街道上,依然还存在着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乱倾倒现象,而且由于缺乏有效的管控手段和制约举措,这一现象很难彻底改变和杜绝。

为进一步加大对城市社区小区和主街道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管理,建议从几方面着手。

一是多部门联动,提高管理执法效果。相关部门在日常巡查工作中,加大对乱倒建筑垃圾的打击力度,不定期的开展夜间专项整治行动,对部分易出现乱倒建筑垃圾的地段安排执法队员定点值守,遏制擅自倾倒建筑垃圾的现象。

二是加大巡查力度,及时清理无主建筑垃圾。除了在城区居民小区设置装潢垃圾临时堆放点,对居民装修所产生的建筑垃圾统一堆放后由环卫所定时清运,减少居民区及道路路边无主建筑垃圾的产生。同时对路边无主和其他群众举报的建筑垃圾建立快速应对机制,由环卫所安排及时组织清运,减少对市容环境和周边居民日常生活的影响。

三是发挥科技管控的作用,加大监管力度。依托全县的雪亮工程进行建筑和生活垃圾倾倒监控,在居住小区和部分城区重要地段增设探头,通过监控手段及时发现乱倾倒现象,对发现的这些乱倾倒现象加大处罚力度,有效震慑乱倾倒当事人,减少违章倾倒垃圾的产生,为我县居民创造一个整洁的生活环境。

四是充分发挥志愿者团队作用。组织社区和部门的志愿者和义工,一方面积极配合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督等部门定期开展巡逻检查,及时发现乱倾倒行为。另一方面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清理,进行文明劝导,营造良好人居环境。


主办单位: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类别标记: A
复函:

毛军红等11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城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整治管理的议案》已收悉。我局对此建议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将建议(意见)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环境卫生是衡量一个县城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标,近年来,我县旅游业飞速发展,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乱堆放现象屡见不鲜,严重影响了居民生活环境品质。为进一步巩固我县省级文明县城创建成果,扎实推进全国文明县城创建工作,打造“美丽县城”,我局按照“洁化城区、序化街面”思路,切实维护市容环境和公共秩序,杜绝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乱倾倒、乱堆放现象,规范长效管理,提升县城品质和文明形象。

一、严格规范管理制度。(一)对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位进行摸底,在不影响市容和车辆通行的前提下,明确菜园城区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位22处,分别为东海社区5处:东侧角公交站旁的空地上、社区文化礼堂对面的空地上、宫前巷的临时停车场(农商银行对面)、蓬山园2幢3号楼门口、天弓路31号旁;海滨社区5处:晴沙园场地(海滨中路206)、沙田弄17号外围、电影院弄1-3号外围、开兴公寓东门(东海路)、新百弄13号外围;菜圃社区4处:长春园1幢小广场、育才路64号墙角边、大时代墙角边、芳麓园2幢边;沙河社区8处:横山园广场旁边、高阜巷厕所旁边、文舞弄东海商场旁边、爱洁弄欢乐大世界旁边、盐务弄42号旁边、医防弄3号旁边、文舞弄62号垃圾场旁边、百姓大药房旁边。(二)要求店铺装修、居民建房等实行社区登记备案制度,并做到袋装化堆放,日产日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三)对城区主街道两侧巡查发现或信访举报的,经排查后无法确认的无主建筑垃圾,我局将联系车辆进行及时清理,确保市容环境卫生整洁。(四)要求餐厨垃圾逐步推进撤桶进巷,今年5月在东海路先行先试,取消街道两侧垃圾桶设置,实行每日早中晚上门收集餐厨垃圾。(五)坚持日常错时巡查,对乱倾倒高发生地段进行重点监管,及时处置问题,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效能。

二、广泛开展宣传活动。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宣传形式,扩大影响,加强群众意识,杜绝乱倾倒行为。(一)执法队员在日常监管中进店铺、进工地发放宣传手册、告知书,宣传生活垃圾分类小常识,普及建筑垃圾相关规定。(二)通过设摊宣传方式面对面向群众普及乱堆放、乱倾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的危害及法律责任;(三)在“嵊泗城管”公众号不定期推送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相关常识;(四)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全局党员及青年干部来到东海路、沙河路、海滨路、云龙路等城区11条主街道及县中心农贸市场,围绕环境卫生管理、城市市容管理、城市秩序维护、城市绿化管理等方面的知识挨家挨户向沿街商户进行政策宣传,订制《嵊泗县环境卫生责任区责任告知书》1000份,将与沿街商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保证覆盖城区主街道两侧店面,全面推动美丽县城建设落到实处。

三、拟定出台嵊泗县建筑垃圾管理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主要分为几大块:(一)基本原则:规划导向,资源整合;县级统筹,属地管理;部门协同,强化监管;环境优先,资源利用;鼓励扶持,资源再生。(二)职责分工:政府职责、城管部门职责、其他部门职责。(三)实施内容:运输车辆管理、开工管理、处置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信用管理、社会监督、违法处罚等。实施意见通过部门协同,强化源头管控,规范转运、有效处置等方面的执法保障和日常监管,形成联控共管的工作合力。今年3月,我局已经草拟完成实施意见,并提交县政府审阅,等待下一步完善落实。

四、加大整治查处力度。针对群众反映集中的城区脏乱差问题,我局以雷霆之势重拳打击,实施高压态势进行管控,全力根治城市管理顽疾,不断提升管理效能。4月15日至5月20日期间,在城区开展了“美丽县城”建设攻坚月活动,重点整治8个方面影响城区环境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其中也包括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整治,改善提升环境卫生,规范公共秩序。截至目前,共开展集中整治17次,出动执法人员500余人次,清理建筑垃圾11车。

五、发挥科技管控作用。智慧城管”将于今年正式启用,届时将通过智能化手段为城市管理工作者增效减负,实现对城区内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建筑垃圾管理等相关信息及数据的现场采集与实时监控。通过监控手段及时发现乱倾倒、乱堆放现象,便于执法队员第一时间处理,为群众营造一个整洁、有序、宜居的生活环境,为全国文明县城创建保驾护航。

感谢您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嵊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6月13日   

 

(联系人:陈亮,联系电话:621811)

 

反馈意见: 满意

A-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已解决;

B-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

C-所提议案建议问题因条件、政策所限,近期尚不能解决;

D-所提议案建议未被采纳或留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