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大陆(小洋山)引水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评审前期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 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等相关规定,对下列拟用海人提交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自2021年1月27日起)。如对所公示海域使用论证报告有异议或有听证要求,请在公示期内向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嵊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舟山市临城千岛路159号 联系电话:0580-2600175 邮编:316021
嵊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嵊泗县菜园镇奇观路1号 联系电话:0580-5593566 邮编:202450
报告书(表)名称 | 编制主体名称 | 拟用海人 | 用海位置 | 用海类型 | 用海方式 | 拟用海面积 | 拟用海 期限 | 备注 (用海性质) |
嵊泗县大陆(小洋山)引水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 | 杭州希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嵊泗县自来水公司 | 小洋山岛至泗礁山岛之间 | 海底工程用海之电缆管道用海 | 其它方式之电缆管道用海 | 59.9677公顷 | 50年 | 公益性 |
附件: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征询意见稿)
大陆引水-征求意见稿.pdf
嵊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