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策目录|公布调整后的2022年嵊泗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根据《嵊泗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第十四条之规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经县政府审议通过,决定对目录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目录如下表。
2022年嵊泗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11月28日调整)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事项类别 | 承办单位 | 法律政策依据 | 实施计划 | 是否听证 |
1 | 嵊泗县新一轮村级集体经济提升发展五年行动计划 | 县政府决策 | 县农业农村局 | 《关于印发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浙委办发(2020)51号)、《关于印发新一轮村级集体经济提升发展五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舟委办发(2021]11号) | 目前已完成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等准备工作,计划4月底前提请县政府审议后正式发文实施。 | 否 |
2 | 嵊泗县“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 | 县政府决策 |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 《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 | 8月底前完成前期研究,形成初稿或要点;9月底前形成征求意见稿,并开展意见征求等工作;11月底前按照决策程序完成规划审议发布。 | 是 |
3 | 嵊泗县渔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办法(试行) | 县政府决策 | 县农业农村局 | 《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及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舟政办发〔2019〕121号)《嵊泗县推动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实施意见(试行)》(嵊党政办发〔2018〕178号) | 目前已完成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县政府审议等工作,计划向县委报告后正式发文实施。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