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县财政局关于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8-24 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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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泗县审计局

《嵊泗县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报告》(嵊审报〔2021〕3号)已收悉,针对报告中提出的问题,我局组织相关科室剖析研究,查找问题根源,探索解决方案。现就审计整改落实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关于“年初预算编制不完整,7201.64万元资金未编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1年起,已将其他资金上年结余纳入到年度部门预算,以实现全口径预算覆盖,业务科室在“一上”后严格审核,对未纳入或漏报错报的项目一律退回重报。

二、关于“预算约束力不强,年中追加占比过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我局进一步加强县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要求县级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快政府专项资金执行进度,及早研究明确分配方案,原则上在前三季度下达完毕,第四季度不再下达资金。严控预算追加,县级其他预算追加主要用于解决年初预算编制时无法预见的临时性、突发性支出。除突发性事项外,原则上第四季度不再追加。同时我局在编制2021年的部门预算时,对于省市提前下达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按照明确下达的纳入预算编制,无明确数据的暂按上年数据预排,最后根据实际下达资金进行调整的原则编入部门预算,涉及资金6074万元,比上年增长68.2%,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编制整合力度。

三、关于“预算资金未及时、足额拨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 ,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和监督,及时、足额拨付预算资金。

四、关于“1个项目未实行绩效目标管理,3家单位年度专项绩效目标未完成”问题的整改情况

我局将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绩效监督管理,强化绩效评估结果运用,进一步提升项目精细化管理水平,要求从2022年开始,所有年初预算编制和年中追加超10万元的县级专项必须填报绩效目标。

嵊泗县财政局

2021年8月6日


附件:嵊财办[2021]7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