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马鞍列岛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的议案

发布时间:2021-04-23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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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马鞍列岛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的议案
案号: 57
议案领衔人: 王陆平
附议人: 11名代表
案由: 关于加强马鞍列岛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的议案
内容摘要:

嵊泗县马鞍列岛海洋特别保护区于2005年正式成立,并于2014年成为国家级海洋公园。近年来,通过组建岛礁养护公司、增殖放流等管理手段,使我县在海洋岛礁资源保护上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恋礁性鱼类明显增多,尤其是2017年《舟山市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对马鞍列岛海洋特别保护区的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然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存在的问题

1.钓鱼船属地化管理不足。“一打三整治”以来,取缔了很多无证、无牌的泡沫船,但是目前对于生计渔民钓鱼船的审批及管理仍存在无序的现象,钓鱼船跨乡镇、跨海区钓鱼现象严重。钓鱼船打船成本相对较低,导致有些渔民一人有多艘钓鱼船,且租用给外地民工进行使用,而对钓鱼船的管理与执法力度相对较弱,钓鱼船的生产区域无序且混乱,再者很多钓鱼船船员普遍存在无证作业的现象。

2.养殖渔船存在“一船多用”的问题。随着我县大力发展海水养殖业,养殖渔船数量也随之增多,县里也相应的出台了管理办法,但因没有很好的监管,很多养殖渔民为节约生产成本用养殖船充当运输船,存在很大安全隐患;应当严格规范养殖渔船作业区域,我县海域大多涉及货轮航道,且为捕捞渔船作业频繁区域,养殖渔船无序航行极易发生海上安全事故。

3.养、钓渔民之间纠纷频发存在恶性隐患事件。由于马鞍列岛岛礁资源丰富,但钓鱼船与养殖渔船作业方式与区域十分混乱,大量以上小型渔船生产作业,海上纠纷频繁发生,加之有些船员随身携带各类管制刀具,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就花鸟乡为例,930亩养殖海域平均每日存在60艘以上的钓鱼船,平均每年出现养殖海区钓鱼船与养殖渔民纠纷事件30起以上,且不乏存在恶性事件发生的苗头。2020年花鸟乡养殖户因钓鱼船破坏养殖设施产生经济损失达20万以上,加之这些钓鱼船员大多是流动性大的外岛居民,更是加剧了海上纠纷。

4.岛礁潜捕现象存在严重反弹现象。自马鞍列岛海洋特别保护区成立以来,岛礁潜捕现象得到了有效控制,但是近年来存在明显反弹,很多不法分子利用夜间等管理力量薄弱期间,大肆进行违法潜捕活动,对马鞍列岛岛礁资源存在不可逆的破坏。

二、推进我县海洋岛礁资源保护的建议

以上这些问题的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县海洋特别保护区的管理与国家海洋公园的建设,危害着我县的社会稳定和谐。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规范审批流程。健全小型生计渔船审批管理体系,进一步严格船员核准、船舶建造、证书审批等,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

2.精准动态管理。将小型生计渔船纳入基层渔业管理组织体系,制定并落实《嵊泗县生计渔船管理办法》,对所有小型渔船及船员实行实名登记,要求持证作业,划定各类生计渔船作业区域并安装电子定位系统,基层渔业管理组织对所有渔船进行实时动态监管。

3.严格执法程序。落实《舟山市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条例》中对于海钓、贝类采集等行为的执法要求,加大加强对马鞍列岛海洋保护区内小型渔船的执法强度与力度。

4.完善海域使用体制。进一步规范我县养殖海域使用管理体制,养殖户在依法取得养殖海域经营权后,其他人未经批准应不得在养殖区域内进行任何非养殖生产活动,养殖管理机构应充分保障养殖户的合法经营权。

主办单位: 县海洋与渔业局
协办单位: 县公安局、嵊泗海事处、菜园镇、嵊山镇、枸杞乡、花鸟乡
类别标记: B
复函:

王陆平等 11 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马鞍列岛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的议案》 已收悉,首先非常感谢你们对保护区管护建设的关心。浙江嵊泗   马鞍列岛海洋特别保护区作为舟山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的重   要组成部分,有着特殊的自然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近年来,我   县始终坚持生态立县战略,把保护区建设和蓝色海洋经济紧   密结合,海洋生态得到有效改善。现将议案中涉及的有关问题答   复如下:

