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已征用土地使用管理 保障土地资源有效利用的议案

发布时间:2019-03-19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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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人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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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已征用土地使用管理 保障土地资源有效利用的议案
案号: 28
议案领衔人: 李海平
附议人: 12名代表
案由: 关于规范已征用土地使用管理 保障土地资源有效利用的议案
内容摘要:

我县是陆域小县,土地资源稀缺,长期以来稀缺的土地资源也是制约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一大短板。尤其是渔农村受土地资源限制,发展空间难以拓展,民生建设难以保障。随着乡村振兴步伐的加快,土地资源供需矛盾日趋突出。

然而在土地资源供需突出的情况下,我县竟然还存在已征用土地征而未用的情况。如菜园镇基湖村,目前有6块近100亩征而未用土地,这些土地早在十年前就被政府征用,计划用于旅游项目开发,但一直处于闲置状态,不仅浪费了有限的土地资源,加剧了土地供需矛盾,同时也制约了村庄的建设和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这些征而未用的土地早应该处置。

为此建议政府强化依法行政,尽快处置已征用土地征而未用现象。依照相关法规制定和完善已征用土地使用和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已征用土地使用管理,最大限度盘活有限土地资源,确保土地资源得到有效开发利用,不断满足我县乡村振兴对土地资源的需求。

 


主办单位: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类别标记: B
复函:

李海平等12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规范已征用土地使用管理保障土地资源有效利用的建议(意见)》已收悉。根据办理工作责任分解要求,明确我局办理此议案经研究,并与代表沟通,现将建议(意见)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议案中提到的菜园镇基湖村6块近100亩土地为嵊泗列岛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位于基湖沙滩景区内的出让土地,该6宗土地已于201610月根据嵊泗风景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与该企业的股权收购协议,全部由县国资企业收购。下一步嵊泗风景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将根据全县旅游产业布局和安排,逐步对以上宗地进行开发。

近年来,县政府加大了对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的处置力度,仅2018年,我县就处置完成供而未用土地29590.55,20195月,基湖村三角地的十里金滩特色小镇小镇会客厅项目批准开工建设,消化批而未供土地19048平方米。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推进该项工作,对已收回和置换后的土地,我局将联合招商局、嵊泗风景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等部门,分门别类,逐步进行自主开发或者招商开发,使宝贵的土地资源能够有效开发利用起来,发挥土地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我县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支撑。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嵊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624

 

(联系人:傅莹光,联系电话:0580-5593569

 

反馈意见: 满意

A-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已解决;

B-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

C-所提议案建议问题因条件、政策所限,近期尚不能解决;

D-所提议案建议未被采纳或留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