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枸杞乡委员会 枸杞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枸杞乡第五个五年依法治乡和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9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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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是“六五”普法启动年,又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进一步提高我乡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构建和谐社会,全面推进“美丽海岛”建设,根据国家、省、市、县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相结合、与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为加快“法治枸杞”建设,打造独具特色的“美丽海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总体目标

广泛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活动,传播法治理念、培育法治信仰、弘扬法治精神,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努力实现法制宣传教育理念和手段与全社会学法用法需求相一致,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与全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一致,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与人民群众对法治社会的期望相一致。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以基本法律为重点的全民普法教育。

1、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引导全乡人民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突出抓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学习宣传,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念。突出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法律规定的学习宣传,增强公民的国家意识、民主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引导人民群众依法参与国家和社会管理各项事务。

2、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关于改革开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宏观经济调控等法律法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学习宣传资源节约和管理、环境和生态保护等法律法规,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学习宣传推进科技进步、加强自主创新、人才流动管理等法律法规,促进创新型社会建设;学习宣传渔农村基本经营、渔农村土地管理、渔农村民主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主义新渔农村建设。

3、深入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法规,规范公权运行。学习宣传社会保障、住房改善、医疗卫生、社会救助、收入分配等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学习宣传劳动就业、劳动合同、劳动争议处理等法律法规,促进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学习宣传房屋拆迁、医患纠纷、土地征用与补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法律法规,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学习宣传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抗灾救灾、公共卫生等法律法规,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学习宣传法律救济、法律援助以及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和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4、深入学习宣传加强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要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从事各项社会管理中的预防性、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在全社会大力宣传“普法是社会责任”、“普法是公益事业”的工作理念。学习宣传维护国家安全、保障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等相关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和谐。学习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管理法治化水平;学习宣传维权、信访、调解、诉讼相关法律法规,创新矛盾纠纷化解方式,健全完善渔农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推动社区法律顾问在基层的全覆盖,引导公民依法理性有序表达利益诉求。要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积极开展面向社会开展专业法的宣传教育,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5、加强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要积极组织协调,不断创新普法形式,拓展宣传教育的深度。在宣传法律知识的同时,阐释法治原则和法治精神,发挥社会舆论在疏导群众情绪、化解社会矛盾方面的引导作用,提升法制宣传质量和整体效果。要通过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等多种手段,开展群体性事件、社会热点问题、突发公共事件法律评析,形成法治化的舆论引导能力。

(二)深化依法治理工作,加快“法治枸杞”建设。

1、扎实推进依法治乡进程。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大力推进法治乡进程,不断提高创建水平,进一步夯实建设法治社会的基础。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2、深入开展依法治理。各部门结合自身特点实施依法治理,坚持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工作。结合社会管理创新,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依法治理。以依法管理、优质服务为主要内容,提高各类服务行业、窗口单位的依法办事能力。以“平安校园”创建和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整治为契机,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3、稳步开展基层依法治理。按照社会主义新渔农村建设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提升创建质量,巩固创建成果,整体推进渔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深化基层依法治理。

4、不断推进法治文化发展。推进法治文化发展,突出抓好“浙江法治宣传月”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品牌活动,充分利用各种法律法规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以及重大任务、重大事件等时间节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传播法治精神,在全社会营造持续、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加强优秀法治文化作品的宣传和展演力度,推精品、创品牌。

四、对象和要求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要以法律“进机关、进渔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营、进市场、进单位”活动为载体,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为重点,推动青少年法制教育实现新突破,引领和带动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渔农民以及外来务工人员等社会各类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1、继续深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围绕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执政、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深化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学习。坚持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等制度。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工作的检查考核,将学习、考试(考核)情况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巩固完善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积极推进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工作。

2、继续深化公务员学法用法。围绕提高公务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重点加强宪法、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职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学习教育。通过定期轮训、新颁布法律法规专题培训等方式,加大对公务员,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和司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力度。完善、落实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将考试(考核)成绩作为任职、晋级、奖惩的重要依据。逐步推行新录用公务员法律知识测试制度。

