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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配分类 乡镇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县发改局
 生成日期 2020-12-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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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发布机构:

    县发改局

  • 成文日期:

    2020-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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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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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嵊泗县能源“双控”和“减煤”目标任务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16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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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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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有关部门:

为落实好全省能源“双控”“减煤”攻坚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县领导重要指示要求,制定了《嵊泗县能源“双控”和“减煤”目标任务攻坚行动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嵊泗县能源“双控”和“减煤”目标任务攻坚行动方案》

嵊泗县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代章)

工作领导小组节能降耗办公室

2020年12月15日

附件:

嵊泗县能源“双控”和“减煤”目标任务攻坚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省、市有关能源“双控”和“减煤”目标任务攻坚行动工作部署,确保完成全县2020年能源“双控”和“减煤”目标任务,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行动时间

2020年12月16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行动目标

确保全县单位GDP能耗下降3.6%,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增幅不超过1.9%。

三、重点任务

(一)严格实施缓批限批。严格实施高耗能项目缓批限批措施,禁止擅自放宽限制措施或违规审批、开工高耗能项目,对已建成、处于试运行期间又无产出的高耗能项目暂缓投产运行。(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二)严格实行清单化管控。针对水泥、纺织、造纸、化工等高耗能行业企业,制定严格的“一企一策”错峰生产计划,明确企业责任、错峰时间、用电用能削减目标等。(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严格控制商业场所空调用电。督促县内商业综合体、大型超市等公共商业场所,在室外温度超过5摄氏度时,不得开启制热空调。在使用时,制热空调设定温度不得高于18摄氏度。倡导高层电梯分段运行或隔层停开,关闭室外灯光。停止或延后举办大量使用室外照明的大型夜间商务活动和灯光秀。(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严格落实公共机构节能。各政府机关(包括事业单位、社区)和公共机构尽量少开或不开空调,室外温度超过3摄氏度时停止使用空调;使用空调时,温度设置不得超过16摄氏度;倡导三楼以下停开电梯,办公楼走廊等公共照明实行降功率运行。(责任单位: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五)严格控制照明用电。关闭城市景观照明,对县内道路照明按照50%的比例实行降功率运行。(责任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六)严格控制交通场所空调用电。车站、码头等交通场所在室外温度超过5摄氏度时,不得开启制热空调。在使用时,制热温度不得超过18摄氏度。(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