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0年全县财政预算收支计划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0-11-15 1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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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20年全县财政预算

收支计划的报告

嵊泗县财政局

2020年11月10日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向本级人大报告财政预、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指导性意见〉的通知》要求,应及时完整准确地向人大报告地方全部可用财力,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全县财政预算收支计划的调整情况,请予审查批准

一、2020年全县财政预算收支计划调整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计划调整的事项

⒈减少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50万元。主要落实疫情防控政策性减免和受疫情影响税收减收。

⒉增加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2亿元。主要争取中央特殊转移支付资金6614万元、抗疫特别国债资金6544万元,用于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落实“六稳”“六保”任务。

⒊增加调入资金6500万元。合理调配财力结构,将原列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1.48亿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将年初预算安排的财政专项与特殊转移支付、抗疫特别国债进行整合,财政专项结余资金年终统一平衡预算;加大资金压缩力度,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在年初压减的基础上,再次压减一般性支出,全力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和“六稳”工作大局。

⒋增加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3亿元。根据浙江省财政厅下达我县债务限额和《关于批准嵊泗县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计划的决议》(嵊人大常[2020]17号),2020年新增一般债券2.5亿元、再融资债券0.5亿元。

⒌增加使用结转资金3769万元。根据《关于批准嵊泗县2019年财政决算的决议》(嵊人大常[2020]12号),2019年结转下年数增加。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计划调整的事项

⒈减少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1.48亿元。合理调配财力结构,将原列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⒉增加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0843万元。争取中央抗疫特别国债资金10843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抗疫相关支出。

⒊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0.8亿元。根据浙江省财政厅下达我县债务限额和《关于批准嵊泗县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计划的决议》(嵊人大常[2020]17号),2020年新增专项债券0.8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计划调整的事项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社会保障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将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的30%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专项用于补充社保风险准备金。由原列国有资本经营支出的169万改列调出资金。

二、2020年全县财政预算收支计划调整的方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8.31亿元,增长6.5%;转移性收入调整为25.22亿元,收入合计调整为33.53亿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30.65亿元,增长1.2%;转移性支出调整为2.88亿元(其中结转下年0.96亿元),支出合计调整为33.53亿元。收支相抵,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调整为2.21亿元,减少64.4%;转移性收入调整为2.45亿元,收入合计调整为4.66亿元。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调整为4.62亿元,减少29.6%;转移性支出调整为0.04亿元(其中结转下年0.04亿元),支出合计调整为4.66亿元。收支相抵,全县政府性基金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调整为395万元,减少1.3%;转移性支出(调出资金)调整为169万元,支出合计564万元不变。

县级财政部门将严格按照文件精神,认真做好财政预、决算工作,对预算执行中遇到的,如上级财政下达给本级财政的重点支持项目、地方政府债券项目或本级财政重点支出调整等问题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


附件:2020年全县预算收支调整表.xlsx

      债务限额调整.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