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922002643392P/2014-28206
 组配分类 规划信息  发布机构 五龙乡
 生成日期 2021-11-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信息索引号:

    11330922002643392P/2014-28206

  • 主题分类:

    卫生

  • 发布机构:

    五龙乡

  • 成文日期:

    2014-12-24

  • 文号:

    五政字〔2014〕78号

  • 文件登记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五龙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嵊泗县五龙乡创建国家卫生乡工作规划(2014—2016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2 14:57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五龙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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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加快推动渔农村爱国卫生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巩固浙江省卫生乡创建成果,全面推进我乡创建国家卫生乡(以下简称“创卫”)进程,为我乡正在积极开展的“美丽海岛”建设,打造独具特色的休闲生态旅游乡提供有效载体,根据《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和《国家卫生乡镇(县城)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结合我乡实际,特制订《嵊泗县五龙乡创建国家卫生乡工作规划(2014—2016年)》。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提高全乡总体水平、改善投资环境、提高群众生活质量、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目标,着眼于抓基础求发展、治难点求长效、攻重点上水平,通过开展多形式、多途径、全方位的国家卫生乡创建活动,进一步优化全乡环境,提升乡镇品位,增强群众卫生意识,改善群众生活质量,促进我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完善配套设施,改善乡容乡貌,确保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病媒生物防制、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及公共场所卫生、传染病防治、社区卫生、乡镇辖村卫生9项内容、52项考核指标在2015年全面达到国家卫生县城标准要求,力争2016年实现创建国家卫生乡目标,为实现我乡经济跨越式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提供重要保证。

三、工作任务要求

根据全国爱卫会下发的《关于印发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及其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全爱卫发〔2010〕6号),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标准共有9项内容52项考核指标。9项内容为:l.爱国卫生组织管理(5项指标);2.健康教育(7项指标);3.环境卫生(9项指标);4.环境保护(4项指标);5.病媒生物防制(4项指标);6.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及公共场所卫生(8项指标);7.传染病防治(4项指标);8.社区卫生(4项指标);9.乡镇辖村卫生(7项指标)。

各社区(村)、企事业单位要根据乡政府下发的《关于印发嵊泗县五龙乡创建国家卫生乡工作实施方案》下达的目标任务,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认真做好各项达标工作。

根据《国家卫生乡镇(县城)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 按申报要求,申报乡镇必须是省级卫生乡镇,自查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要求,并于2015年6月底前向县爱卫会提出书面申请。9月份报市,12月底之前向省爱卫办提出申请。

国家卫生乡镇申报材料包括:

1.申报乡镇相关本底资料,包括区域、地理位置、人口、社区、乡镇辖村及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建成区规划图及交通地图;

2.申报乡镇创建工作规划、计划、实施方案、工作汇报;

3.爱国卫生组织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组成情况;

4.爱国卫生组织管理、健康教育、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病媒生物防制、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及公共场所卫生、传染病防治、社区卫生、乡镇辖村卫生等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及上一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四、工作步骤

自2014年至2016年分为四个阶段。

(一)准备发动阶段(2014年12月至2015年2月):乡政府召开“创卫”动员大会,成立创建国家卫生乡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社区(村)、企事业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组织,并按各自职责制定“创卫”计划,层层签订责任书,广泛开展“创卫”宣传,营造“创卫”氛围,增强居民“创卫”意识和责任感,掀起“创卫”新高潮。

(二)全面创建阶段(2015年3月至2015年12月):根据《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和《国家卫生乡镇(县城)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以9项内容、52项考核指标为重点,全面开展达标创建活动,做到逐项落实,完成一项,巩固一项,全面达到52项考核指标要求。并迎接县、市考核,考核后由市爱卫会向省爱卫会推荐,并正式提交申报材料。

(三)省爱卫会调研和暗访阶段(2016年1月至6月):在做好达标自查基础上,要求县国卫办组织模拟检查,同时做好查漏补缺工作,各社区(村)、企事业单位按“创卫”要求,整理好“创卫”台账资料和有关申报材料,迎接省爱卫会调研、暗访、考核。经省考核通过,由省爱卫会向全国爱卫会推荐。

(四)全国爱卫会考核抽查阶段(2016年7月至12月):对照标准,查漏补缺,迎接全国爱卫会暗访抽查。

五、工作措施

创建国家卫生乡是一项系统工程,标准高、要求严,为此,要紧紧围绕《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和《国家卫生乡镇(县城)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的总体要求,按照“2014年调查摸底、制定规划、实施方案、全面动员、广泛宣传;2015年工作基本达标,向县、市爱卫会提出申请,通过县、市考核,并向省爱卫会申报;2016年通过省爱卫会调研、暗访、考核和全国爱卫会暗访抽查。力争获得“国家卫生乡”称号的三年创建工作步骤,正确分析和面对创建工作中的优势和不足,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不创则已、创则成功、志在必得、决战决胜的决心和勇气,从整体上加以把握,统筹考虑各方面因素,进一步完善组织协调体系,健全相应的体制机制,扎实推进“创卫”工作,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国家卫生乡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各社区(村)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工作方案,明确重点,把创建工作责任按要求落实到分管领导亲自抓,各职能科室具体抓的工作机制,真正做到创建有目标、有落实。

(二)全力宣传,营造声势。各社区(村)、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采取有效的宣传方式,教育引导群众自觉摒弃不良卫生习惯,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主动参与“创卫”工作,努力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推进卫生乡镇创建工作。

(三)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全乡各职能科室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创卫”工作的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创建活动要与美丽海岛建设、村庄整治项目和当前开展的三改一拆、五水共治行动紧密结合起来,使国家卫生乡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四)加强督查,确保成效。建立健全“创卫”工作联合督查制度,各社区(村)、企事业单位坚持每半月组织一次自查,每月由乡爱卫工作领导小组联合辖区各单位对辖区各重点区域进行督查,及时了解掌握“创卫”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