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9004/2022-28503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县司法局 |
生成日期 | 2022-07-0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001008009004/2022-28503
县司法局
2022-07-09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2-07-09 19:48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县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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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目的
为全面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深入实施,进一步规范村(社区)法律顾问经费使用管理,激励我县村(社区)法律顾问履职尽责,不断规范和提升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能力和工作质量,根据《舟山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公共法律服务和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主要依据
1.《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浙司〔2013〕140号);
2.《舟山市财政局舟山市司法局关于印发舟山市司法行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舟财行〔2015〕38号)。
3.《舟山市司法局关于印发舟山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舟司法〔2019〕29号)
三、主要内容
《嵊泗县村(社区)法律顾问考核管理实施细则》共十三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制定目的和依据
主要内容为《嵊泗县村(社区)法律顾问考核管理实施细则》制定目的和主要依据(第一条)。
(二)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内容
主要内容为法律顾问服务内容与重大事项上报范围(第二条、第三条)。
(三)对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工作考核
主要内容为县司法局对辖区内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情况考核的具体流程、考核等次认定及考核结果运用(第四条至第七条)。
(四)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经费补助
主要内容为村(社区)法律顾问补助经费的标准以及使用和管理(第八条至第十二条)。
(五)附则
主要内容为公布办法实施的具体时间。
咨询人:王莹 咨询电话:0580-5181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