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嵊泗县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计划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11-15 1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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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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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嵊泗县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计划,请予审查批准。

一、2020年我县地方政府债务规模情况

2020年,全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31.0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7.71亿元,专项债务3.3亿元),全部为地方政府债券,地方政府债务率为92.65%,处于安全警戒线以内。按项目构成情况如下:交通基础设施项目6.51亿元;马关围涂工程2.5亿元;土地储备2.5亿元;中心渔港(新港区)扩建及二期工程2.4亿元;中心农贸市场项目1亿元;沈家湾薄刀咀防波堤工程2.25亿元;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1.7亿元;全域旅游及特色小镇创建2.65亿元;海岛基础设施2.63亿元;其他美丽海岛建设6.05亿元;教育基础设施0.82亿元。

二、2021年我县地方政府债务计划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规定,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浙财债202114号)文件,核定我县2021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5亿元,专项债务0.2亿元)。

2021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1.7亿元,主要是菜园镇石柱综合服务中心及基础设施配套工程0.15亿元、海星中学校舍拓展及教育基础设施工程0.25亿元、全县污水零直排建设工程0.1亿元、小菜园客运中心及客运码头场站提升工程0.28亿元、嵊泗县小平头至乌贼枪矶公路及道路提升工程0.45亿元、洋山镇背街小巷等环境提升工程0.17亿元、洋山镇殡仪馆改造及殡葬福利工程0.1亿元、菜园镇海水淡化厂建设工程0.2亿元。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浙财债20211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浙财债202114号)文件,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债务管理实际,建议按全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33.72亿元作为我县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计划进行控制。截至2021年,全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32.71亿元,债务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


        附表:债务限额调整.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