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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嵊山2021010号

发布时间:2021-04-20 16:33

信息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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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三条(特定)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嵊泗县嵊山镇小坑北弄3号

联系电话:5081176,5021082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名称)

备注

010

嵊集建(1992)字第139号

毛忠良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330922101204JC0013410001

嵊泗县嵊山镇民富村


公告单位:嵊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