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9年我县地方政府债务规模情况
2019年,全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8.7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6.21亿元,专项债务2.5亿元),全部为地方政府债券,地方政府债务率为70.3%,处于安全警戒线以内。按项目构成情况如下:
1、交通基础设施项目5.76亿元;2、马关围涂工程2.5亿元;3、土地储备2.5亿元;4、中心渔港(新港区)扩建及二期工程2.9亿元;5、中心农贸市场项目1亿元;6、沈家湾薄刀咀防波堤工程2亿元;7、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1.45亿元;8、全域旅游及特色小镇创建2.65亿元;9、海岛基础设施2.36亿元;10、其他美丽海岛建设5.59亿元。
二、2020年我县地方政府债务计划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规定,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部分2020年新增地方债务限额的通知》(浙财债〔2020〕15号)文件,核定我县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5亿元,专项债务0.8亿元);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部分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以及下达2020年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额度的通知》(浙财债〔2020〕11号)文件,下达我县2020年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额度0.5亿元(一般债务0.5亿元)。
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3.3亿元,主要用于公共停车场及基础设施提升0.23亿元、老旧小区改造工程0.1亿元、全县教育基础设施提升工程0.22亿元、沈家湾薄刀咀防波堤工程0.25亿元、交通客运码头及场站提升工程0.45亿元、海水淡化及管网工程0.4亿元、枸杞乡幼儿园新建及基础设施提升工程0.3亿元、洋山镇幼儿园及基础设施提升工程0.3亿元、小城镇综合环境整治0.25亿元、嵊泗沈家湾车客渡码头三期工程0.5亿元、泗礁岛车客渡码头工程0.3亿元。
2020年地方政府再融资债券额度0.5亿元,主要用于置换2013年发行的到期债券。
2020年归还到期一般债券1.5亿元,至年底全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31.0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7.71亿元,专项债务3.3亿元)。
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债务管理实际,建议按全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31.01亿元作为我县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计划进行控制,债务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