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健全综合监督体系。组织查处医疗服务市场重大违法案件。负责全县精神卫生工作。拟订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工作。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卫生应急工作,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承担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工作,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指导全县医疗机构医疗废弃物管理。负责全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工作,做好食品安全标准相关管理工作。牵头研究提出健康嵊泗建设、爱国卫生运动的规划、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开展健康嵊泗和爱国卫生运动考核评价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