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
1.工作职责: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港口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辖区内港口水域、陆域利用及港口岸线、航水域、航道的使用管理以及港口、航道基础性设施的管理;指导全县道路运输企业安全、水路客运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和督查,组织或参与重特大事故的查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全县乡镇渡口、乡镇船舶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港口企业经营资质、港口经营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负责港口企业安全生产的行业管理和港口设施保安履约工作;负责辖区内抢险救灾、军事运输、指令性物资港口作业的组织实施,在货物和船舶压港时负责协调和组织疏运工作;指导、督促港口经营企业开展节能降耗工作;负责港口行业的统计及信息汇总工作。 2.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王琪,0580-50893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