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1-03-26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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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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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嵊泗县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市工作部署,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深化法治政府建设

(一)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写入政府工作报告进行整体谋划、统筹推进。县政府常务会议两次听取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审议《2020年嵊泗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坚持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全年共学法7次,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严格落实考核制度。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综合考核指标,制定印发《2020年度法治嵊泗(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办法》并对7个乡镇和21家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较好的有五龙乡、菜园镇、枸杞乡、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教育局、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考核结果按相应权重折算后计入年度综合考核。

(三)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继续深化政府领导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报告会,在岛城双休日学堂开设“依法行政”专题讲座,共计500余人次参加学习;组织开展非人大常委会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21名县管领导干部参加并通过考试;将学法用法情况列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职内容,切实发挥“关键少数”以上率下示范作用。

二、转变政府职能,持续优化政务服务

(一)强化疫情防控法治保障。一是完善疫情防控保障制度。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的突出问题,及时完善疫情防控和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相关制度,出台扶持小微企业18条措施和“疫后八条”,落实惠企纾困和“两直”补助政策。二是加大疫情防控行政执法力度,大力开展疫情防控检查,严厉打击疫情期间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违法犯罪行为,对疫情防控实施减费减租减支涉及的水电、港口、物流领域收费等及时跟进检查,督促水电行业退款30余万元,落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免收租金512户,共计579.67万元。三是构建疫情防控法律服务体系,组建疫情防控公共法律服务顾问团,推出小微企业战“疫”药方,走访相关企业开展“防控疫情 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活动。

(二)营造良好县域营商环境。落实企业开办“一件事”办结服务,实现企业开办一网统办,将企业开办平均时间从一天压缩到4个小时内,办理时间平均缩减80%以上,登记材料减少60%以上。加大对企业线上信用融资贷款支持力度,推广“E周融”服务平台应用,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资金困难问题。加大对《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等涉企政策法规宣传力度,累计为企业开展政策法规宣讲和公益讲座8次。组建企业“法律服务专家团”,以“法治体检”为抓手,为县内115家企业和全县重大项目开展“法治体检”。

(三)政务服务改革高效便民。积极推进政务服务2.0平台建设,对认领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办事指南标准化配置,共接入事项2077项,其中1316项已上线运行。行政许可范围内,全年共计实现网上政务服务事项860项,完成率99.77%;实现掌上政务服务事项859项,完成率99.65%;实现跑零次事项856项,完成率99.30%;实现即办件事项814项,完成率94.43%。数字赋能政务服务“云上大厅”远程办理,实现基层前台受理、县级部门后台审批;迭代升级群众企业“一件事”,实现省定41件、市定10件、县定7件“一件事”联办;梳理县域高频服务事项168项,通过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实现智能“秒办”;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取消证明事项110项,通过部门核查、数据共享、当事人承诺等方式不需要申请人提供证明193项,保留证明14项。

(四)政务公开促进群众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0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善政务公开体制机制,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2020年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1356条,政务微信平台发布信息2196篇。全年共收到20件依申请公开,其中6件予以公开,4件部分公开,1件不予公开,4件无法提供,5件不予处理。

三、健全工作制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一)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按照《嵊泗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规定,征集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同时要求各乡镇、县属各单位确定本单位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予以公开。县政府和各有关单位按要求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12项,并按计划做好方案起草、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决定、结果公布等程序。

(二)推进乡镇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制定《关于推进乡镇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的实施方案》《嵊泗县乡镇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试行)》,明确乡镇合法性审查事项清单、工作流程、材料清单等事项。目前全县7个乡镇均已确定合法性审查工作的分管负责人、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实现全县乡镇合法性审查力量、审查范围、审查机制全覆盖,构建全县“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格局。

(三)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继续抓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相关制度的落实,不断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努力从源头上预防行政违法行为和行政争议的发生。全年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16件,提出审查意见57条。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专项督查,对未按要求备案的乡镇、县属单位印发的2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督促整改。全年共向市政府、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6件。

四、加强监督力度,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一)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回头看”活动,对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目前,全县24个主要行政执法部门都已制定或参照上级主管部门制度贯彻落实此项工作。

(二)开展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组织37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资格认证考试并全部通过。目前我县具有行政执法资格人员共472人,执法人员持证率达93%。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内容包括《行政合同审查实务》《民法典时代的依法行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等,全县各乡镇、县属各单位法制工作分管领导、行政执法业务骨干等共计50余人参加培训。

(三)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活动。印发年度行政执法监督计划,明确年度行政执法监督任务和重点监督内容。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13个重点行政执法部门的31件行政处罚案卷和21件行政许可案卷进行评查,选送案卷参与全市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其中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的1件行政处罚案卷被评为市优秀案卷。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对县民政局、县卫健局等单位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选聘12人担任第二届县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并组织参加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咨询、听证审理,参与“无证明城市”督查和行政执法专项督查等监督活动。

五、坚持法治为民,强化基层依法治理

(一)强化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定行政复议案件争议化解工作规定、行政案件听证规则、集体议案制度等14项配套工作制度。成立由行政执法部门业务骨干、公证员、律师等14人组成的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为办理重大、疑难、复杂行政复议案件提供咨询意见。全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件,其中决定维持3件,经协调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后申请人撤回1件;听证审理2件。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均按照要求出庭应诉,出庭应诉率100%。

(二)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县级矛调中心建设,加大矛盾纠纷调处力度,纠纷源头治理效应凸显。2020年,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97件,涉及死亡重特大案件6件,涉及金额达1381.03万元,人民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同比下降13.73%。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完成全县37个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换届工作,选举产生调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共计174名,通过人员调整、购买服务等方式落实专职人民调解员38人。打造调解工作品牌,推进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探索成立“东海渔嫂”调解员联盟,建立了一支80人的“东海渔嫂”调解员队伍。“倪华国首席调解工作室”运作成效初显,被省人民调解协会命名为“省级金牌人民调解工作室”,其个人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三)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出台《嵊泗县村(社区)法律顾问考核管理实施细则》,在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工作质效。拓展法律服务资源,引进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来嵊设立分所,并聘为县政府法律顾问,为我县重要行政决策、重大合同以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出具法律意见书或咨询意见32件(次);做好“1+1”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行动,成功争取宁波海泰律师事务所与我县结对开展法律援助,实现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坐堂值班。探索实施“互联网+”法律服务,在7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及县审批服务中心配备公共法律服务桌面智慧咨询设备,在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洋山镇矛调中心设置公证远程办证系统。

(四)联动精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开展“法律十进”活动,围绕宪法、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民法典颁布施行等开展针对性普法宣传活动,全年共开展各类法治讲座40余场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2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顺利通过市“七五”普法验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印发《2020年度县属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深化以案释法制度,编印《以案释法》读本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发放。充实基层法治力量,在全县开展“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评选活动,确保每个行政村均有一名“法治带头人”和一名“法律明白人”。扎实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菜园镇海滨社区被评为省级民主法治社区,菜园镇金平村、绿华村被评为市级民主法治村。

2020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的要求以及人民群众的期盼,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法治队伍建设还不能很好地适应当前政府法治工作的新要求,工作人员专业素质普遍不高;二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和执法记录仪配置不全,个别行政执法单位执法证持证率不足90%;三是个别单位对法治建设的重视程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我县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把握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本质要求和主要任务,不断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性,重点围绕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协调、持续深化政府职能转变、严格重大决策程序规定、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强化行政权力监督、依法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方面持续发力,为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美丽海岛风景线,实现蓝色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美丽海岛建设高品质提升提供坚强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