(一) 规范生计渔船审批流程。一是严格规范小型渔船审批流程,对船舶证书即将到期的船只,由工作人员通知其及时办理 换发手续,并明确其作业类型、作业区域。二是开展涉渔海上小 型生计渔船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落实《关于印发〈嵊泗县涉渔海 上小型船舶专项整治方案〉 的通知》(嵊海渔振办〔202113 号) 文件精神,按照摸清底数、分类处置、控制总量、减少存量、 提高质量的要求,各乡镇在 7 15  日前根据前期调查摸底情  况,对于可以纳入乡镇管理体系的涉渔船舶及时出台管理办法并  整治纳规,对确因生计所需的小型船舶及养殖辅助船纳入乡镇统  一管理。养殖渔船实行总量控制,原则上一户一船,增养殖海域  面积超过 20 亩的允许申请 2 艘养殖渔船,但船长和功率不得超  过规定要求,且需配备必要的通导定位和消防救生设备。

(二) 强化海钓管理。一是编制海钓产业规划,加强对海钓 产业的规范管理。二是坚持可续持发展原则,严格执行《舟山市 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条例》 规定,并在保护区内开展以恋 礁性鱼类为主的资源养护工作,近三年来,共计在保护区内放流 各类水生生物近 2 亿单位。三是在保护区内成立群管队伍,协助 保护区管理部门开展保护区的日常管护工作。下一步,我县计划 根据海钓业实际,出台海钓船只审批政策,并积极探索海钓场产 权化管理,创新资源管理体制。在制定完成海钓船准入规则后, 严禁其他无资质钓船进入。推进海钓基地试点建设,加快综合配 套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形成海钓产业链。

 

(三) 持续推进养殖海域三权分置工作。一是摸清养殖 详细家底。于 2019 年以村居为单位,全面开展养殖海区排查, 摸清养殖家底。二是开展海域综合整治。全面推进养殖海域整治 工作,对违规养殖、下沉养殖筏架、违规养殖筏架等进行清理。 三是出台养殖海域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改变谁先占有谁养殖的旧 思维,实行养殖海域有偿使用, 白色泡沫浮球整治替代等措施, 并妥善做好退养劝导工作。

(四) 筑牢海上执法高压线 一是继续强化一打三整 铁拳行动等行动打击力度,保持对保护区内违法违规渔 船打击的高压态势,今年以来,县海洋与渔业局共组织执法人员 在保护区内开展执法检查 296 次,查获各类案件 9 起。二是严格 查处取缔保护区内的三无渔船,杜绝三无渔船反弹。三 是坚决打击非法潜捕等违法现象,鼓励群众对该类违法行为进行 举报,同时结合日常巡航、夜间蹲守、市场监管等措施,对该类 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今年以来,共在保护区内查获非法潜捕 案件 2 起。

(五) 深化海上多元化治理。深入践行降警情、控发 案、解矛盾海上防控理念,以海上警务室为平台,成立海 上牧场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深入万亩桁地开展船头筑基行 动,推行点单式”“双轨式化解,形成矛盾不上岸的常 态化良治。深化科技×传统效能,物建巡逻船 打造海义务巡逻队,指导养殖户投入使用第二代贻贝苗种定位仪 联合涉海涉渔部门开展海上海上联合执法。

(六) 深化渔民群防群治建设。充分运用文明守法船、党员 责任船、平安星级船等载体,积极开展争创平安渔船 争做 文明渔民活动,通过典型引领、示范船带头,推动海上平安 建设。同时,在海上,成立海上平安队,实行船船联防; 在陆上, 成立治安巡防队、渔嫂巡逻队,实行户户联防、邻里守望,使前 方渔民平安生产,后方妇女安心护家。

(七) 深化海上矛盾纠纷化解。发展壮大海上娘舅船”“ 老大调解协会”“海上牧场等民间调解组织, 目前,共有优秀 调解员 40 余名,特色品牌调解组织 2 个。最大限度地将矛盾化 解在船头,确保小事不离船、大事不出港、矛盾不上交

再次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9 26 

(联系人:  李博,联系电话: 137****5992


反馈意见: 非常满意

A-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已解决;

B-所提议案建议被采纳,有关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

C-所提议案建议问题因条件、政策所限,近期尚不能解决;

D-所提议案建议未被采纳或留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