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1-14 10:37
信息来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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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泗县第三次全县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嵊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嵊泗县统计局
(2022年1月14日)
根据国务院部署,我县于2018年10月起全面开展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三调”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模式,统一采用土地利用分类标准、统一应用优于0.8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为调查底图,创新应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质量管控,经历初始调查和统一时点更新两个阶段,全面完成调查任务。“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集了6805个调查图斑,全面查清了全县国土利用状况,掌握了各类国土资源家底。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主要数据成果公布如下:
(一)耕地183.46公顷(2751.90亩)。其中,水田37.26公顷(558.90亩),占20.31%;旱地146.20公顷(2193.00亩),占79.69%,耕地全部位于一年两熟制地区。耕地主要分布在菜园镇、五龙乡、洋山镇,占全县耕地的81.93%。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28.71公顷(430.65亩),占15.65%;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26.67公顷(400.05亩),占14.54%;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68.28公顷(1024.20亩),占37.21%[];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57.40公顷(861.00亩),占31.29%;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2.40公顷(36.00亩),占1.31%。
(二)园地6.17公顷(92.55亩)。其中,果园4.70公顷(70.50亩),占76.18%;其他园地1.47公顷(22.05亩),占23.82%。园地全部分布在菜园镇、洋山镇、黄龙乡。
(三)林地3511.94公顷(52679.10亩)。其中,乔木林地925.30公顷(13879.50亩),占26.35%;灌木林地2496.75公顷(37451.25亩),占71.09%;其他林地89.89公顷(1348.35亩),占2.56%。林地主要分布在菜园镇、洋山镇、五龙乡,占全县林地的65.93%。
(四)草地1130.82公顷(16962.30亩)。全部为其他草地。草地主要分布在洋山镇、菜园镇、嵊山镇,占全县草地的84.25%。
(五)湿地1599.14公顷(23987.10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全部为沿海滩涂。湿地主要分布在菜园镇、洋山镇、五龙乡,占全县湿地的85.92%。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609.19公顷(24137.85亩)。其中,建制镇用地494.20公顷(7413.00亩),占30.71%;村庄用地840.66公顷(12609.90亩),占52.24%;采矿用地159.11公顷(2386.65亩),占9.89%;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15.22公顷(1728.30亩),占7.16%。城镇村及工矿用地主要分布在菜园镇、洋山镇、黄龙乡,占全县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的75.48%。
(七)交通运输用地1390.44公顷(20856.60亩)。其中,公路用地212.50公顷(3187.50亩),占15.28%;农村道路27.81公顷(417.15亩),占2.00%;港口码头用地1150.13公顷(17251.95亩),占82.72%。交通运输用地主要分布在洋山镇、菜园镇、五龙乡,占全县交通运输用地的94.89%。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 用地133.45公顷(2001.75亩)。其中,水库水面11.15公顷(167.25亩),占8.35%[];坑塘水面33.09公顷(496.35亩),占24.80%;沟渠4.94公顷(74.10亩),占3.70%;水工建筑用地84.27公顷(1264.05亩),占63.15%。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主要分布在菜园镇、洋山镇、黄龙乡,占全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93.58%。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县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自然资源管理方面的一些问题,对存在的问题必须按照有关要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综合分析全县耕地数量和人口增长、发展需求等因素,我县人均耕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基本县情没有改变,耕地保护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必须继续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的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制定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发挥“三调”成果在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为我县数字化改革夯实数据基础,推进县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