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92200264335X7/2022-28826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洋山镇 |
生成日期 | 2022-08-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1133092200264335X7/2022-28826
洋山镇
2022-01-27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2022-08-16 10:17
信息来源:
信息来源:嵊泗县洋山镇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提升程建设洋山镇实事工质量及效率,规范20万以下小型项目监管服务,根据《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嵊泗县乡镇招投标实施办法的通知》(嵊政办发[2019]37号)精神,洋山镇党委、洋山镇人民政府为严格落实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要求和县纪委一体推进“三不”工作部署,着力规范镇域范围内镇级20万以下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监管服务机制,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提高监管服务水平、激发市场活力、防范廉政风险的“三效合一”,特制定本意见。
二、实施依据
《意见》以《嵊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嵊泗县乡镇招投标实施办法的通知》(嵊政办发[2019]37号)等文件为主要依据。
三、制定过程
《洋山镇人民政府关于20万以下实事工程建设项目实行预选承包商库发包管理的意见(试行)》由洋山镇人民政府起草,经过书面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决定等程序后制定,符合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
四、主要内容
一、范围界定和发包方式
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以下的工程,按“三重一大”的管理规定,采取从预选承包商库中随机抽取的方式选择承包商。
二、建立预选承包商库
由镇村镇建设办负责牵头,根据洋山镇工程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制定建库方式及建立预选承包商库。
(一)备选入选库的承包商库具备的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能力的承包商;
2.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相关资质的承包商;
3.生产经营正常,业绩优良,依法纳税,按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近三年内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无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作出的在有效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等违法行为;
5.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具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和相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同时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管理专业人员和工程业绩;
6.近两年内在洋山有承建项目,项目质量合格,无安全事故,对洋山情况较为熟悉;
7.其他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入选:
1.项目经理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欺压群众、横行霸道,涉及“村霸”、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群众反映强烈的;
4.有违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行为的,组织或参与邪教组织、非法宗教活动的;
5.有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以及近5年内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行为被查处的;
6.煽动、组织、参与非法上访,或长期无理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7.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撤销的;
8.因聚众赌博、嫖娼等被处以治安拘留及以上处罚,或有涉毒问题的;
9.道德品行低劣,影响较坏,在群众中没有威信的;
10.有其他不得入选情形的。
三、实施红黑榜奖惩机制
(一)红黑榜奖惩办法
红榜:按照评分高低一次排序,享有优先考虑进入招标对象范围内。黑榜:进入黑榜的施工单位,将半年内禁止在洋承建政府投资的所有建设工作,包括土建市政装修等工程。
(二)红黑榜测评办法
每一季度对所有入选承包商库人员(如非施工单位库人员评分一视同仁)进行测评,测评分为100分,评分在70-100的进入红榜,评分在70以下跌入黑榜。
1.测评责任单位:洋山镇人民政府、中共洋山镇纪委、洋山镇村镇建设办、各社区(村)书记代表、人大代表。
2.测评标准:测评责任单位根据职责分工,测评赋分内部不同,每方均有20测评分。
洋山镇人民政府侧重工程质量及社会效益赋分:(1)根据工程完成进度。(2)在施工过程中是否按照规范文明施工。(3)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4)隐患整改、处置和复查。(5)施工过程中材料堆放及整体环境卫生。
中共洋山镇纪委侧重廉洁履约赋分:(1)是否签署廉政协议。(2)是否拖欠农民工工资。(3)是否存在送礼行为。(4)是否存在串标行为。
洋山镇村镇建设办侧重工程业绩赋分:(1)根据工程完成质量。(2)根据工程完成进度。(3)在道路护坡等施工过程中有无设置安全措施。(4)隐蔽工程施工过程是否留有照片。(5)建筑材料堆放是否整齐。(6)隐患整改、处置和复查。(7)是否及时递交相关施工材料。(8)施工员安全员是否持证上岗。(9)是否拖欠农民工工资。(10)在施工过程中涉及变更是否做到及时沟通。
各社区(村)书记侧重社会效益评价赋分:(1)根据工程完成进度。根据工程完成质量。(2)在施工过程中涉及变更是否做到及时沟通。(3)在施工过程中是否能及时处理与群众纠纷事宜。(4)在道路护坡等施工过程中有无设置安全措施。(5)在施工过程中是否按照规范文明施工。
人大代表侧重群众评价赋分:(1)根据工程完成进度。根据工程完成质量。(2)在施工过程中涉及变更是否做到及时沟通。(3)在施工过程中是否能及时处理与群众纠纷事宜。(4)在道路护坡等施工过程中有无设置安全措施。(5)在施工过程中是否按照规范文明施工。
解读机关:洋山镇人民政府
咨询人:方泽华
咨询电话:0580-5053771