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对金青大桥钓鱼现象日常管理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9-03-19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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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人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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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对金青大桥钓鱼现象日常管理的意见
案号: 4
议案领衔人: 葛德成
案由: 关于加强对金青大桥钓鱼现象日常管理的意见
内容摘要:

金青大桥是金平区域链接县城的唯一陆上通道,该桥建成至今已近18年,桥面为两车道,道路较为狭窄,平时桥上来往车辆和行人较多,在旅游季节来往游客和早晨、傍晚散步锻炼的群众更多,目前,该桥设计的规模已经无法适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生产生活需求了。但尽管如此,我们却还时常看到在大桥上经常性的进行海钓人员,这些人将电瓶车任意地停放在桥面道路上,在较为狭窄的人行道上摆放着各种钓鱼工具,这些现象给来往车辆、行人和钓鱼者带来一定的道路安全隐患。桥面上虽然贴挂着“禁止钓鱼”的警示牌,但由于政府职能部门缺乏日常监督管理,桥上钓鱼已经成为普遍现象。金平社区的群众多次向我们人大代表提出这一问题,要求政府加强对桥面上钓鱼现象的日常管理。为此,我们建议:

一、进一步明确该大桥管理的职能部门,切实承担起日常监督管理的职责。

二、加强对桥面钓鱼现象的日常监管,采用各种形式加强宣传。

三、增加桥面路段摄像头安装,通过远程监控和日常管理相结合,加大对屡钓不止人员的惩罚力度。


主办单位: 县交通运输局
类别标记: A
复函:

葛德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金青大桥钓鱼现象日常管理的意见》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县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意见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我县垂钓爱好者的增加,公路桥梁和沿海公路靠海一侧时常有垂钓爱好者前来钓鱼作业,包括您所说的金平大桥区域。为此公路部门已经在以下几方面加强工作:

一是深入社区群众,加强宣传力度。告知公路沿线群众特别是垂钓爱好者关于公路两侧、公路桥梁上垂钓作业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和自身安全问题,逐步增强他们的爱路护路和交通安全意识。

二是我局已经在每座公路桥梁上设置了视频监控摄像头2支以上,通过公路信息中心监控平台时时进行监控,发现问题立即派公路路政人员前往管理和劝导。

三是联合交警、城市管理局和菜园镇人民政府等职能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公路桥梁安全巡查管理,增加设置“禁止桥面垂钓作业”告示牌,及时制止公路桥梁、桥面上的垂钓作业行为。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嵊泗县交通运输局

                                2019年6月24日

       

(联系人:刘科,联系电话:660870)

 

反馈意见: 满意

A-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已解决;

B-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

C-所提议案建议问题因条件、政策所限,近期尚不能解决;

D-所提议案建议未被采纳或留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