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马关中柱山围垦区倾倒垃圾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9-03-19 09:36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县人大办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关于禁止马关中柱山围垦区倾倒垃圾的建议
案号: 8
议案领衔人: 许建红
案由: 关于禁止马关中柱山围垦区倾倒垃圾的建议
内容摘要:

自马关围垦建设项目落地实施,县委县政府在规划建设上将马关中柱山围垦区作为工业园区来打造,符合全县整体规划布局,解决城区内产业缩减压力。但近几年来,马关中柱山在围垦区块中已成为本岛所有建筑倾倒垃圾的场所,特别是本岛废弃的家具、装饰地板、建筑电线及易燃物都集中在围垦填埋区内,长年积累垃圾形成自然焚烧燃点,浓烟滚滚,气味刺鼻,产生有害有毒气体,严重影响着马关区域居民及周边部队营房军人生产生活,破坏着中柱山一带自然景观。曾在2018年度中,政府服务热线12345及来电来访反映马关中柱山垃圾倾倒至自焚现象投诉件达10余起,都因无部门受理、无处理结果使马关区片老百姓意见很大,同时也给我县美丽海岛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留下阴影。

马关中柱山围垦区块倾倒垃圾根本原因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县域岛城运输车辆图中柱山路途近、运输成本低将装卸的混合建筑垃圾中途直接倾倒在中柱山围垦区内。二是马关中柱山区块远离县城区和居民区,混合的建筑垃圾在管理上存在短板和缺失,因此运输车辆不分建筑垃圾和可易燃物垃圾全部倾倒,也无能力阻止。三是职能部门管理意识上松懈,没能采取强制处罚手段,使运输车辆驾驶员认识不到位。

针对上述原因,我们建议政府部门引起高度重视并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是相关部门将县域岛城混合建筑垃圾处置作一专题研究并制定方案,妥善安置建筑垃圾和可易燃垃圾倾倒地方。二是加强运输车辆管理,提高混合建筑垃圾分离装运并在指定场地倾倒。三是职能部门加大监管处罚力度,在边缘区块安装监控摄像头,对违规乱倒垃圾车辆严厉惩罚。

 


主办单位: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类别标记: A
复函:

许建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禁止马关中柱山围垦区倾倒垃圾的建议》已收悉。经我局办理,现将建议中所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据初步统计,泗礁本岛建筑垃圾每年的产生量大约在4-5万吨左右,主要以房屋装潢装修和建筑工地渣土为主,由于我县“地少物薄”,目前只能以马关中柱山围垦区域临时作为建筑垃圾的消纳场地,因处置方式较为简易,确实存在环境污染的问题。近年来,我县也一直致力于推进建筑垃圾的末端处置和再生利用的探索和研究,但由于我县建筑垃圾总量少,且场地、资金不足等问题,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迟迟难以推进。针对您所提的问题和建议,以及建筑垃圾处置现状,我们已积极采取了相应的整治措施,认真加以落实。

一、加快推进大件易燃垃圾粉碎处理场建设。目前,该处理场已确定由嵊泗县碧海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处理场选址在新建成的泗礁本岛垃圾转运站旁边,占地面积约14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500平方米,概算投资约200万元。处理场主要对废弃的沙发、床垫、家具等大件、易燃垃圾,经分拣后进行粉碎加工,再统一外运至定海团鸡山焚烧处理。项目已于4月中旬进场施工,争取7月份建成并投入运行。届时,马关中柱山围垦区临时消纳场地的焚烧污染等问题将得到彻底解决。

二、完善管理机制,强化建筑垃圾源头管控。近年来,我县对建筑垃圾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大,2017年县政府还专门对泗礁本岛建筑垃圾整治作了具体部署并下发文件,明确按照“属地管理,从严执法,集中整治,落实长效”的工作原则,采取统一要求、分工负责、联合执法的办法,促进建筑垃圾装载、运输、处置规范化。对菜园城区实施了建筑垃圾袋装化管理和备案制度,有物业小区的,向物业小区装修备案;没有物业小区的,向所在社区装修备案;临街店面装修的向所在城区执法中队备案。并告知建筑垃圾处置相关注意事项并免费提供垃圾袋,实施建筑垃圾一日一清,并将少量剩余部分袋装化堆放。在相关部门联动监管之下,通过日常巡查、定点驻守、重点地段视频监控等方式,建筑垃圾乱倾倒现象得到有效控制。同时,我们加强了对马关中柱山临时消纳场地的管理,专门安排了几名分拣员,对建筑垃圾中不符合回填要求的废弃木头、沙发、床垫、家具等大件垃圾,经分拣后临时集中堆放,待垃圾粉碎处理场建成后再予统一处理。为了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对建筑垃圾的监管职责和工作要求,目前,我县正在修订《嵊泗县建筑垃圾(渣土)管理实施意见》,以促进全县建筑垃圾管理走上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轨道。

三、继续探索我县建筑垃圾末端处置新途径。目前作为临时消纳场地的马关中柱山围垦区域即将动工建设,我县将面临无处堆放和处置建筑垃圾的窘境。据了解,舟山本岛专门引进了一套建筑垃圾智能化、一体化处理设施设备,建立了建筑垃圾末端处置再生利用的消纳场地,通过设备粉碎、筛分等工艺,重新制成再生混凝土、再生骨料、再生预拌砂浆等建筑材料,用于道路垫层、底基层、基层和水稳层等道路工程领域。根据我县建筑垃圾处置现状,我们将积极向政府建议,加快推进建筑垃圾末端处置设施建设,或将我县可再生利用的建筑垃圾装运至舟山本岛进行一体化处理,切实提升我县建筑垃圾处置能力。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嵊泗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6月4日     

 

(联系人:郑明,联系电话:660638)

 

反馈意见: 满意

A-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已解决;

B-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

C-所提议案建议问题因条件、政策所限,近期尚不能解决;

D-所提议案建议未被采纳或留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