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约束激励机制推动城乡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的议案

发布时间:2020-04-09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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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人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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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约束激励机制推动城乡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的议案
案号: 65
议案领衔人: 裴亚华
附议人: 10名代表
案由: 关于建立约束激励机制推动城乡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的议案
内容摘要:

自2013年以来,我县持续推进渔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打造生态宜居的美丽村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持续整治还需长效管理,政府应探索建立约束激励机制,以约束激励推动长效管理,切实解决渔农村环境卫生年年整治年年反弹的现象。

在渔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中,政府花了大量的精力和财力,但每次整治过后,依旧出现居民房前屋后废旧物品及各类杂物乱堆放、建筑垃圾随意堆放、渔农具占道摆放、农田粪坑及塑料桶屡禁不止等反弹现象。究其原因,除了配套制度及设施不完善外,还有居民普遍存在的不良卫生习惯,村里也花了大量精力加以教育和劝导,但一些居民依旧我行我素,整体效果甚微。

为此,建议政府结合全国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约束激励机制,切实改变居民不良卫生习惯,推动城乡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进而持久巩固和提升环境卫生整治成果。

一、制定《渔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明确渔农村环境卫生管理主体、卫生保洁、居民义务、处罚手段等条款,依照《条例》加强渔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加大对居民不良卫生行为处罚力度,形成管理有效、处罚有力的工作态势,进而约束和改变居民不良卫生习惯。

二、完善垃圾回收处置体系。结合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完善废旧物品回收机制,增加回收点位和次数,提高废旧物品回收效率。探索推行建筑垃圾集中清运模式。对居民及单位产生的建筑垃圾清运,从源头上杜绝废旧物品及建筑垃圾乱堆放现象,推动居民良好卫生习惯养成。

三、将居民不良卫生习惯纳入道德评价范畴。推行居民环境卫生包干区及保洁承诺制,明确评价等级,对违约或屡次不改的居民纳入道德评价范畴,取消一切评优评先及各类奖励。对积极参与垃圾分类,主动做好包干区保洁的居民给予物质和精神激励,使之形成良好的风尚。

 

主办单位: 县农业农村局
类别标记: B
复函:

裴亚华等 10 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建立约束激励机制,推动城乡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的议案》已收悉,感谢你们对我县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们在议案中肯定了近年来嵊泗在持续推进渔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打造生态宜居的美丽村落中所取得的成果,指出了推进渔农村环境综合治理中的短板和不足,并提出了在环境整治中建立行之有效的约束机制的建议措施,具有较强的针对性。现就有关事宜答复如下:

     一、建立健全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2016 年县委县政府就出台过《渔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并实行一季度一考核的督查制度。2018 年出台了《嵊泗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长效管理办法(试行)》(嵊党政办发〔2018〕57 号),并在县城乡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长效管理工作协调组,由县委副书记担任召集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担任副召集人,下设综合、宣传、举报受理和督考四个专项工作组。并按照长效管理机制和长效管理实绩考核这两大块内容分别对

乡镇和社区村制定了具体的考核细化标准,出台一套奖惩办法。各乡镇负责本辖区的环境综合治理长效管理工作,成立了相应工作机构,制定了相关工作方案和管理办法,建立环卫所(站、公司),实施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各行政村为具体实施主体,建立完善的长效管理工作制度,组建专业环卫组。各职能部门根据工作职责,积极开展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同时建立了县处级领导干部联系包干制度、“第一书记”包片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共建责任制度、督查考核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今年,为进一步巩固历年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成果,在健全完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长效机制的基础上,着力抓好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重点、难点和突出问题,按照城乡融合发展要求,疏通环境综合治理从村到户的“毛细血管”,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走向纵深、走向个体,着力提升渔农民生活品质,对《嵊泗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长效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对于你们提出的制定《渔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目前省级层面还没有出台,而且我们县级层面没有制定条例的权限,目前我县主要是通过完善《村规民约》来规范制约渔农村居民的卫生习惯。

     二、注重垃圾终端处理顶层设计。根据垃圾处置实行“四分四定”的要求,逐步建立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市场化运作、制度化管理的运行机制。积极探索生活垃圾终端处理方式,改变以往单一的填埋、焚烧、堆肥、外运模式,采取“一岛一策”,科学确定各乡镇垃圾终端处理方式。应收尽收再生资源,变废为宝,促进垃圾资源化利用,构建系统的资源回收网络。通过购买服务的手段,积极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市场化运行,加大对资源化利用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通过废品收费站整合、签订政府补贴和部分垃圾委托处理协议、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价目表等,收购单位和个人设立回收点“定时,定点,定人,定车”回收废品,为群众解决垃圾回收工作的“最后一公里”。提高垃圾分类处理专业化水平,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渔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探索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等形式,通过公开招标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推进专业化建设。本岛对装修垃圾及大件垃圾处置是在居民点设置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居民可自运至集中堆放点,也可进行网络或电话预约上门收运,由物业及社区居(村)委会进行管理和预约车辆,由环卫部门或清运企业运输至马关中柱山围垦场内分拣中转场,由嵊泗县碧海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进行分拣,可回收物直接纳入再生资源系统,再将不能拆解利用的部分运往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进行综合利用。洋山镇由市政公司统一收运后用大件物品粉碎机粉碎后外运,其他外岛乡镇由乡镇环卫公司收运后,人工肢解或外运或焚烧处理。关于建筑垃圾处置,我县出台了《嵊泗县建筑垃圾(渣土)管理实施意见》及《嵊泗县建筑垃圾处置流程》,对建筑垃圾处理的审批核准、归类分拣、陆上运输、消纳区处置有具体规定,对违法处罚规定“违反本实施意见的,县政府各职能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拒绝、阻挠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切实推进环境综合治理的群众主体意识。在环境综合治理过程中,各乡镇结合实际,积极结合党建+、支部领航、网格带动等载体,并坚持把宣传发动工作贯穿整个渔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始终,做到点面结合,全线推进。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实行“党性锤炼+环境整治”的党建新思路,以支部带党员、以党员带群众,抓实党建工作,助力环境卫生整治。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将环境卫生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实行加扣分制,用分值来评判每户村民守约成效,分值由三委(支委、村委、监委)成员、人大代表、村民代表组成评议小组,开展季度评议,实现长期性的“大家议、大家评”。将评议结果作为评选或推荐文明户、五好家庭户等荣誉称号和非政策性惠民帮扶的主要依据,对分值靠前的渔农户给予一定的奖励或实施非政策性帮扶倾斜。对分值靠后的渔农户进行提醒谈话,严重违约者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和各种非政策性帮扶,让守约者受益,违约者警醒,通过“利”和“誉”两个杠杆点,形成村民民主自治的大格局。在环境综合治理设施建设上引导渔农民适当出资投劳,在管护上适量付费,强化其主人翁意识,把整治工作变成渔农民自己的事,调动渔农民的参与决策和管理维护的热情,更加关心干什么、怎么干、干成什么样,珍惜爱护自己参与建设起来的设施和环境,同时各村聘用辖区范围内做群众工作有威信、讲方法的群众,成立环境卫生巡逻队,制定巡逻队工作制度,将群众之间的矛盾交由群众去处理,实现群力群策。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县建立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长效管理机制的关心与支持,希望今后能继续给予关注,多提宝贵意见,为加快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海岛添砖加瓦。

嵊泗县农业农村局

2020 年 6 月 17 日

(联系人:应诗莹,联系电话:***3305)


A-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已解决;

B-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

C-所提议案建议问题因条件、政策所限,近期尚不能解决;

D-所提议案建议未被采纳或留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