3、着力推进青少年学法用法。根据青少年身心特点和接受能力,重点加强有关青少年权益保护、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进一步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充分发挥学校法制教育主渠道作用,实现学校法制教育的系统化、科学化。积极开辟“第二课堂”,组织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法治实践活动,力争在校学生违法犯罪比例明显下降。依托社区、村委会加强对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社会闲散青少年、渔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

4、深入开展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普法教育。围绕提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和能力,加强有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不断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保障法律顾问依法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加强事业单位、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的法制培训,提高他们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努力消除法制教育盲区和空白点。

5、继续深化渔民法制宣传教育。结合新渔农村建设实际和广大渔农民的现实需求,广泛开展与渔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创新渔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方法,充分利用网格化平台、海上“红帆船”、“海上牧场”等平台开展宣传教育,重点加强渔农村“两委”干部、党员、村民小组长、渔民老大、海上养殖户等对象的法制培训,提高他们依法参与基层民主建设和其他社会活动、依法管理基层事务、依法组织渔业生产活动、依法调解矛盾纠纷的能力。进一步加强渔农村法制教育阵地建设,全面实现每个乡镇设立一个法制辅导站,每个渔农村社区配备一名法律顾问、建立一个法制学校、一个“普法宣传栏”和一个法律图书角(柜)的目标。

6、切实加强外来务工人员和其他社会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把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纳入本地区普法工作中,统一规划,统筹安排。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在外来务工人员较集中的单位和地方,特别是在养殖、水产品加工等行业,对外来务工人员开展有关遵纪守法、依法维权等内容的经常性法制宣传教育。制定出台加强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的相关规定。加强残疾人、安置帮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以及生活困难等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维护好他们的合法权益。

五、实施步骤

本规划从公布之日起实施,2015年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全乡各部门要根据本规划研究制定五年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下半年至2015年上半年,各部门应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年度工作计划,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六五”普法“五五”依法治县规划全面贯彻实施。2013年初开展中期督查工作。

考核验收阶段:2015年年中,在乡委、乡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乡普法依法治理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

六、工作原则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十二五”期间我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部署并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各项任务,服务于经济结构调整、服务于自主创新、服务于生态文明建设、服务于保障改善民生、服务于社会和谐稳定。

2、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紧贴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制宣传教育的新期待和新需求,寓法制宣传教育于服务群众之中,大力实施“法制宣传近民工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3、巩固传承,开拓创新。把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律和特点,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创新工作理念,丰富宣传内容,改进宣传手段,完善工作机制,不断为法制宣传教育注入新活力。

4、分类指导,注重实效。根据不同部门、不同行业、不同对象的特点和法律需求,确定针对性的宣传内容,因地制宜,分类施教,以实际成效评判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5、学用结合,普治并举。把法制宣传教育与多种形式的法治实践结合起来、大力开展基层和行业依法治理以及专项治理活动,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七、组织领导和保障机制

(一)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领导体制。各社区(村)、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都要模范遵守宪法,严格按照宪法办事,自觉在宪法和法制规定范围内活动。要健全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组织,明确领导职责,建立和完善领导小组定期会议、联席会议,年度工作汇报、工作监督等制度,日常工作由司法行政部门承担;人大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和督促、保障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的落实。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各社区(村)、各部门的目标管理责任制。
    (二)建立健全协调配合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党委宣传部门、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规划的实施、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党委和政府各部门及社区、村、企事业单位要运用种种手段和途径,面向全社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和实施部门、工作人员、和从业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制度。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广大公民开展和支持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因人制宜,防止形式主义、注重实效。
    (三)建立法制宣传教育激励监督制度。要逐步建立评估考核机制,完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健全激励监督机制,开展规划实施的年度和阶段性考核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表彰奖励工作。
    (四)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各社区、村、企事业单位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纳入预算,专款专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保障标准。各部门也要安排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五)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学习培训活动,提高专职法制教育工作者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专兼职法制教育队伍建设,建立法制宣传教育人才资源库;积极鼓励法律工作者,例如志愿者队伍,加强组织培训,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志愿者活动向规范化发展;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讲师团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讲师团作用。
    (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乡广播站要开办法制栏目,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和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利用互联网平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加强宣传园地建设,在公共场所建立固定和流动法制宣传设施;加强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发挥成校等各类学校的作用;加强阵地建设,利用便民场所、法律服务热线等形式,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