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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菜园镇
 生成日期 2022-02-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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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菜园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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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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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乡镇政策)|嵊泗县菜园镇人民政府《菜园镇招投标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2-24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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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菜园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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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方便各单位理解《菜园镇招投标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内容,现将相关政策进行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

根据《嵊泗县乡镇招投标实施办法》(嵊政办发〔2019〕37号)文件指示意见,结合本镇实际对原《菜园镇招投标实施办法(试行)》(菜政发〔2017〕22号)进行必要的修订和完善。

二、研判过程

我镇认真学习研究嵊泗县乡镇招投标实施办法》(嵊政办发〔2019〕37号),结合实际,修订完善了《菜园镇招投标实施办法》,经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讨论后,于2020年2月9日印发。

三、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共分为四个方面的内容,主要为:

(一)明确机构和职责

(二)明确招标的范围和方式

(三)明确招投标程序

(四)明确招投标的监督

四、适用范围

本镇行政区域内各级公共财政资金(人民币50万以内)投资的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服务采购、资产出让、出租、转让等招投标工作。社区、村、企业集体资金(人民币50万以内)投入的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服务采购和资产出让、出租、转让等招投标工作参照执行。

五、政策标准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舟山市非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简易招投标管理办法》、《嵊泗县乡镇招投标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六、期限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详细细则、程序、法律法规由镇招投标中心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以《嵊泗县乡镇招投标实施办法》(嵊党政办发〔2019〕37号)为准,《菜园镇招投标实施办法(试行)》(菜政发〔2017〕22号)同时废止。

七、政策咨询通道

本办法由菜园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咨询人:费鹏,咨询电话:0580-5595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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