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整治直管公房乱象 规范直管公房租赁和使用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9-03-19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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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人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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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整治直管公房乱象 规范直管公房租赁和使用的建议
案号: 2
议案领衔人: 毛军红
案由: 关于整治直管公房乱象 规范直管公房租赁和使用的建议
内容摘要:

直管公房租赁和使用一直是群众普遍关注的一大热点问题,由于管理缺失,直管公房租赁和使用存在不少乱象,亟待引起政府高度重视,并狠下决心加以整治和规范。

我县菜园城区现有直管公房114套,这些直管公房大多为部门单位集资房或宿舍楼,原先也都有部门单位自行管理,入住的也多是一些本部门单位职工,之后这些直管公房统一归县房地产管理局管理,县房地产管理局撤并后纳入县住建局管理。由于缺乏有效管理,公管房有层层出租的,也有原先承租人离世,而承租信息依旧登记在册,也有人有自家住房依旧承租的,更有人托关系找门路承租的。这些现象不仅扰乱了公租房的租赁次序,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公信力。

对于直管公房租赁和使用乱象,政府必须下功夫加以整治,全面摸清直管公房租赁和使用现状,进一步落实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责,加强直管公房管理,明确直管公房租赁和使用条件、对象等,建立直管公房租赁和使用公开透明机制,严格把好直管公房租赁和使用审核关,对不符合条件的承租对象要积极予以劝退,进而规范直管公房租赁和使用次序,使公直管房真正发挥惠民生暖民心的应有作用。


主办单位: 县住建局
类别标记: B
复函:

毛军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直管公房乱象、规范直管公房租赁和使用的建议》已收悉。经我局主办,现将建议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自2007年起,我县先后出台了《关于调整嵊泗县2008年公房租金标准的通知》、《嵊泗县直管公房租金市场化运作实施办法》、《嵊泗县直管公房租金减免条件》等政策文件,以规范直管公房市场。县纪委也曾对县直管公房进行摸底,调查发现,直管公房虽有转租现象,但转租比例较低;存在拒不缴纳租金现象,但不缴租金住户较少。

二、我局将于今年对县直管公房重新进行调查摸底,将居住对象按原各单位公房分配职工、无房困难户、有空余房屋租赁人等人群分类,并在整治过程中制定相关规则,对不符合租赁条件或存在转租现象的,坚决予以清理。同时,我局已于今年开展6幢直管公房的维修加固工程,包括长春园8号楼、医防弄33号和34号楼、新风巷21号楼、西侧角弄12号和14号。我局也将继续对于列入C级危房的直管公房进行动态监测,以消除安全隐患,保证居住安全。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9623

 

(联系人:吴桢,联系电话:669101

 

反馈意见: 满意

A-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已解决;

B-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

C-所提议案建议问题因条件、政策所限,近期尚不能解决;

D-所提议案建议未被采纳或留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