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决洋山籍船舶避风和靠泊码头问题的议案

发布时间:2020-04-09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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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决洋山籍船舶避风和靠泊码头问题的议案
案号: 31
议案领衔人: 杨福军
附议人: 10名代表
案由: 关于解决洋山籍船舶避风和靠泊码头问题的议案
内容摘要:

目前,洋山镇共有各类船只338艘,其中:运输船舶74艘,渔业船舶264艘。在无台风等恶劣天气期间,所有船只分别停靠在大岙避风港、小洋中港区和翁家岙港区,基本能满足船只锚泊需求。但一到台风、大风等恶劣天气以及下半年鳗苗捕捞季节,则会出现以下问题:

一是大岙渔港无法承受台风冲击。大岙渔港主要为运输船舶和小型张网渔船平时锚泊港区,一旦遇到台风天气,则港区内风大浪大,所有船舶都必须转到其它港口进行避台。

二是小洋山中港区淤积严重,可泊水域匮乏。受海况重要条件的影响,小洋山中港区淤积现象较为严重,港区内可供船舶锚泊水域面积相对较小。虽然上海方面每年进行清淤,但受资金所限,只对港区内的航道区域进行清淤,而对其它区域任其淤积,导致洋山绝大多数的运输船舶不允许进入中港区避风,大量的运输船舶只能到外地港口避风,给广大渔民兄弟带来极大的负担,也带来转港期间航行的安全隐患。就算在港区内避风的渔船,也因水域面积狭窄而经常锚泊于航道区域,影响港区内拖轮进出。

三是外地渔船越来越多,抢占港口资源。随着今年下半年上海市对沿海港口区域生产和锚泊的非上海籍渔船的清理整治,大量的江苏籍和平湖籍渔船都涌入小洋山中港区和翁家岙港区内锚泊,一来使原本不宽敞的港口更加拥挤,二来与本地渔民因锚泊而产生的纠纷呈高发态势,前段时间在翁家岙港口内,小洋渔民和外地渔民就因船舶锚泊问题发生打群架事件,对社会稳定带来较大的影响。

四是缺少渔业码头,影响渔民的生计需求。目前洋山镇渔船的鱼货物、生产物资都需要在中港区码头上下,但因小洋山区域大部分岸线都属于上海方管理,嵊泗方不能在该岸线建造码头等渔业基础配套设施,导致至今无码头供渔船停靠和上下各类物资、鱼货物,给广大渔民和渔业产业发展带来很大的影响。

为解决当前船舶锚泊和码头存在的实际困难,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扩大中港区清淤面积,增加船舶可泊水域。为增加和扩大中港区可泊水域的面积,尽量让更多的洋山本地船舶在台风等恶劣天气期间就近锚泊避风,为群众提供更多的方便,建议县委县政府积极与上海对接,可考虑联合清淤的方案,扩大中港区的清淤范围,并形成长效机制,每隔一至二年对中港区进行清淤。

二、加强对小洋山港区内外地渔船的管理。建议由上海海事牵头,各部门联合,形成合力,对在小洋山中港区和翁家岙港区内锚泊的外地渔船进行规范检查,对外地三无渔船按规定进行集中清理和整治,杜绝三无渔船在我县海域生产及在港区内锚泊。对证书齐全的外地渔船则要求严格遵守港区锚泊相关规定,保持港区内秩序井然,避免发生渔事纠纷,打造平安渔场。

三、解决洋山镇渔业码头。建议县政府与上海方协调,将中港区内的某段岸线或现有码头划归洋山镇政府使用和管理,码头用途主要以渔用码头形式供渔船停靠、锚泊及人员、物资上下,由该镇政府承担码头使用过程中的全部安全管理责任,配备人员加强现场管理,并由上海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对该镇使用码头的日常情况进行监管和督促,进一步促进大、小洋山社会和谐稳定。


主办单位: 县海洋与渔业局
协办单位: 洋山镇
类别标记: C
复函:

杨福军等 10 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解决洋山籍船舶避风和靠泊码头问题的议案》已收悉,我局对此十分重视,现将议案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为确保洋山镇渔业生产的稳步、顺利发展,近年来,县政府每年都安排资金用于洋山镇渔港维护维修项目,该镇渔业基础建设一直未间断。为了解决洋山镇渔业码头问

题,我局会同洋山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了浙江省嵊泗县洋山大岙渔港建设工程,作为“十三五”期间我局向上争取的渔港建设重点项目之一。浙江省嵊泗县洋山大岙渔港建

设工程是为洋山大岙规划和建设的新渔港码头,以满足渔船的靠泊需求,完善渔业生产作业条件,提升渔港的配套功能,保障洋山镇渔业的持续发展。工程建成后,可为大

洋山镇渔船、渔政管理船舶及其他辅助船舶等提供靠泊作业服务,能基本满足靠泊作业要求,改善渔船作业环境,提高渔船生产作业效率。该项目于 2017 年开始前期准备,2019 年 12 月正式施工,总投资 3533 万元,计划新建渔业码头 1 座,趸船浮码头 3 座,新建管理用房 1 幢,建筑面积 585 平方米。

      你们提出的“扩大中港区清淤面积,增加船舶可泊水域”的建议,我们会积极向县政府反映,建议由县政府与上海方面对接,要求其扩大清淤范围,为洋山籍渔船就近

锚泊避风提供更多方便。

      你们提出的“加强对小洋山港区内外地渔船的管理,将小洋山中港区的某段岸线或现有码头划归洋山镇政府使用和管理”的建议,由于小洋山港区目前属于上海方面管

辖,相关船舶管理和港区码头使用管理由上海海事局负责,我局无管辖权限。建议由县政府出面与上海方向协调,商讨相关问题的解决办法。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嵊泗县海洋与渔业局

2020 年 6 月 10 日

(联系人:车佳伟,联系电话:136****1571)


A-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已解决;

B-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

C-所提议案建议问题因条件、政策所限,近期尚不能解决;

D-所提议案建议未被采纳或留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