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县部分老旧渔业设施进行维修加固的建议

发布时间:2020-04-09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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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县部分老旧渔业设施进行维修加固的建议
案号: 22
议案领衔人: 王淑飞
案由: 关于对全县部分老旧渔业设施进行维修加固的建议
内容摘要:

我县渔用码头、海塘的渔业设施,大都始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长期以来,由于年久失修,且没有得到有效的维护加固,码头老化,海塘淤积现象十分严重,既给渔业安全生产埋下了隐患,同时也给渔船停泊,提升渔用设施使用功能,产生了很大影响。为从根本上改变这一现状,提高渔业设施的使用效率;建议:

一、建议有关部门对全县渔用设施、特别是海塘、码头作一次全面的调查和梳理,合理规划维修加固项目,并列入全县重点工作加以推进。

二、落实解决专项加固维修资金,并设立专户。

三、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对渔业设施执行专人看护、专人管理。

 

主办单位: 县海洋与渔业局
类别标记: B
复函:

王淑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全县部分老旧渔业设施进行维修加固的建议》已收悉,我局对此十分重视,现将建议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我县的渔业基础设施建设,一直是县政府高度重视的重大民生问题。随着我县渔业捕捞船只的大型化以及外地渔船的不断涌入,我县渔民对渔业基础设施的要求也越来

越高。考虑到以嵊泗中心渔港、嵊山渔港为代表的标准渔港建设的大力推进,我县的渔业基础设施建设主要围绕以等级渔港为主,等级以下渔港和避风海塘为辅的政策:大

力发展等级渔港,对等级以下渔港和避风海塘以维持现状为主,保留避风功能,定期维护加固。

      您提出的对全县渔用设施,特别是海塘、码头,做一次全面的调查和梳理,我们认为十分有必要。我局今年将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对全县非标准海塘和码头进行一次摸底

排查。

      对于各乡镇所属的老旧海塘,我局总体考虑以维持现状为主,确需加固维护和淤积严重的,乡镇按实际需求列入政府实事项目,我局在资金上予以适当补助。去年我局

已对马关前进海塘实施了修复加固工程,今年计划对绿华村东库海塘和沙厂干海塘进行维修加固、清理塘内垃圾等。对于渔业设施监管机制的建设,我局已依托村、乡镇

和县海洋与渔业局三级渔业管理机构,结合属地化管理原则,为各乡镇配备足够的渔业设施管理人员,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建设,满足渔民对渔业后勤服务的需求。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嵊泗县海洋与渔业局

2020年 6月 8日

(联系人:车佳伟,联系电话:136****1571)


A-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已解决;

B-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

C-所提议案建议问题因条件、政策所限,近期尚不能解决;

D-所提议案建议未被采纳或留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