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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202138号

发布时间:2021-10-19 16:30

信息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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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38

嵊集建(2000)字第118号

平腰红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330922100211JC00123F00010001

嵊泗县菜园镇金平村海塘南弄13号


公告单位:嵊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